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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么一个本意不错的标准,经过各种不同认识主体的分析判断和揣摩,居然有那么多迥异的结论,如果实在要用一个词来形容这一事件,恐怕非“幽默”二字莫属,而隐藏在这黑色幽默背后的,则是公务接待的尴尬和无奈。
[事件]
餐费改革
省部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原则上每人每天不超过160元(早餐20元、中晚餐各70元);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20元(早餐20元、中晚餐各50元);处级及处以下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早餐10元、中晚餐各45元)。工作餐提倡自助餐。
这就是南昌市公务员工作餐的标准。
为制止公务接待中的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等不良现象,南昌市就市直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开支标准及有关经费管理问题作出规定。
根据新规,国内公务接待中接待对象需要安排住宿的,接待单位应当在内部宾馆、招待所,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安排。省部级干部住套间,司局级干部住单间,处级以下人员住标准间。
国内公务接待中一般不安排宴请,确需宴请的,一般只安排一次,其上限标准(不包括酒水)为:省部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原则上每人每餐不超过160元;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120元;处级及处以下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100元。宴请应体现江西特色,以赣菜为主,酒水等费用开支原则上不超过宴请标准的三分之一,一般用本省产品。接待对象应在本级财政部门规定的伙食补助费定额内向接待单位安排的饭店、招待所缴纳伙食费,回所在单位凭据据实报销。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接待单位的招待费开支。
[点评]
在这个规定中,因为餐费标准被量化而最值得关注。仅就该标准的“处级及处以下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100元”而言,那么,仅以一桌为例,如果主客共10人,一桌饭菜就要1000元,再加上不超过规定的300多元的酒水,这1300多元即是接待规格最低的宴请。该规定包括了处级及以下人员,这个“以下”从文字上没有下限,可涵盖所有上桌的人,包括司机、内勤一应工作人员。这并非陋薄司机、内勤的工作价值,但这个“以下”的含量太大,实在令人无法想象。
[争鸣]
标准的死与活
陈杰人(评论家)
从好的方面来看,这个标准自成体系,比起那些动辄鱼翅燕窝每顿花费上万元的宴请来说,这个标准真的很朴素很实在,甚至,这一标准还根据官员级别进行了颇具操作性的区别规定,便于接待人员把握,值得肯定;
当然也会有人认为,看似朴素的这个标准,实则隐含玄机:比如在住宿方面,“套间”是个很模糊的概念,理论上讲,总统套房和普通商务套房都属此类,随便哪种都不违规,再说吃饭方面,160元是个什么概念呢?按照南昌地区的消费水平,大概能买到8个大菜,如果一桌坐十个人,那就可以上到80道菜。160元,还相当于江西一个普通农民种一亩稻子的半年收入。
至于说到接待时应以赣菜为主和酒水要用本省产品,从积极的方面说这是爱护本地产业,从消极的角度看则有地方保护主义甚至行政垄断的嫌疑。
呵呵,就是这么一个本意不错的标准,经过各种不同认识主体的分析判断和揣摩,居然就有了那么多迥异的结论,如果实在要用一个词来形容这一事件,恐怕非“幽默”二字莫属,而隐藏在这黑色幽默背后的,则是公务接待的尴尬和无奈。
众所周知,在反对公款吃喝持续了20多年之后,中国奢侈的公务接待活动非但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反而变得更加猖獗。过去,是有多少吃多少,现在则是没有钱也要吃喝,哪怕赊帐被店主告上法庭被法院查封机关也在所不惜;过去,官员提四菜一汤标准餐,现在,干脆抛弃那真正简单的朴素标准,转而实行等级森严的接待标准。
我也相信,不管是高规格还是低规格的接待标准,其实都脱离了吃饭的本意,因为包括接待人和被接待人在内,大家都明白,如果真的只是吃饭那么简单,别说四菜一汤,就是一菜一汤也很舒坦。不信,你去问问那些部长,谁在家的时候就一定每顿吃上160元或者8个大菜?
