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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包括水平性公平和垂直性公平。教育的水平性公平,是指政府、学校和老师对于所有有着相类特征和需要的学生要平等对待,提供同等的教育资源和教育服务,让这些学生从中得到同样的收益机会。这主要强调入学机会均等和教育条件均等,属于起点和过程的公平。教育的垂直性公平,是指政府、学校和老师对于那些有着不同特征和需要的学生要平等对待,提供不同的教育资源和教育服务。这主要强调学业成功机会均等,属于教育效果的公平。
我们要追求的教育公平应该是有效率的公平,是公平和效率的有机统一。因此,教育公平应当是教育的水平性公平和垂直性公平的统一。不管哪个阶段哪一类教育,都要保证规则公平和分配公平。
尽管这些年我国采取了有力措施来推进教育公平,不平等的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但是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诉求仍然十分强烈。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创新制度、创新思路、落实责任,坚决将教育公平的国策落实到底。
第一,创新政策和制度,保证教育规则公平和教育分配公平,为推进教育公平提供基础性保障
现实中存在的各种教育不公平问题,最终都可以归因为政策和制度问题。这些由制度和政策缺失造成的教育不公平问题,如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重点学校制度、分省实施的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制度和分市(县)实施的中等教育招生录取制度等,都必须通过政策修订和制度创新进行调节、加以克服。
一是通过完善教育的公共财政政策,建立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推行城乡一体化的基础教育,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格局,保障国家教育经费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重点倾斜,逐步缩小经济、社会、教育发展程度不同地区和城乡之间的教育水平差异。二是通过最大限度地整合、平衡各种不同的利益要求,建立新的有效的利益平衡机制。三是通过完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弱势补偿机制。四是树立科学的教育政绩观,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机制。今后衡量办教育的业绩,不应看最好的学校有多好,而是要看最差的学校有多差。
第二,创新工作思路,分层推进教育公平
我们提出的分层推进教育公平的思路,简单地讲,就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偏重于教育的水平性公平,兼顾垂直性公平,以体现教育权利公平;在非义务性的中高等教育階段,偏重于教育的垂直性公平,兼顾水平性公平,以体现教育机会公平。
在义务教育阶段,普及义务教育的任务在大多数省份都已基本完成,今后的任务和方向,就是要树立科学的均衡发展观,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总结并推广先行地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
在非义务性的中高等教育阶段(即高中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由于教育资源不足,教育必然是带有选择性的。选择性教育的公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受教育机会的公平和入学规则的公平。比如,在保证高等教育入学公平上,为实现考选的区域公平,有人主张依据各地的总人口数、参加高考的学生人数、各省教育发达程度等因素来确定录取名额投放数;也有人提出,重点高校录取名额的投放应该参考四项指标:各省市区的总人口数、总考生数、拥有的“985工程”高校数、上年在该省市区投放数和实际录取人数。这些主张或办法都有一定道理,只要能创新工作思路,分层推进教育公平,都可一试。
第三,落实政府责任,发挥行政主导作用
一般来说,市场保证效率,政府保证公平。所以,维护教育公平是政府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政府的责任,除了上面讲到的制定政策和规则、完善制度、保障投入等等之外,还体现在:一是搞好规划。政府在规划决策本地区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时,必须将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逐步取消等级学校,淡化窗口学校、示范学校,真正办好每一所学校。二是加强调研、督查和监管。政府要建立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量化标准和教育评估机制,或者设立教育公平促进委员会、教育公平论坛之类的组织。该类政府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定期或不定期分析教育公平状况,开展教育公平政策研究,监督教育公平政策的实施,受理并评判学生及家长有关教育不公平的申诉等等,努力将区域内的每所学校都建成标准化学校。
□本栏责任编辑 吕江虹
E-mail:[email protected]
我们要追求的教育公平应该是有效率的公平,是公平和效率的有机统一。因此,教育公平应当是教育的水平性公平和垂直性公平的统一。不管哪个阶段哪一类教育,都要保证规则公平和分配公平。
尽管这些年我国采取了有力措施来推进教育公平,不平等的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但是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诉求仍然十分强烈。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创新制度、创新思路、落实责任,坚决将教育公平的国策落实到底。
第一,创新政策和制度,保证教育规则公平和教育分配公平,为推进教育公平提供基础性保障
现实中存在的各种教育不公平问题,最终都可以归因为政策和制度问题。这些由制度和政策缺失造成的教育不公平问题,如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重点学校制度、分省实施的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制度和分市(县)实施的中等教育招生录取制度等,都必须通过政策修订和制度创新进行调节、加以克服。
一是通过完善教育的公共财政政策,建立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推行城乡一体化的基础教育,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格局,保障国家教育经费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重点倾斜,逐步缩小经济、社会、教育发展程度不同地区和城乡之间的教育水平差异。二是通过最大限度地整合、平衡各种不同的利益要求,建立新的有效的利益平衡机制。三是通过完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弱势补偿机制。四是树立科学的教育政绩观,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机制。今后衡量办教育的业绩,不应看最好的学校有多好,而是要看最差的学校有多差。
第二,创新工作思路,分层推进教育公平
我们提出的分层推进教育公平的思路,简单地讲,就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偏重于教育的水平性公平,兼顾垂直性公平,以体现教育权利公平;在非义务性的中高等教育階段,偏重于教育的垂直性公平,兼顾水平性公平,以体现教育机会公平。
在义务教育阶段,普及义务教育的任务在大多数省份都已基本完成,今后的任务和方向,就是要树立科学的均衡发展观,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总结并推广先行地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
在非义务性的中高等教育阶段(即高中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由于教育资源不足,教育必然是带有选择性的。选择性教育的公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受教育机会的公平和入学规则的公平。比如,在保证高等教育入学公平上,为实现考选的区域公平,有人主张依据各地的总人口数、参加高考的学生人数、各省教育发达程度等因素来确定录取名额投放数;也有人提出,重点高校录取名额的投放应该参考四项指标:各省市区的总人口数、总考生数、拥有的“985工程”高校数、上年在该省市区投放数和实际录取人数。这些主张或办法都有一定道理,只要能创新工作思路,分层推进教育公平,都可一试。
第三,落实政府责任,发挥行政主导作用
一般来说,市场保证效率,政府保证公平。所以,维护教育公平是政府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政府的责任,除了上面讲到的制定政策和规则、完善制度、保障投入等等之外,还体现在:一是搞好规划。政府在规划决策本地区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时,必须将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逐步取消等级学校,淡化窗口学校、示范学校,真正办好每一所学校。二是加强调研、督查和监管。政府要建立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量化标准和教育评估机制,或者设立教育公平促进委员会、教育公平论坛之类的组织。该类政府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定期或不定期分析教育公平状况,开展教育公平政策研究,监督教育公平政策的实施,受理并评判学生及家长有关教育不公平的申诉等等,努力将区域内的每所学校都建成标准化学校。
□本栏责任编辑 吕江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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