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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标记作为国际贸易中重要的知识产权,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我国先后建立了原产地证明商标保护制度、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和原产地标记注册保护工作制度,这三套工作体系的实质意义和目的都是原产地知识产权保护,但其法律体系、工作程序、技术标准各不相同,因此,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原产地工作的协调发展。本文通过对《原产地规则协定》和WTO/TRIPS相关规则的深入研究,结合发达国家在原产地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通行做法和经验,就如何在我国整合和拓展原产地知识产权管理资源,建立符合国际通则的原产地保护体系,全面推进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