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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林、农经)厅(委、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按照农业部关于《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工作方案》(农农发[2008]7号)文件精神,我部制定了《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测产验收办法(试行)》(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根据作物生长季节,认真组织完成粮食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点测产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