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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历史,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进行了七次规模较大的政府机构改革——沿着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改革这条主线,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政府基本职能,脉络清晰可见。
重点:
精简各级领导班子,加快干部队伍年轻化
历时3年之久,范围包括各级党政机关,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较大、目的性较强的一次建设和完善各级机关的改革。不仅以精兵简政为原则,而且注意到了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发展可能对政府机构设置提出的新要求,力求使机构调整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提供有利条件,较大幅度地撤并了经济管理部门,并将其中一些条件成熟的单位改革成了经济组织。国务院部委办、直属机构从100个减为61个,人员编制从原来的5.1万人减为3万人。
重点:
围绕经济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淡化经济管理部门的微观管理职能
国务院在调整和减少工业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方面取得了进展。如,撤消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核工业部,组建能源部;撤消劳动人事部,建立国家人事部,组建劳动部;撤消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组建建设部;撤消航空工业部、航天工业部,组建航空航天工业部;等。
重点:
以政企分开为中心,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框架
本轮改革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下进行,核心任务是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市场经济的同时,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行政管理体制。
撤销能源部、机械电子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轻工业部、纺织工业部、商业部、物资部等7个部,新组建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电力工业部、煤炭工业部、机械工业部、电子工业部、国内贸易部,更名1个(对外经济贸易部),保留34个部、委、行、署。改革后的综合经济部门中保留国家计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
重點:
以中央政府人员、机构减半为目标,政府职能转变有重大进展
改革目标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政府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队伍,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
国务院不再保留的有15个部、委,如电力工业部、煤炭工业部、劳动部、广播电影电视部、林业部等。新组建的有4个部、委,包括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更名的有3个部、委。保留的有22个部、委、行、署,包括民政部、铁道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等。
重点:
以加入世贸组织为大背景,提出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协调的要求
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29个组成部门经过改革调整为28个,不再保留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其职能并入新组建的商务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组建商务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组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属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改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同时,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重点:
围绕转变政府职能的核心,探索建立大部门体制
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加强能源管理机构;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交通运输部;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建环境保护部。不再保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保留建设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这次国务院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共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
重点:
继续围绕转变政府职能的核心,探索建立大部门体制
实行铁路政企分开;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国家能源局。这次改革,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其中组成部门减少2个,副部级机构增减相抵数量不变。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5个。
第一次:1982年
重点:
精简各级领导班子,加快干部队伍年轻化
历时3年之久,范围包括各级党政机关,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较大、目的性较强的一次建设和完善各级机关的改革。不仅以精兵简政为原则,而且注意到了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发展可能对政府机构设置提出的新要求,力求使机构调整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提供有利条件,较大幅度地撤并了经济管理部门,并将其中一些条件成熟的单位改革成了经济组织。国务院部委办、直属机构从100个减为61个,人员编制从原来的5.1万人减为3万人。
第二次:1988年
重点:
围绕经济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淡化经济管理部门的微观管理职能
国务院在调整和减少工业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方面取得了进展。如,撤消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核工业部,组建能源部;撤消劳动人事部,建立国家人事部,组建劳动部;撤消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组建建设部;撤消航空工业部、航天工业部,组建航空航天工业部;等。
第三次:1993年
重点:
以政企分开为中心,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框架
本轮改革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下进行,核心任务是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市场经济的同时,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行政管理体制。
撤销能源部、机械电子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轻工业部、纺织工业部、商业部、物资部等7个部,新组建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电力工业部、煤炭工业部、机械工业部、电子工业部、国内贸易部,更名1个(对外经济贸易部),保留34个部、委、行、署。改革后的综合经济部门中保留国家计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
第四次:1998年
重點:
以中央政府人员、机构减半为目标,政府职能转变有重大进展
改革目标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政府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队伍,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
国务院不再保留的有15个部、委,如电力工业部、煤炭工业部、劳动部、广播电影电视部、林业部等。新组建的有4个部、委,包括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更名的有3个部、委。保留的有22个部、委、行、署,包括民政部、铁道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等。
第五次:2003年
重点:
以加入世贸组织为大背景,提出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协调的要求
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29个组成部门经过改革调整为28个,不再保留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其职能并入新组建的商务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组建商务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组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属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改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同时,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第六次:2008年
重点:
围绕转变政府职能的核心,探索建立大部门体制
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加强能源管理机构;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交通运输部;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建环境保护部。不再保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保留建设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这次国务院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共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
第七次:2013年
重点:
继续围绕转变政府职能的核心,探索建立大部门体制
实行铁路政企分开;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国家能源局。这次改革,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其中组成部门减少2个,副部级机构增减相抵数量不变。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