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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家庭防线”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家属的不良影响是领导干部犯罪的重要原因,应积极实施“家庭助廉”工程,共同构筑“家庭防线”,这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关键词:职务犯罪;预防;家庭防线;
近年来,检察机关在不断加大查处职务犯罪案件力度的同时,按照党中央“标本兼治,从源头治理”的反腐败要求,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立预防网络,完善工作机制,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涉及许多部门和领域的综合性系统工程,检察机关在依靠整个社会的力量,从制度、机制、教育、监督等方面人手,大力构建社会化大预防格局的过程中,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却被遗忘在网络之外,“家庭防线”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作用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我们在办案中发现,众多贪官的背后往往站着一群“贪内助”,“贪内助”对领导干部的腐化蜕变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把预防工作延伸到领导干部的家庭,预防的“警钟”在家庭常鸣,在领导干部身边筑起一道“家庭防线”,这是当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手段。
一、家庭的不良影响是引发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转型期,公民的“个体”观念、家庭观念、亲情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对近几年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剖析,我们不难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即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除了领导干部自身的主观因素和某些客观因素外,家属的不良影响也是领导干部滑入犯罪泥潭的重要原因。笔者结合实践,对家庭的不良影响在职务犯罪中的主要表现形式归纳为以下几种:
1、家庭成员纵容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我们在查处领导干部受贿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行贿人在上门行贿时,大多领导干部的家庭成员特别是配偶经常在场旁观而不劝说、不制止,甚至有些行贿人因经常上门行贿,与领导干部的配偶竟成了“朋友”。她(他)们不但熟悉行贿人的姓名、职业等背景,而且对贿赂的次数和数额有时比领导干部还记得准确。如我们在查处某建筑公司经理陈某受贿一案中,发现陈妻在陈某每次受贿时几乎都在场旁观而从未劝说和制止过,对陈某受贿的次数和数额记得清清楚楚,而且受贿的赃款也由其亲自保管和支配。
2、家庭成员代替领导干部收受贿赂。我们在办案中发现,有些行贿人上门行贿,领导干部因故不在家时,其家庭成员根本不问明缘由,不分青红皂白,来者不拒,一概“笑纳”。当领导干部发现“火起后院”时,已成燎原之势,只好任凭贪婪的欲火熊熊燃烧,直至毁灭。
3、家庭成员怂恿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我们在查处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有些领导干部原本能正确处理好权与利的关系,能做到在金钱面前不动心,一身正气,清正廉明,但其家庭成员基于贪图享受、盲目攀比、爱慕虚荣的心理,往往对领导干部的清正廉明视为无能,甚至反而讽刺、挖苦。在这种恶劣的家庭氛围中,某些领导干部为了在父母面前表“孝心”,在配偶面前有“地位”,在儿子面前树“威望”,在亲属面前耍“面子”,逐渐舍弃党性、操守,最终走上职务犯罪的道路。
4、家庭成员和领导干部共谋进行职务犯罪。有些领导干部自恃高明,为规避法律、逃脱制裁,事先与家庭成员合谋,由其在前台交易,家属在后台收钱,大搞权钱交易。一旦东窗事发,领导干部则“丢卒保车”,对家属收受贿赂的行为装聋作哑,把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而家属则大包大揽,称“收受贿赂”纯系个人行为,与领导毫不相干,力保领导不丢“帽子”。
上述表现说明,检察机关在对领导干部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的同时,对其家庭成员进行必要的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二、构筑“家庭防线”对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现实意义
