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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发现市场、政府都会在某些时期或某些领域出现失灵的现象,于是作为第三部门的NPO组织获得了飞速地发展。志愿者作为NPO组织中最宝贵的资源,是NPO提供志愿服务、发挥社会功效的重要保证。然而,NPO组织的特殊性却使其时常因缺乏有效的志愿者激励机制而陷入自己的失灵陷阱中。所以,为了探究NPO组织中的志愿者激励问题,本文主要从志愿者的参与动机出发,对当前我国NPO组织中常见的激励机制问题进行了总结,并根据不同类型的志愿动机,提出了相应的激励建议,以期能为中国NPO组织更好地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NPO;志愿者激励;动机
1、概论
非营利组织(NPO)又称第三部门,是一种有效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问题的第三类组织。随着近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大众对民主、平等的需求日益强烈,促进了NPO的快速崛起,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也已深入环保、教育、扶贫、救灾、动植物保护等众多公益领域,对我国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生态文明建设等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志愿者作为NPO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NPO服务提供的主体单位,也是NPO中最宝贵的资源,一个NPO能否有效运转并提供优质服务在很大程度上由其所拥有的志愿者的数量与质量而决定。然而,NPO由于其自身“非营利”的特点,缺乏物质层次的激励,导致NPO部门对人员的吸引力远远低于普通部门,直接限制了NPO提供公益服务的数量与质量,所以必须找到某些切实可行的激励措施来缓解该问题,以促进NPO更好的发挥社会效益。
为此,我们必须首先了解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的主要动机类型,再根据他们的需求,给予相应的满足,以实现对志愿者的激励作用,提升人们参与志愿活动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使NPO更好地发挥其社会功效。
2、参与志愿活动的动机
处于一定社会环境中的人总会受周围环境的影响并产生某种程度的需求,当某种需求强烈到一定程度便会产生获得该需求的动机,从而促使人们采取某些行动。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并非无故而为,而是由于自身某些动机的促使,并为了满足这种需要而投身志愿服务。对于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的动机,国内外都有丰富的研究成果。
艾斯芒德等人通过问卷调查的方法,分析总结出志愿者有十种类型的参与动机,分别是职业发展、个人成长、自我认知、社会互动、互惠、同感、获得自尊、宗教信仰、政府和社区。
卡斯蕾与哈林顿通过研究认为,志愿者的动机一般包括社会联系、帮助他人、打发时间、获得认可、满足他人的需要、协助组织达成目标、个人的充实感、发展技能、寻找乐趣、获得成就感、自我的表现以及提升自己的形象等。
帕克认为志愿者的动机来自四个方面:一是利他性(帮助他人);二是交换(期望得到某种回报);三是信仰(传播自己的信仰);四是休闲(寻找休闲的体验)。
蔡宜旦、汪慧研究了青年志愿者参与动机的引导和激励,指出根据青年志愿者参与动机的不同,可以把志愿服务分为两类:一类是组织和群体压力下的被动参与,一类是以自我实现需要和报恩为出发点的主动参与。
从上述研究结果可以看出,志愿者的动机需求复杂多样,多是一种利他性与利己性的结合,其中最常见的参与动机有帮助他人、自我实现、获得认可、发展技能、获得回报、休闲娱乐、被动参与等,这为人们研究如何完善志愿者的激励机制提供了理论依据。
3、我国NPO组织激励机制的缺陷及其分析
由于志愿活动具有不同于一般服务活动的无偿性,所以NPO组织与一般组织相比更难建立起行之有效的人员激励机制,这也正是导致我国公众对志愿服务的认识不足、参与志愿活动的力度不大、志愿服务过程中工作积极性不高的原因之一。通过总结,我国NPO组织的激励机制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点缺陷:
1.政府对人们参与志愿活动的激励措施不强。虽然我国政府和领导人对志愿活动持大力倡导的态度,也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法规支持志愿活动,但总的来说,政府的激励措施仍然显得较少,而且多停留在政策鼓励层次,很少涉及到现实层次的具体实践激励。像如美国政府会为志愿者提供一定的志愿回报,人们参加为期一年的“为美国服务的志愿者”项目就可以获得9450美元的奖金。新加坡政府则根据志愿者的不同志愿程度而由政府颁发相应的志愿奖章。因此,政府的实际支持行为能够有效地促进人们参与志愿活动。
