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6年12月19日,《电子商务法》草案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但为了促进就业,可以对部分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经营者免予登记。对于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实施损害电子商务信用评价的行为,草案规定,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有偿或者以其他条件换取有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提升商业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