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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们在审计中,发现某县交通局所属的公路管理所在燃油税改革后.一方面由财政拨付的燃油税分成保证了人员及办公经费.另一方面又在工程项目中列支人员工资、管理费及奖金等,形成的结余资金也缺乏监管。据了解.燃油税改革前.该所人员及办公经费来源为上级交通部门直接拨付的公路养路费分成收入。燃油税改革后.该所经费收支未纳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其人员及办公经费来源为本级财政拨付的燃油税分成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