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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03年底,全国1500多个县开发了农村水电,农村水电装机超过3000万千瓦,年发电量1090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462亿元,上交利税80多亿元。“七五”、“八五”、“九五”期间,全国建成了三批共653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这些县基本上实现了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均收入、人均用电量“5年翻一番”、“10年翻两番”,发展速度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水电已成为全国广大农村重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