1 构筑“家庭防线”,能进一步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社会化进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在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社会化进程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动员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参与。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预防工作应该努力使每一个“细胞”都具有免疫的功能。只有如此,社会才可能健康发展。应该看到,职务犯罪不仅危害社会,而且它对犯罪者本人、对家庭、配偶、子女和亲友的损害也是难以言喻的。只有把领导干部的家庭也纳入预防网络中,筑好夯实“家庭防线”,才能把现有的预防网络织宽、织紧,避免预防工作的盲区,才能真正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社会化进程,实现社会化大预防的格局,领导干部才可能远离犯罪。
2、构筑“家庭防线”,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经常提及家庭环境对人的影响,也常常提起“枕边风”的作用,而我们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却恰恰忽略了“枕边风”的特殊预防功效。有时自家人的一句嘱咐,一次提醒可能比什么都奏效。既然家庭的不良影响可以促使领导干部走上职务犯罪的道路,我们为何不逆向思维,净化家庭环境,铲除产生腐败的诱因,从而使“枕边风”成为一股预防犯罪的新风呢?我们要充分利用和挖掘这股新风的作用,让“枕边风”发挥出特殊的预防功效,对预防职务犯罪真正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推动我们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三、积极实施“家庭助廉”工程,共同构筑“家庭防线”
1、深入宣传教育,增强家属的廉洁意识,努力营造“家庭助廉”的良好社会氛围。我们要在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的牵头下,联合宣传部门、妇联、精神文明办公室、新闻媒体等,通过播放职务犯罪宣传片,召开反腐败法律知识讲座,向领导干部的家庭成员发倡议书,组织廉洁奉公的领导干部召开家属报告会等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宣讲反腐败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廉洁奉公对建立和睦、温馨、幸福家庭的重要性。另外,我们还可以组织领导干部及其家庭成员同时接受警示教育,通过反面典型,腐败分子的现身说法,使领导干部和家庭成员受到警示,引以为戒。通过宣传教育,使家属意识到职务犯罪对社会、对家庭带来的危害,教育家属做反腐倡廉、反腐助廉的模范,树立正确和健康的家庭伦理观念,在家庭内部牢固树立“严是爱,松是害,助廉是贤,清正是美,廉洁是福”的意识;号召家庭配偶要变“常吹枕边廉洁风”为“常敲耳边廉洁钟”,在自律上常提醒,在行动上常叮咛;号召儿女要变“常靠父母养”为“常树自立观”,从而使领导干部家庭建立一种健康的亲情关系。通过广泛发动,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家庭助廉”的社会氛围,努力使领导干部的家庭成员从要我预防变为我要预防,使每个家庭争做倡廉助廉的标兵。
2、逐步形成由点到面、点面结合,由个体到系统、逐次递进的网络新特色。构筑“家庭防线”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社会化是一项覆盖面广、工作量大的工程,仅靠检察机关的力量在较短的时间内全面铺开这项工程,恐怕难以取得较好的效果。我们可以先针对那些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的家庭,根据不同的年龄层次、文化层次、职务层次,有选择、分层次地打造“家庭防线”,当取得一定的预防效果后,再按行业、系统等逐步开展、逐渐拓宽扩大“防线”工程,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最终形成在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大多数单位和部门领导干部家庭参加的”家庭防线”网络体系,从而促使该项工程全面、深入地建设发展。
3、正确引导家庭成员充当构筑“家庭防线”的主力军。领导干部的家庭成员朝夕与领导干部相处,是构筑“家庭防线”的主力军。作为领导干部的家属,应从严要求自己,加强法律、政治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辩是非、分真伪、区正邪的能力,提高法律意识和政治素质,提升人格品位和人格力量。家属要明白“妻贤夫祸少,妻贪夫招罪”的基本道理,树立强烈的廉政意识,用清廉美德去影响身边的领导干部。
在具体事情上,家属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好,一是做到“不插手”领导干部的工作,特别是一些热点问题,如干部的任免、人员的安排、违纪问题的处理、物资的采购、基建队伍的确定等等。在这些问题上,如果“后院”出面插手干预,就极易产生腐败。二是把好权力关。作为领导干部的家属,要懂得领导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而非一家之私,权力意味着服务、意味着责任,而不是为家庭谋福利的工具,对领导要多一份支持,少一份埋怨,言行上多一份监督,少一份迁就,多一点责任感,少出歪点子、锼主意。三是经得起“糖衣炮弹”袭击的考验。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每一个领导干部的家庭成员都要做出正确的选择,要守得住清贫,不为利昏,不为金迷,有一颗“灯红酒绿不动心”的平常心,要做廉内助,不做贪内助,从而使我们的家庭真正构筑起打不垮、冲不烂的“家庭长城”。
另外,我们要通过对领导干部家庭成员的教育引导,使掌握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轨迹,并在日常生活中关注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注意发现领导干部的心理、行为、兴趣爱好、价值趋向等异常变化,从而做到防微杜渐,见微知著,使领导干部时时刻刻在家庭成员的监督之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一名清正廉明的人民公仆。
