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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浙政办发〔2013〕10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省级联合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发〔2013〕19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级保留的96项和下放的1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予以公布。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认真做好保留和下放非行政许可审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