2.对志愿者的社会保障措施不足。我国目前与志愿者相关的规定还比较抽象,对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保护性不强,容易使志愿者在志愿活动中受伤后陷入权力真空。如此以来,有些部门就把志愿者当作了免费劳动力,对他们权益的管理也相应地减少。同时,有些志愿活动很具危险性,但相关规定中并未说明志愿过程中志愿者受伤害后该如何处理。所以,这社会保障机制的缺失,就使很多人不愿参加那些带有危险性的志愿活动,而这些志愿活动往往又是紧迫且重要的,这就使志愿活动出现了志愿者盲区。
3.组织内在激励方式过于单一。相比普通的组织工作,志愿者的激励措施主要还应放在精神层次,像如我国的很多NPO组织都很注重为优秀志愿者颁发奖章或荣誉证书。但同时我国的NPO也太过局限于这种单一的以结果为导向的精神激励方式,常常忽略了志愿工作过程中的激励,如让志愿者参与到某些决策会议中;NPO领导不时地到志愿服务现场与志愿者沟通交流;领导在工作过程中对志愿者的工作给予肯定、感谢等等。这些关怀都体现了对志愿者的尊重和认可,有效的满足了他们的自我实现需求,这正是我们当前比较缺乏的一类内在激励方式。
4.志愿培训制度不够健全。有些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的一大动机是想通过志愿培训提升自身的能力,但NPO组织虽然制定了许多完备的培训规章制度,但在实际执行时却常常缺乏具体的培训行动,比如在开见面会时,往往是对组织和志愿者的职责进行一番简单介绍,再发给大家几份组织的小册子就算结束了。所以,很多以提升自身能力为目的的人在参与过几次志愿活动后就会发现,自己还是在像以前似的帮助别人,能力没有提高多少,所以参与热情难免会有所下降。 5.考核激励效果不足。这一点与NPO的性质有很大的关联,因为志愿服务工作不同于普通的工作,无法通过加薪、升职等手段给志愿者带来工作压力。志愿工作往往讲求的是重在参与,能够积极参加就是好的。这种简单的工作要求使得通过考核工作结果来加以激励的方法并不能在NPO组织中行得通,而且无论如何改善,志愿工作的非强制性都使NPO基本失去了通过考核来激励大家这一在普通工作中颇为有效的激励方式。
4、改进NPO志愿激励机制的建议
激励理论认为人的行为是因动机产生而产生的,故其十分强调根据人群的不同动机来设计不同的激励方式,以满足人们的动机需求,使人们获得最需要的东西,从而激发人们的工作积极性。上述讨论的五个问题,也大多与志愿者的参与动机相关,因此,仅从志愿者的参与动机出发,可以针对以下几种志愿动机而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1.满足获得回报的动机。“平时注入一滴水,难时拥有太平洋”,这种保险思维同样可以运用到志愿工作中。通过建立统一的志愿服务记录系统,记下每个志愿者的志愿服务经历,并根据相关指标衡量志愿者的志愿工作程度,给予其不同层次的志愿服务“保险”——即当志愿者遇到困难时可以免费获得的回报程度,如平时见到的志愿献血活动,就是采取了这样一种方式激励大家积极无偿献血的。其次,一些志愿者参与志愿工作的主要目的在于获得志愿证明,以增加自己在学习、工作等其他方面的竞争优势,这种回报需求的满足同样会提高人们的志愿积极性。
2.满足自我实现的动机。相当一部分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并不是为名为利而来,而是由于自己在较低层次的需求已获得了充分的满足,进而上升到高层次的需求,也即实现自我。自我实现是一种自我价值感提升的内心感受,使人切实感受到自己存在的价值,获得美好的体会。因此,NPO针对这类人群应当给予其充分的发挥空间,不断支持、认可、感谢他们的工作,使他们从内心的满足中迸发出参与志愿工作的积极性。
3.满足发展技能的动机。一些志愿者是希望提升自身技能而参加志愿活动的,所以NPO在领导这部分志愿者时应该注意给他们安排有一定难度的工作,并事先给他们进行必要的培训,以让志愿者们感受到自身技能的提升,满足最初参加志愿活动的目的与动机,从而积极投身于更多的志愿活动中去。
4.提供一定的物质激励,强化志愿动机的满足。一方面,政府可以专门拨款,给每位志愿者提供小额的志愿补助,消除一些人因存在志愿成本而不愿参加志愿活动的现象。另一方面,NPO可以通过给志愿者发放带有自己组织和活动标志的物品,提供免费的工作餐等方式,让志愿者更多地感受到自己工作所受到的认可,拥有更多可以纪念自己志愿服务经历的物品。这些措施的意义并不在于它们的经济价值,而是在于其给志愿者带来的精神上的各种美好的感受,故这些简单的物质激励能够有效提升NPO各项内在激励措施的效果,正如一剂催化剂一般。
综合看来,NPO组织的特殊性使其有效的激励机制比一般组织更难建立,很多建议往往也只是从理论上可行,实践起来却很困难。但是,NPO提供的志愿服务在社会现代化发展中是如此的重要,所以不能因难而退,而是应该积极实践,借鉴国外成熟NPO组织对志愿者的激励措施,从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的动机出发,寻找有效的激励方式,以便使NPO能够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前来参与志愿活动,更好地发挥第三部门在推进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李硕.北京市非营利组织志愿者动机研究[D].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10.