关键词:职务犯罪;预防;家庭防线;
近年来,检察机关在不断加大查处职务犯罪案件力度的同时,按照党中央“标本兼治,从源头治理”的反腐败要求,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立预防网络,完善工作机制,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涉及许多部门和领域的综合性系统工程,检察机关在依靠整个社会的力量,从制度、机制、教育、监督等方面人手,大力构建社会化大预防格局的过程中,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却被遗忘在网络之外,“家庭防线”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作用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我们在办案中发现,众多贪官的背后往往站着一群“贪内助”,“贪内助”对领导干部的腐化蜕变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把预防工作延伸到领导干部的家庭,预防的“警钟”在家庭常鸣,在领导干部身边筑起一道“家庭防线”,这是当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手段。
一、家庭的不良影响是引发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转型期,公民的“个体”观念、家庭观念、亲情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对近几年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剖析,我们不难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即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除了领导干部自身的主观因素和某些客观因素外,家属的不良影响也是领导干部滑入犯罪泥潭的重要原因。笔者结合实践,对家庭的不良影响在职务犯罪中的主要表现形式归纳为以下几种:
1、家庭成员纵容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我们在查处领导干部受贿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行贿人在上门行贿时,大多领导干部的家庭成员特别是配偶经常在场旁观而不劝说、不制止,甚至有些行贿人因经常上门行贿,与领导干部的配偶竟成了“朋友”。她(他)们不但熟悉行贿人的姓名、职业等背景,而且对贿赂的次数和数额有时比领导干部还记得准确。如我们在查处某建筑公司经理陈某受贿一案中,发现陈妻在陈某每次受贿时几乎都在场旁观而从未劝说和制止过,对陈某受贿的次数和数额记得清清楚楚,而且受贿的赃款也由其亲自保管和支配。
2、家庭成员代替领导干部收受贿赂。我们在办案中发现,有些行贿人上门行贿,领导干部因故不在家时,其家庭成员根本不问明缘由,不分青红皂白,来者不拒,一概“笑纳”。当领导干部发现“火起后院”时,已成燎原之势,只好任凭贪婪的欲火熊熊燃烧,直至毁灭。
3、家庭成员怂恿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我们在查处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有些领导干部原本能正确处理好权与利的关系,能做到在金钱面前不动心,一身正气,清正廉明,但其家庭成员基于贪图享受、盲目攀比、爱慕虚荣的心理,往往对领导干部的清正廉明视为无能,甚至反而讽刺、挖苦。在这种恶劣的家庭氛围中,某些领导干部为了在父母面前表“孝心”,在配偶面前有“地位”,在儿子面前树“威望”,在亲属面前耍“面子”,逐渐舍弃党性、操守,最终走上职务犯罪的道路。
4、家庭成员和领导干部共谋进行职务犯罪。有些领导干部自恃高明,为规避法律、逃脱制裁,事先与家庭成员合谋,由其在前台交易,家属在后台收钱,大搞权钱交易。一旦东窗事发,领导干部则“丢卒保车”,对家属收受贿赂的行为装聋作哑,把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而家属则大包大揽,称“收受贿赂”纯系个人行为,与领导毫不相干,力保领导不丢“帽子”。
上述表现说明,检察机关在对领导干部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的同时,对其家庭成员进行必要的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二、构筑“家庭防线”对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现实意义
1 构筑“家庭防线”,能进一步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社会化进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在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社会化进程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动员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参与。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预防工作应该努力使每一个“细胞”都具有免疫的功能。只有如此,社会才可能健康发展。应该看到,职务犯罪不仅危害社会,而且它对犯罪者本人、对家庭、配偶、子女和亲友的损害也是难以言喻的。只有把领导干部的家庭也纳入预防网络中,筑好夯实“家庭防线”,才能把现有的预防网络织宽、织紧,避免预防工作的盲区,才能真正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社会化进程,实现社会化大预防的格局,领导干部才可能远离犯罪。