可以说,在中国,接待的问题已经从吃饭这一简单的经济问题,上升为各类政治问题--对领导是否敬重,上下级关系是否融洽,有没有机会贴身报告工作,诸如此类的问题,都可以在饭桌上得到体现。甚而至于,有些话,比如“黄段子”,上下级之间在正儿八经的场合是不适宜说的,但到了酒桌上,大家就可以有选择地交流了,在坏坏的笑声中,食客们的关系,都变得那么暧昧,变得那么意味深长。
正是有了这些吃饭之外的因素,使得人们不惜一切手段,谋求一种接待的可能,而如何做到既糊弄公众避免浪费奢侈的指责,又能成功地实现饭桌政治意图,则是一种高超的政治艺术。
龙鸣(评论家)
此标准一出,舆论哗然。反对者说,规定级别与餐费对方对应,是形式主义花架子,人的营养需求量,不能与干部级别成正比。有人说,按级别确定接待费标准本身就是腐败现象。
我的看法是,南昌的做法正是从实际出发的实事求是的新举措。该项制度肯定不是最好的,但只要有利改革现实中的弊病,就值得支持,具体理由是,
其一,可以肯定南昌目前的花费比规定中的高,贯彻落实新规定,肯定能减少此项开支,减少就是进步,进步就要鼓励。
其二,进一步延伸第一点,是能够大幅度地节省餐费。据2006年10月30日的《了望周刊》报道,2004我国公款吃喝一年已经达到3700亿元(06、07年呢?),可以再修建两个三峡水库。按理说一般一桌饭凑不齐十个厅级干部,假如凑得齐,一顿正餐按照南昌标准也只能花费700元,如果能这么省,还不是人民烧香难求的事情吗?事实上,达到这个级别的官员一餐饭早已十分离谱地超过这个标准。据厅级干部李真讲,他吃饭至少4000元一席,这还是几年前的规格,而河北省还不是经济大省。这哪里是大吃大喝,而是猛吃猛喝:一顿饭,不上万,面子太难看。鸡鸭鱼肉赶下台,乌龟王八爬上来;生猛海鲜不新鲜,少了鱼翅没档次。而今有的地方万元一席大菜也成平常,甚至被视为最低消费,有报道说一席黄金宴价格高达99999元,即使如此,恐怕也没凑齐十个厅级干部吧。李真也死了几年了吧,几年前都已经这样,如今呢?有的消费水准恐怕会超过我们的想像力。按照南昌的标准把吃喝风煞一下,省出千把亿来是没有问题的。
其三,能够解放官员,让他们把精力放在工作上。据许多官员反映,吃喝已经成了一种负担。长时期的陪酒、陪吃、陪说话,不但毁了身体,而且浪费了宝贵的时光,败坏了党风。甚至可以展望,坚持下去用不了几年,老百姓所说的大腹便便的“腐化肚”会大幅度减少,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会大为改观。
彭兴庭(江西南昌大学博士)
在公务接待上,从中央到地方,历来各种“文件”、“通知”、“规定”就不少。早在200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曾发出通知,通知强调,在国内公务接待工作中,切实做到勤俭节约。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各个地方的各种“节约”措施似乎也不少,但是,该花的一分都没少,反而水涨船高。
可以说,“公务接待”标准,一开始就没被使用过。包括南昌市的这个公务用餐标准在内,现在新出台的这些接待标准,即便标准本身合情合理,但谁能保证有关部门会照章办事?
[路径]
救赎之道
彭兴庭(江西南昌大学博士)
公务接待发展到今天这种现状,与过去战争年代的那种根据职务大小确定物质配额的供给制是分不开的。据考证,战争年代的供给制在被货币工资制取代以后,由于处于短缺经济时代,并没有完全退出历史舞台。“一入公家门,就是公家人”,这种思想可以说沿袭至今。
[事件]
餐费改革
省部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原则上每人每天不超过160元(早餐20元、中晚餐各70元);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20元(早餐20元、中晚餐各50元);处级及处以下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早餐10元、中晚餐各45元)。工作餐提倡自助餐。
这就是南昌市公务员工作餐的标准。
为制止公务接待中的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等不良现象,南昌市就市直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开支标准及有关经费管理问题作出规定。
根据新规,国内公务接待中接待对象需要安排住宿的,接待单位应当在内部宾馆、招待所,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安排。省部级干部住套间,司局级干部住单间,处级以下人员住标准间。
国内公务接待中一般不安排宴请,确需宴请的,一般只安排一次,其上限标准(不包括酒水)为:省部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原则上每人每餐不超过160元;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120元;处级及处以下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100元。宴请应体现江西特色,以赣菜为主,酒水等费用开支原则上不超过宴请标准的三分之一,一般用本省产品。接待对象应在本级财政部门规定的伙食补助费定额内向接待单位安排的饭店、招待所缴纳伙食费,回所在单位凭据据实报销。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接待单位的招待费开支。
[点评]
在这个规定中,因为餐费标准被量化而最值得关注。仅就该标准的“处级及处以下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100元”而言,那么,仅以一桌为例,如果主客共10人,一桌饭菜就要1000元,再加上不超过规定的300多元的酒水,这1300多元即是接待规格最低的宴请。该规定包括了处级及以下人员,这个“以下”从文字上没有下限,可涵盖所有上桌的人,包括司机、内勤一应工作人员。这并非陋薄司机、内勤的工作价值,但这个“以下”的含量太大,实在令人无法想象。
[争鸣]
标准的死与活
陈杰人(评论家)
从好的方面来看,这个标准自成体系,比起那些动辄鱼翅燕窝每顿花费上万元的宴请来说,这个标准真的很朴素很实在,甚至,这一标准还根据官员级别进行了颇具操作性的区别规定,便于接待人员把握,值得肯定;
当然也会有人认为,看似朴素的这个标准,实则隐含玄机:比如在住宿方面,“套间”是个很模糊的概念,理论上讲,总统套房和普通商务套房都属此类,随便哪种都不违规,再说吃饭方面,160元是个什么概念呢?按照南昌地区的消费水平,大概能买到8个大菜,如果一桌坐十个人,那就可以上到80道菜。160元,还相当于江西一个普通农民种一亩稻子的半年收入。
至于说到接待时应以赣菜为主和酒水要用本省产品,从积极的方面说这是爱护本地产业,从消极的角度看则有地方保护主义甚至行政垄断的嫌疑。
呵呵,就是这么一个本意不错的标准,经过各种不同认识主体的分析判断和揣摩,居然就有了那么多迥异的结论,如果实在要用一个词来形容这一事件,恐怕非“幽默”二字莫属,而隐藏在这黑色幽默背后的,则是公务接待的尴尬和无奈。
众所周知,在反对公款吃喝持续了20多年之后,中国奢侈的公务接待活动非但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反而变得更加猖獗。过去,是有多少吃多少,现在则是没有钱也要吃喝,哪怕赊帐被店主告上法庭被法院查封机关也在所不惜;过去,官员提四菜一汤标准餐,现在,干脆抛弃那真正简单的朴素标准,转而实行等级森严的接待标准。
我也相信,不管是高规格还是低规格的接待标准,其实都脱离了吃饭的本意,因为包括接待人和被接待人在内,大家都明白,如果真的只是吃饭那么简单,别说四菜一汤,就是一菜一汤也很舒坦。不信,你去问问那些部长,谁在家的时候就一定每顿吃上160元或者8个大菜?
