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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或民族珍贵的历史记忆和重要的情感纽带,随着社会文化的不断发展,社会对于非物质文化遗產保护越来越重视。基于此,文章就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活性保护的理念与具体措施谈几点认识和看法。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人为本;生态环境;生态文化;发展中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它是人类文明的结晶和共同财富,是人类社会得以延续的文化命脉,包括了人类的情感,包含了难于言传的意义和不可估量的价值,它与我们的生活和整个社会息息相关。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民间,从团体到个体,对流传于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越来越重视。
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生活性保护的理念较之以往的保护理念更加切中题意,是在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基础上,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重新植入人们现代生活的努力, 在动态延续发展中,在与民众生活的不断调适中、重建人们与传统文化之间生活意义关联的努力。
一、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整体性保护
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载者,也就是说每一个人都是本民族文化的载体,倘若离开了人,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尚属空谈。所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应该高度重视人的因素。目前,在迅猛推进的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浪潮中,在拆村并村中,不仅造成原生的村落急速消减,而且随着大量农民离开祖辈居住的宅基地,被集中搬迁进现代楼房,不少传统村落仅剩一副皮囊,村里居住着少量老人和留守儿童,空心村现象严重,导致其生命力已经消失。传统村落生存发展的生命力是什么呢?是以传统的生产方式为根基,以及由此形成的思想观念、制度礼仪、风尚习俗等构成的生活方式。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决定了村落的精神文化风貌,有了这一内在的生命活力,传统村落的文化基因才能得以存续,也才能真正彰显出传统村落之美。目前,传统村落的保护问题在专家学者的呼吁下,已经引起了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但关注和保护的重点则是古民居、老祠堂、老寺庙等古建筑、文物及生态环境,而对于如何保护和激活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却缺乏足够的重视和科学的措施。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生、生存、传承与发展都与特定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文化空间息息相关,生活性保护凸显的就是本土性、整体性的保护。每个地区的传统文化都是内容多样、内涵丰富的有机体,因而众多单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有机共生、不可割裂的。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我们不应该局限于对入选代表作名录的单个项目的保护,而应该在特定文化所形成的完整的自足系统中,从空间整体和与人们生活的关系网络中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综合性保护,并有计划地进行整体的动态保护,即用一种科学全面的视野实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而不是单项的、局部的、表象的保护。尤其应该重视对文化空间的保护和利用。文化空间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的场域,培育着民族的集体意识和文化精神,传承和保留着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发挥文化空间的各种功能对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活性保护具有重大意义。
二、坚持保护中发展和发展中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发展着的、鲜活的文化,它在与社会生活相适应中凸显自身的活力。“保护为主”所强调的“保护”,不是像对待文物那样“死保”,而是顺应时代发展、符合“非遗”自身传承规律的“活保”,即在发展中保护。只有解决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学发展问题,保护才能持续而有实效。产生于农耕时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生存基础是农业社会自然经济形态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生活方式,与之相应的是封闭的、传统的、自给自足的生态环境。当现代化、市场化、信息化的浪潮涌进传统的乡村,封闭的社会生态和文化生态逐渐被打破后,原住村民的心态和追求也在改变。为了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我们应该树立科学保护理念,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本质特性及发展演变规律,通过合理利用、创新发展,使保护对象能够在当代焕发生机,蓬勃发展。发展意味着变化,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不变是相对的,变化才是绝对的。只有解决了发展问题,才能实现科学保护。文化发展的历史也证明,只有不断发展创造的文化才是有生命力的文化,而本民族深厚的传统文化基因是文化发展创造的根基。
在保护中发展和在发展中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生活性保护的根本举措。从理论上讲,这个道理是很容易理解的,但在实践层面上,若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将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会遇到许多问题,每个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各具特点,呈现出复杂多样性。怎样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正确的保护发展思路,怎样才能做到既葆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本真性,又能与时俱进地在当代传承发展,在“非遗”项目的发展利用中,如何更好地惠民利民,等等,这些应是我们重点关注和解决的问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一些地区在生活性保护方面已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效,值得去深入了解、学习与借鉴。
传统的生产方式是传统生活方式存续的土壤,倘若失去了传统的生产方式,传统生活方式也就没有了存在的基础,原来围绕着传统生产方式而产生的各种习俗就会自然而然地走向消亡。在当今保护传统村落、建设新农村的实践中,应重视在原有村寨里传承至今的传统生产方式的保留和延续。
三、结语
综上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急迫的现实需要。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文化,更是一种生活,在非遗保护工作中要想落实生活性保护,应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整体性保护,这是进行生活性保护应秉承的原则,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产生发展于特定社会文化生态环境中的活态文化,因而我们还要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乡村与社区的保护,这是实现生活性保护的有效方式,最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发展着的、鲜活的文化,因此,我们要坚持保护中发展和发展中保护,这是实现生活性保护的根本举措。
参考文献:
[1]王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与方法[J].人民论坛,2015(29).
[2]李旭.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法从“生产性保护”向“生活性保护”的转变[J].赤子,2016(01).