2、构筑“家庭防线”,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经常提及家庭环境对人的影响,也常常提起“枕边风”的作用,而我们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却恰恰忽略了“枕边风”的特殊预防功效。有时自家人的一句嘱咐,一次提醒可能比什么都奏效。既然家庭的不良影响可以促使领导干部走上职务犯罪的道路,我们为何不逆向思维,净化家庭环境,铲除产生腐败的诱因,从而使“枕边风”成为一股预防犯罪的新风呢?我们要充分利用和挖掘这股新风的作用,让“枕边风”发挥出特殊的预防功效,对预防职务犯罪真正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推动我们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三、积极实施“家庭助廉”工程,共同构筑“家庭防线”
1、深入宣传教育,增强家属的廉洁意识,努力营造“家庭助廉”的良好社会氛围。我们要在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的牵头下,联合宣传部门、妇联、精神文明办公室、新闻媒体等,通过播放职务犯罪宣传片,召开反腐败法律知识讲座,向领导干部的家庭成员发倡议书,组织廉洁奉公的领导干部召开家属报告会等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宣讲反腐败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廉洁奉公对建立和睦、温馨、幸福家庭的重要性。另外,我们还可以组织领导干部及其家庭成员同时接受警示教育,通过反面典型,腐败分子的现身说法,使领导干部和家庭成员受到警示,引以为戒。通过宣传教育,使家属意识到职务犯罪对社会、对家庭带来的危害,教育家属做反腐倡廉、反腐助廉的模范,树立正确和健康的家庭伦理观念,在家庭内部牢固树立“严是爱,松是害,助廉是贤,清正是美,廉洁是福”的意识;号召家庭配偶要变“常吹枕边廉洁风”为“常敲耳边廉洁钟”,在自律上常提醒,在行动上常叮咛;号召儿女要变“常靠父母养”为“常树自立观”,从而使领导干部家庭建立一种健康的亲情关系。通过广泛发动,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家庭助廉”的社会氛围,努力使领导干部的家庭成员从要我预防变为我要预防,使每个家庭争做倡廉助廉的标兵。
2、逐步形成由点到面、点面结合,由个体到系统、逐次递进的网络新特色。构筑“家庭防线”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社会化是一项覆盖面广、工作量大的工程,仅靠检察机关的力量在较短的时间内全面铺开这项工程,恐怕难以取得较好的效果。我们可以先针对那些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的家庭,根据不同的年龄层次、文化层次、职务层次,有选择、分层次地打造“家庭防线”,当取得一定的预防效果后,再按行业、系统等逐步开展、逐渐拓宽扩大“防线”工程,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最终形成在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大多数单位和部门领导干部家庭参加的”家庭防线”网络体系,从而促使该项工程全面、深入地建设发展。
3、正确引导家庭成员充当构筑“家庭防线”的主力军。领导干部的家庭成员朝夕与领导干部相处,是构筑“家庭防线”的主力军。作为领导干部的家属,应从严要求自己,加强法律、政治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辩是非、分真伪、区正邪的能力,提高法律意识和政治素质,提升人格品位和人格力量。家属要明白“妻贤夫祸少,妻贪夫招罪”的基本道理,树立强烈的廉政意识,用清廉美德去影响身边的领导干部。
在具体事情上,家属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好,一是做到“不插手”领导干部的工作,特别是一些热点问题,如干部的任免、人员的安排、违纪问题的处理、物资的采购、基建队伍的确定等等。在这些问题上,如果“后院”出面插手干预,就极易产生腐败。二是把好权力关。作为领导干部的家属,要懂得领导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而非一家之私,权力意味着服务、意味着责任,而不是为家庭谋福利的工具,对领导要多一份支持,少一份埋怨,言行上多一份监督,少一份迁就,多一点责任感,少出歪点子、锼主意。三是经得起“糖衣炮弹”袭击的考验。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每一个领导干部的家庭成员都要做出正确的选择,要守得住清贫,不为利昏,不为金迷,有一颗“灯红酒绿不动心”的平常心,要做廉内助,不做贪内助,从而使我们的家庭真正构筑起打不垮、冲不烂的“家庭长城”。
另外,我们要通过对领导干部家庭成员的教育引导,使掌握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轨迹,并在日常生活中关注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注意发现领导干部的心理、行为、兴趣爱好、价值趋向等异常变化,从而做到防微杜渐,见微知著,使领导干部时时刻刻在家庭成员的监督之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一名清正廉明的人民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