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媒体的优劣势分析

来源 :新生代·下半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langao12345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在互联网时代,网络媒体正以惊人的速度崛起。与传统媒体相比较,它具有传播速度更快、传播范围更广、传播内容更多、传播形式更丰富、传播信息更全面、传播成本更低廉等优势,但也存在着受硬件环境限制、内容质量难以把控、版权来源难以保证、浏览成本偏高、对读者身心健康有害等劣势。本文拟从客观角度出发,对网络媒体的优劣势进行具体化分析。
  【关键词】:互联网 网络媒体 传统媒体
  当传统媒体往往局限于时间、地点和媒介才能够传输信息报道时,网络媒体得益于技术的发展往往可以用几秒的速度跟读者完成信息交互,并且拥有直播、评论、短视频等多样化的形式给用户呈现最好的信息效果。网络媒体流行的“转载报道”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降低报道撰稿发表的各类成本,更多避免撞文现场。
  在网络媒体中,信息交换的时域性更加显著,更新速度加快。尤其是互联网的发展打破了地域限制,整个地球因为互联网的发展变成了“地球村”,这一因素打破了新闻报道的地域限制,极大地促进了新闻报道的共享。网络提供了更广阔的交流平台,其低门槛使得受众第一次真正参与到大众传播中来,其反馈作用是传统媒体无法相比的。
  传统媒体由于版面以及发行时间有限,信息传播的内容数量也有限。网络媒体依托其巨大的容量为读者提供了更为丰富、更为全面的新闻报道。同时,由于网络媒体的互动功能不断完善,新闻当中一些数据来源、事实求证、疑难说明等都可以通过提供更方便的查阅途径(例如提供数据来源的链接)对读者进行说明,一定程度上打破传统媒体中专家观点占主位的局面。同时,因为传统媒体的新闻选题一般都要经过相关程序的审核,由于某些不确定因素导致新闻信息完全存在会被撤销的可能性,相对而言网络媒体的信息就更为全面,有时候更贴近事实真相。
  当然,凡是都有两面性。传统媒体拥有多个把关人,从采写、编码、新闻文本形成、编辑、印刷这一系列过程中,都经过了严格的把关。而网络媒体或是互联网,信息发布者可以是任何个体或组织,缺少了把关,所以信息的可信度不能得到肯定,这就使得互联网大多充斥着低级、庸俗未经专业编辑的讯息。因为网络媒体跟传统媒体新闻内容审核程序以及把关质量的标准不一,网络媒体的信息的内容质量相对来讲比传统媒体缺乏公信力。
  近几年,除了官方网页、新闻客户端作为网络媒体的主流媒介外,还有公众号、小程序、微博官方账号等多种更加受用户喜爱的媒介形式出现。相对于传统媒体所需要的人工成本、时间成本、设备成本,网络媒体的传播成本显然更占优势,编辑手头拥有一台笔记本电脑或者一只手机就可以产生新闻、发表新闻、传播新闻,从而节省了大量的人工费、印刷费、设备费。
  通过虚拟交换代替实物交换,信息交换的使用成本降低,但是这也局限了网络媒体的信息交换需要依赖一定基础的硬件设备。对读者来说,电费、移动网络费以及手头的智能手机购买费,无形之中增加了用户的浏览成本。再者,网络自身的基础建设目前也存在稳定性、安全性、畅通与否等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网络媒体的用户好感。同时,使用网络媒体获取信息,对信息发布者以及信息接收者的文化水平要求都比较高,最直接的要求就是会使用这些网络媒体的载体设备,并且拥有基础的使用知识。
  前面谈到,只要拥有这些连接网络媒体的设备,即可产生新闻、发表新闻、传播新闻,也造成了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信息付费的不平衡。有些高质量的信息需要用户付费才可获取,有些单篇突破100000+浏览量的信息推送编辑可以拿到传统媒体工作者同类型报道几十倍的酬劳,这种现象可以看作是知识付费、信息付费时代的预兆。当然,信息爆炸的网络媒体,许多新闻(信息)的创作者难以获得酬劳,知识版权在一定意义上也会增加被侵犯的概率,暴露了网络媒体版权来源的模糊性劣势。
  另外,网络媒体信息储存量大,监管措施滞后,海量的信息反而会给人带来困扰,遇到垃圾信息的可能性增大,尤其是有些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信息以及一些威胁到社会公共安全的信息无法全面排除,网络媒体又依托电子设备所存活,人们在使用过程中所受到的光线辐射、视力下降、皮肤屏障受损等问题也造成了困扰。
  根植于人类对新闻的需求是不会消失的这一特性,满足需求的渠道一定是多個并存,也许会出现某个媒体在某一时间段占主要、重要地位,但是其他渠道一样会存在的。就中国的现实来看,中国的传统媒体,报业是最发达的,但相比较西方报业,我们仍然不成熟,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报业继续开拓市场的可能性是很大的。这当中涉及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读者的升级换代,“读报”是老一辈的习惯,年轻一代读报的习惯已经不多,这就出现了读者脱节。所有国外的NIE,即“报纸参与教育工程”,倡导报纸进学校,意在培养年轻读者群,而这点其实在国内的某些报社,以都市报为代表,已经有意识的参与其中。
  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是互补存在的。假如传统媒体不断克服其时效相对来讲偏弱、成本过大、互动性不强等劣势,而不断发扬其公信力强、使用方式简单的优势;网络媒体也不断审视自己,尤其在质量内容方面要加强严格把关,原创性方面加强保护,政府信息部门加强监督机制,技术人员提供更完善的技术支持,那么两者的优劣势对比也不至于过分尖锐。
  作者简介:姓名:吕婕妤,出生年月:1998年1月,性别:女,民族:汉族,籍贯(精确到市):浙江永康,当前职务:浙江工业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2016级本科生,学历:本科
  第二作者姓名:徐嘉婷,单位:浙江工业大学第三作者姓名:贾丹红,单位:浙江工业大学