[2]胡蓉.非营利组织志愿者管理研究[D].贵州大学,2008.
[3]褚雪敏.非营利组织志愿者的激励研究[J].人力资源管理,2011,06.
关键词:NPO;志愿者激励;动机
1、概论
非营利组织(NPO)又称第三部门,是一种有效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问题的第三类组织。随着近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大众对民主、平等的需求日益强烈,促进了NPO的快速崛起,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也已深入环保、教育、扶贫、救灾、动植物保护等众多公益领域,对我国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生态文明建设等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志愿者作为NPO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NPO服务提供的主体单位,也是NPO中最宝贵的资源,一个NPO能否有效运转并提供优质服务在很大程度上由其所拥有的志愿者的数量与质量而决定。然而,NPO由于其自身“非营利”的特点,缺乏物质层次的激励,导致NPO部门对人员的吸引力远远低于普通部门,直接限制了NPO提供公益服务的数量与质量,所以必须找到某些切实可行的激励措施来缓解该问题,以促进NPO更好的发挥社会效益。
为此,我们必须首先了解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的主要动机类型,再根据他们的需求,给予相应的满足,以实现对志愿者的激励作用,提升人们参与志愿活动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使NPO更好地发挥其社会功效。
2、参与志愿活动的动机
处于一定社会环境中的人总会受周围环境的影响并产生某种程度的需求,当某种需求强烈到一定程度便会产生获得该需求的动机,从而促使人们采取某些行动。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并非无故而为,而是由于自身某些动机的促使,并为了满足这种需要而投身志愿服务。对于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的动机,国内外都有丰富的研究成果。
艾斯芒德等人通过问卷调查的方法,分析总结出志愿者有十种类型的参与动机,分别是职业发展、个人成长、自我认知、社会互动、互惠、同感、获得自尊、宗教信仰、政府和社区。
卡斯蕾与哈林顿通过研究认为,志愿者的动机一般包括社会联系、帮助他人、打发时间、获得认可、满足他人的需要、协助组织达成目标、个人的充实感、发展技能、寻找乐趣、获得成就感、自我的表现以及提升自己的形象等。
帕克认为志愿者的动机来自四个方面:一是利他性(帮助他人);二是交换(期望得到某种回报);三是信仰(传播自己的信仰);四是休闲(寻找休闲的体验)。
蔡宜旦、汪慧研究了青年志愿者参与动机的引导和激励,指出根据青年志愿者参与动机的不同,可以把志愿服务分为两类:一类是组织和群体压力下的被动参与,一类是以自我实现需要和报恩为出发点的主动参与。
从上述研究结果可以看出,志愿者的动机需求复杂多样,多是一种利他性与利己性的结合,其中最常见的参与动机有帮助他人、自我实现、获得认可、发展技能、获得回报、休闲娱乐、被动参与等,这为人们研究如何完善志愿者的激励机制提供了理论依据。
3、我国NPO组织激励机制的缺陷及其分析
由于志愿活动具有不同于一般服务活动的无偿性,所以NPO组织与一般组织相比更难建立起行之有效的人员激励机制,这也正是导致我国公众对志愿服务的认识不足、参与志愿活动的力度不大、志愿服务过程中工作积极性不高的原因之一。通过总结,我国NPO组织的激励机制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点缺陷:
1.政府对人们参与志愿活动的激励措施不强。虽然我国政府和领导人对志愿活动持大力倡导的态度,也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法规支持志愿活动,但总的来说,政府的激励措施仍然显得较少,而且多停留在政策鼓励层次,很少涉及到现实层次的具体实践激励。像如美国政府会为志愿者提供一定的志愿回报,人们参加为期一年的“为美国服务的志愿者”项目就可以获得9450美元的奖金。新加坡政府则根据志愿者的不同志愿程度而由政府颁发相应的志愿奖章。因此,政府的实际支持行为能够有效地促进人们参与志愿活动。
2.对志愿者的社会保障措施不足。我国目前与志愿者相关的规定还比较抽象,对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保护性不强,容易使志愿者在志愿活动中受伤后陷入权力真空。如此以来,有些部门就把志愿者当作了免费劳动力,对他们权益的管理也相应地减少。同时,有些志愿活动很具危险性,但相关规定中并未说明志愿过程中志愿者受伤害后该如何处理。所以,这社会保障机制的缺失,就使很多人不愿参加那些带有危险性的志愿活动,而这些志愿活动往往又是紧迫且重要的,这就使志愿活动出现了志愿者盲区。