作者简介:陈思羽(1988.5.28-),女,汉族,籍贯:辽宁兴城人,沈阳师范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16级在读研究生,硕士学位,专业:美术教育,研究方向:美术学。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人为本;生态环境;生态文化;发展中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它是人类文明的结晶和共同财富,是人类社会得以延续的文化命脉,包括了人类的情感,包含了难于言传的意义和不可估量的价值,它与我们的生活和整个社会息息相关。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民间,从团体到个体,对流传于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越来越重视。
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生活性保护的理念较之以往的保护理念更加切中题意,是在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基础上,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重新植入人们现代生活的努力, 在动态延续发展中,在与民众生活的不断调适中、重建人们与传统文化之间生活意义关联的努力。
一、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整体性保护
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载者,也就是说每一个人都是本民族文化的载体,倘若离开了人,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尚属空谈。所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应该高度重视人的因素。目前,在迅猛推进的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浪潮中,在拆村并村中,不仅造成原生的村落急速消减,而且随着大量农民离开祖辈居住的宅基地,被集中搬迁进现代楼房,不少传统村落仅剩一副皮囊,村里居住着少量老人和留守儿童,空心村现象严重,导致其生命力已经消失。传统村落生存发展的生命力是什么呢?是以传统的生产方式为根基,以及由此形成的思想观念、制度礼仪、风尚习俗等构成的生活方式。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决定了村落的精神文化风貌,有了这一内在的生命活力,传统村落的文化基因才能得以存续,也才能真正彰显出传统村落之美。目前,传统村落的保护问题在专家学者的呼吁下,已经引起了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但关注和保护的重点则是古民居、老祠堂、老寺庙等古建筑、文物及生态环境,而对于如何保护和激活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却缺乏足够的重视和科学的措施。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生、生存、传承与发展都与特定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文化空间息息相关,生活性保护凸显的就是本土性、整体性的保护。每个地区的传统文化都是内容多样、内涵丰富的有机体,因而众多单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有机共生、不可割裂的。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我们不应该局限于对入选代表作名录的单个项目的保护,而应该在特定文化所形成的完整的自足系统中,从空间整体和与人们生活的关系网络中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综合性保护,并有计划地进行整体的动态保护,即用一种科学全面的视野实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而不是单项的、局部的、表象的保护。尤其应该重视对文化空间的保护和利用。文化空间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的场域,培育着民族的集体意识和文化精神,传承和保留着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发挥文化空间的各种功能对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活性保护具有重大意义。
二、坚持保护中发展和发展中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发展着的、鲜活的文化,它在与社会生活相适应中凸显自身的活力。“保护为主”所强调的“保护”,不是像对待文物那样“死保”,而是顺应时代发展、符合“非遗”自身传承规律的“活保”,即在发展中保护。只有解决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学发展问题,保护才能持续而有实效。产生于农耕时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生存基础是农业社会自然经济形态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生活方式,与之相应的是封闭的、传统的、自给自足的生态环境。当现代化、市场化、信息化的浪潮涌进传统的乡村,封闭的社会生态和文化生态逐渐被打破后,原住村民的心态和追求也在改变。为了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我们应该树立科学保护理念,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本质特性及发展演变规律,通过合理利用、创新发展,使保护对象能够在当代焕发生机,蓬勃发展。发展意味着变化,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不变是相对的,变化才是绝对的。只有解决了发展问题,才能实现科学保护。文化发展的历史也证明,只有不断发展创造的文化才是有生命力的文化,而本民族深厚的传统文化基因是文化发展创造的根基。
在保护中发展和在发展中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生活性保护的根本举措。从理论上讲,这个道理是很容易理解的,但在实践层面上,若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将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会遇到许多问题,每个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各具特点,呈现出复杂多样性。怎样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正确的保护发展思路,怎样才能做到既葆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本真性,又能与时俱进地在当代传承发展,在“非遗”项目的发展利用中,如何更好地惠民利民,等等,这些应是我们重点关注和解决的问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一些地区在生活性保护方面已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效,值得去深入了解、学习与借鉴。
传统的生产方式是传统生活方式存续的土壤,倘若失去了传统的生产方式,传统生活方式也就没有了存在的基础,原来围绕着传统生产方式而产生的各种习俗就会自然而然地走向消亡。在当今保护传统村落、建设新农村的实践中,应重视在原有村寨里传承至今的传统生产方式的保留和延续。
三、结语
综上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急迫的现实需要。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文化,更是一种生活,在非遗保护工作中要想落实生活性保护,应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整体性保护,这是进行生活性保护应秉承的原则,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产生发展于特定社会文化生态环境中的活态文化,因而我们还要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乡村与社区的保护,这是实现生活性保护的有效方式,最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发展着的、鲜活的文化,因此,我们要坚持保护中发展和发展中保护,这是实现生活性保护的根本举措。
参考文献:
[1]王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与方法[J].人民论坛,2015(29).
[2]李旭.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法从“生产性保护”向“生活性保护”的转变[J].赤子,2016(01).
作者简介:陈思羽(1988.5.28-),女,汉族,籍贯:辽宁兴城人,沈阳师范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16级在读研究生,硕士学位,专业:美术教育,研究方向:美术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