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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权保障呼声的不断高涨,转换刑事诉讼机制,加强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已经成为法学界的研究热点问题。而我国刑事诉讼审前阶段的人权保障水平不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刑事诉讼向现代化发展的瓶颈问题。因此实现刑事诉讼审前机制的转型,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就成为当务之急。修改刑事诉讼法,重构审前救济程序尤其是被追诉人的救济程序就成为必要。毕竟没有救济的权利不能称其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