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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福利法治国尽管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增长、社会和谐和政治稳定,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福利病”,如不经济性、庞大的政府机构和如牛负重的财政压力等等,并最终导致了福利国危机甚或宪政危机的全面爆发。在“福利国”的反思浪潮中,诺齐克的“最弱意义国家”对抗着罗尔斯的“差别原则”,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回应着马斯格雷夫的“公共财政”学说,但问题的真正破解似乎必须回归自由主义传统,实现税权的有效规范与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