可以说,在中国,接待的问题已经从吃饭这一简单的经济问题,上升为各类政治问题--对领导是否敬重,上下级关系是否融洽,有没有机会贴身报告工作,诸如此类的问题,都可以在饭桌上得到体现。甚而至于,有些话,比如“黄段子”,上下级之间在正儿八经的场合是不适宜说的,但到了酒桌上,大家就可以有选择地交流了,在坏坏的笑声中,食客们的关系,都变得那么暧昧,变得那么意味深长。
正是有了这些吃饭之外的因素,使得人们不惜一切手段,谋求一种接待的可能,而如何做到既糊弄公众避免浪费奢侈的指责,又能成功地实现饭桌政治意图,则是一种高超的政治艺术。
龙鸣(评论家)
此标准一出,舆论哗然。反对者说,规定级别与餐费对方对应,是形式主义花架子,人的营养需求量,不能与干部级别成正比。有人说,按级别确定接待费标准本身就是腐败现象。
我的看法是,南昌的做法正是从实际出发的实事求是的新举措。该项制度肯定不是最好的,但只要有利改革现实中的弊病,就值得支持,具体理由是,
其一,可以肯定南昌目前的花费比规定中的高,贯彻落实新规定,肯定能减少此项开支,减少就是进步,进步就要鼓励。
其二,进一步延伸第一点,是能够大幅度地节省餐费。据2006年10月30日的《了望周刊》报道,2004我国公款吃喝一年已经达到3700亿元(06、07年呢?),可以再修建两个三峡水库。按理说一般一桌饭凑不齐十个厅级干部,假如凑得齐,一顿正餐按照南昌标准也只能花费700元,如果能这么省,还不是人民烧香难求的事情吗?事实上,达到这个级别的官员一餐饭早已十分离谱地超过这个标准。据厅级干部李真讲,他吃饭至少4000元一席,这还是几年前的规格,而河北省还不是经济大省。这哪里是大吃大喝,而是猛吃猛喝:一顿饭,不上万,面子太难看。鸡鸭鱼肉赶下台,乌龟王八爬上来;生猛海鲜不新鲜,少了鱼翅没档次。而今有的地方万元一席大菜也成平常,甚至被视为最低消费,有报道说一席黄金宴价格高达99999元,即使如此,恐怕也没凑齐十个厅级干部吧。李真也死了几年了吧,几年前都已经这样,如今呢?有的消费水准恐怕会超过我们的想像力。按照南昌的标准把吃喝风煞一下,省出千把亿来是没有问题的。
其三,能够解放官员,让他们把精力放在工作上。据许多官员反映,吃喝已经成了一种负担。长时期的陪酒、陪吃、陪说话,不但毁了身体,而且浪费了宝贵的时光,败坏了党风。甚至可以展望,坚持下去用不了几年,老百姓所说的大腹便便的“腐化肚”会大幅度减少,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会大为改观。
彭兴庭(江西南昌大学博士)
在公务接待上,从中央到地方,历来各种“文件”、“通知”、“规定”就不少。早在200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曾发出通知,通知强调,在国内公务接待工作中,切实做到勤俭节约。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各个地方的各种“节约”措施似乎也不少,但是,该花的一分都没少,反而水涨船高。
可以说,“公务接待”标准,一开始就没被使用过。包括南昌市的这个公务用餐标准在内,现在新出台的这些接待标准,即便标准本身合情合理,但谁能保证有关部门会照章办事?
[路径]
救赎之道
彭兴庭(江西南昌大学博士)
公务接待发展到今天这种现状,与过去战争年代的那种根据职务大小确定物质配额的供给制是分不开的。据考证,战争年代的供给制在被货币工资制取代以后,由于处于短缺经济时代,并没有完全退出历史舞台。“一入公家门,就是公家人”,这种思想可以说沿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