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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上杭县村民孔某来信咨询:我想参加2012年8月开始的村委主任换届选举,但我在2007年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在网上我发现,不少地方政府出台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里,对候选人审查方面都有一条:刑满释放未满5年的不能提名为候选人,当地即将出台的工作方案亦有可能作出同样规定。请问,这一规定合法吗?我不能参与选举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