3.组织内在激励方式过于单一。相比普通的组织工作,志愿者的激励措施主要还应放在精神层次,像如我国的很多NPO组织都很注重为优秀志愿者颁发奖章或荣誉证书。但同时我国的NPO也太过局限于这种单一的以结果为导向的精神激励方式,常常忽略了志愿工作过程中的激励,如让志愿者参与到某些决策会议中;NPO领导不时地到志愿服务现场与志愿者沟通交流;领导在工作过程中对志愿者的工作给予肯定、感谢等等。这些关怀都体现了对志愿者的尊重和认可,有效的满足了他们的自我实现需求,这正是我们当前比较缺乏的一类内在激励方式。
4.志愿培训制度不够健全。有些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的一大动机是想通过志愿培训提升自身的能力,但NPO组织虽然制定了许多完备的培训规章制度,但在实际执行时却常常缺乏具体的培训行动,比如在开见面会时,往往是对组织和志愿者的职责进行一番简单介绍,再发给大家几份组织的小册子就算结束了。所以,很多以提升自身能力为目的的人在参与过几次志愿活动后就会发现,自己还是在像以前似的帮助别人,能力没有提高多少,所以参与热情难免会有所下降。 5.考核激励效果不足。这一点与NPO的性质有很大的关联,因为志愿服务工作不同于普通的工作,无法通过加薪、升职等手段给志愿者带来工作压力。志愿工作往往讲求的是重在参与,能够积极参加就是好的。这种简单的工作要求使得通过考核工作结果来加以激励的方法并不能在NPO组织中行得通,而且无论如何改善,志愿工作的非强制性都使NPO基本失去了通过考核来激励大家这一在普通工作中颇为有效的激励方式。
4、改进NPO志愿激励机制的建议
激励理论认为人的行为是因动机产生而产生的,故其十分强调根据人群的不同动机来设计不同的激励方式,以满足人们的动机需求,使人们获得最需要的东西,从而激发人们的工作积极性。上述讨论的五个问题,也大多与志愿者的参与动机相关,因此,仅从志愿者的参与动机出发,可以针对以下几种志愿动机而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1.满足获得回报的动机。“平时注入一滴水,难时拥有太平洋”,这种保险思维同样可以运用到志愿工作中。通过建立统一的志愿服务记录系统,记下每个志愿者的志愿服务经历,并根据相关指标衡量志愿者的志愿工作程度,给予其不同层次的志愿服务“保险”——即当志愿者遇到困难时可以免费获得的回报程度,如平时见到的志愿献血活动,就是采取了这样一种方式激励大家积极无偿献血的。其次,一些志愿者参与志愿工作的主要目的在于获得志愿证明,以增加自己在学习、工作等其他方面的竞争优势,这种回报需求的满足同样会提高人们的志愿积极性。
2.满足自我实现的动机。相当一部分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并不是为名为利而来,而是由于自己在较低层次的需求已获得了充分的满足,进而上升到高层次的需求,也即实现自我。自我实现是一种自我价值感提升的内心感受,使人切实感受到自己存在的价值,获得美好的体会。因此,NPO针对这类人群应当给予其充分的发挥空间,不断支持、认可、感谢他们的工作,使他们从内心的满足中迸发出参与志愿工作的积极性。
3.满足发展技能的动机。一些志愿者是希望提升自身技能而参加志愿活动的,所以NPO在领导这部分志愿者时应该注意给他们安排有一定难度的工作,并事先给他们进行必要的培训,以让志愿者们感受到自身技能的提升,满足最初参加志愿活动的目的与动机,从而积极投身于更多的志愿活动中去。
4.提供一定的物质激励,强化志愿动机的满足。一方面,政府可以专门拨款,给每位志愿者提供小额的志愿补助,消除一些人因存在志愿成本而不愿参加志愿活动的现象。另一方面,NPO可以通过给志愿者发放带有自己组织和活动标志的物品,提供免费的工作餐等方式,让志愿者更多地感受到自己工作所受到的认可,拥有更多可以纪念自己志愿服务经历的物品。这些措施的意义并不在于它们的经济价值,而是在于其给志愿者带来的精神上的各种美好的感受,故这些简单的物质激励能够有效提升NPO各项内在激励措施的效果,正如一剂催化剂一般。
综合看来,NPO组织的特殊性使其有效的激励机制比一般组织更难建立,很多建议往往也只是从理论上可行,实践起来却很困难。但是,NPO提供的志愿服务在社会现代化发展中是如此的重要,所以不能因难而退,而是应该积极实践,借鉴国外成熟NPO组织对志愿者的激励措施,从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的动机出发,寻找有效的激励方式,以便使NPO能够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前来参与志愿活动,更好地发挥第三部门在推进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李硕.北京市非营利组织志愿者动机研究[D].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10.
[2]胡蓉.非营利组织志愿者管理研究[D].贵州大学,2008.
[3]褚雪敏.非营利组织志愿者的激励研究[J].人力资源管理,2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