其他文献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北京佳得派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作为中国古法手工金器及文化金品的加工制造先行企业,在国内黄金消费市场结构性变化和品牌合作方公司运营上市时期,应对消费者、市场同业竞争等多方在内对产品高规格、高品质要求、高溢美值的浪潮中,开展的一系列质检与品控建设工作以及经验总结。  【关键词】:质检 品控 古法手工 文化金品 产品质量  1.前序  2013年岁末,随着“中国黄金大妈”在世界范围内掀
期刊
【摘要】:中国关于“公平正义”思想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一攻二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三个重要的历史时期与发展阶段。由于时代的局限性,不同时期的理解都存在着时代性的偏差与局限,但在探索公平正义深刻内涵的道路上却从未止步与退缩。  【关键词】:当代中国 公平正义 思想  关于“公平正义”思想的内涵到底是什么?从古至今处于不同时代的学者给出了不同的诠释。马克思主义的追随者运用历
期刊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市场风起云涌,用户规模空前,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也由此产生巨变。民族出版社作为少数民族文化传播和图书出版的主要承担者,面对日新月异的市场状况,旧有管理模式捉襟见肘。民族出版社作为少数民族图书出版承担者和管理者,要跟上时代的脚步,就必须拥抱互联网,以此完善图书管理和出版服务。  转变传统思维观念,落实信息资源共享。利用互联网处理数据并进行广泛运用,表面上看是技术问题,实则是观念
期刊
【摘要】:企业劳动人事制度作为劳动关系的调整规则,不仅关系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关系到企业的健康管理。本文分析了我国企业劳动人事制度存在的立法缺陷,提出了完善企业劳动人事制度法律规范的建议。  【关键词】:劳动人事制度 法律风险 权益保护  合理合法的企业劳动人事制度既是国家立法的需要,也是企业自主管理的需要,对于企业建立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与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都有十分重要意义。现阶段,我国企业劳动人
期刊
【摘要】:作为台湾影坛最具影响力的电影导演之一,侯孝贤的电影作品向来以其鲜明的个人风格以及独具特色的美学价值著称。本文试从侯孝贤导演镜头语言的运用以及主题意象的表达两方面来分析侯孝贤的个人影像风格。  【关键词】:侯孝贤 镜头语言 童年往事  长镜头、固定镜头的运用  长镜头根植与西方现实主义影像风格与安德烈·巴赞的长镜头理论,主张对现实的复原已经真实场景的重现,强调写实性。在《悲情城市》中林家人
期刊
【摘要】:人工智能(Al)在近年来广泛被运用于各个行业中,而AI合成主播的出现更是成为传媒圈的热点话题,也在给现有的主持人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本文以AI合成主播的历史发展、专业优势以及主持人在面对AI合成主播该具备的心态三个方面,呼吁媒体人应该把人工智能主播当做助手或者是工具,一起为媒介融合的传播尽心助一份力。  关键词:人工智能 AI合成主播 媒体人 主持人  一、AI合成主播的历史发展  AI
期刊
一.法律的定义  法律通常是指由社会认可、国家确认、立法机关制定规范的行为规则,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人们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  法律是维护国家稳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最强有力的武器,也是捍卫人民群众权利和利益的工具,也是统治者统治被统治者的手段。法律是一系列的规则,通常需要经由一套制度来落实。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体系会以不同的方式来
期刊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中国制造”强国战略的提出,社会对职业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的需求不断增长,高技能、高素质人才的缺口越来越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未来十年高等教育要全面提高质量,优化高等教育结构,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国务院也于2014年召开了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
期刊
【摘要】:在专利审查实践中,审查员常常在审查意见中将区别技术特征认定为公知常识,并以此否定权利要求的创造性。而面对此类审查意见,许多申请人往往不知该如何争辩,最终只能无奈地接受专利申请被驳回的结果。并且,由于我国《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并未对公知常识的认定作出足够清楚详细的规定,因此造成了滥用公知常识否定创造性的情形,以至于答复以公知常识否定创造性这类审查意见成为申请人颇为
期刊
【摘要】: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人类社会已进入数字时代,电子数据业已成为一种新的证据形式。我国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率先将电子数据作为一种新的证据类型,确立了电子数据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形式并列于其他证据形式的法律地位,由此,学界争议多年的电子数据定位问题得以尘埃落定。然而,电子证据的认定和运用过程中的标准和规则问题并没有统一的制度规定,这使得如何科学、合理的收集和运用电子证据成为了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