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使用影响着千家万户的生活,使用不当等原因,使气瓶使用状态超过它的设计能力而引起爆炸或泄漏,将有可能引发火灾、中毒乃至灾难性事故的发生。必须按照规范进行定期检验,对对不合格的钢瓶进行报废处理,消除安全隐患,保证钢瓶的安全使用。
【关键词】 钢瓶 定期检验
1 钢瓶的使用状况
大家都知道,在我们生产领域和生活领域,都离不开气瓶,尤其是液化石油气钢瓶,已经遍及千家万户。目前,我市有气瓶大约40万只,其中液化石油气钢瓶约20万只,然而人们却忽视了一个安全使用的问题。其实,气瓶是一种具有爆炸危险性的特种产品,它所充装的介质一般都是有易燃、易爆,甚至剧毒、强腐蚀的特性,又因其移动和重复充装且用途广泛的特点,使用环境比其它压力容器更加复杂和恶劣,如果因使用不当等原因,使气瓶使用状态超过它的设计能力而引起爆炸或泄漏,将有可能引发火灾、中毒乃至灾难性事故的发生,给社会安全和安定造成重大的影响。
2 在用钢瓶安全隐患原因分析
(1)先天不足的钢瓶还在使用。一些老旧钢瓶在设计制造时留下了缺陷,另外,还有一些未经批准的生产制造单位制造的钢瓶仍在市场上“流通”,这些钢瓶由于无证生产、非标制造,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
(2)钢瓶在运输和使用过程由于冲撞、磕碰、摔跌等而后天产生的缺陷(划伤、凹陷、变形等),会直接影响气瓶的安全使用。
(3)由于反复、频繁的充气而产生的多变载荷的作用,有可能产生疲劳裂纹或使瓶体中已经存在的缺陷进一步扩展而影响钢瓶的安全使用。
(4)由于钢瓶壁厚减薄(锈蚀、腐蚀等原因)或温升压力的影响以及气体超量充装的作用,使气瓶处于“超载运行”状态,从而引起较大的塑性变形。
为了防止在用气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气瓶的安全使用,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才能发现钢瓶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保证钢瓶的安全使用。
3 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3.1钢瓶检验周期
对在用的YSP-0.5型、YSP-2.0型、YSP-5.0型、YSP-10型和YSP-15型钢瓶,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至第三次检验的检验周期均为4年,第四次检验有效期为3年;对在用的YSP-50型钢瓶,每3年检验一次。当钢瓶受到严重腐蚀、损伤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3.2钢瓶定期检验项目
主要有外观检验、壁厚测定、容积测定、水压试验、瓶阀检验、气密性试验等项目。
3.3钢瓶应做报废处理的情况
(1)对未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厂商制造的钢瓶、制造标志不符合GB5842、GB15380或《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的钢瓶以及有关政府文件规定不准再用的钢瓶。
(2)无任何制造标志的钢瓶。
(3)有纵向焊缝或螺旋焊缝的钢瓶。
(4)耳片,护罩脱落或其焊断裂以及主焊缝出现裂纹的。
(5)固底座脱落、变形、腐蚀、破裂、磨损以及其他缺陷影响直立的钢瓶。
(6)局部或全面遭受火焰或电弧烧伤的。
(7)磕伤、划伤口或凹坑深度或腐蚀部位深度超过规定的。
(8)主焊缝上及其两边50mm范围内凹陷超过规定的。
(9)瓶体倾斜,变形或封头直边慧在纵向皱褶深度大于钢瓶外径25%的。
(10)测量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90%的钢瓶。
(11)现容积小于标准规定值的钢瓶。
(12)在水压试验过程中,瓶体出现渗漏,明显变形或保压期间压力下降现象(非因试验装置、瓶阀或瓶口泄漏)的钢瓶。
3.4报废钢瓶一般处理方法
凡在各检验工序中报废的钢瓶瓶号应及时记录。
各工序报废的钢瓶必须用红笔标明报废原因、使用单位,并在瓶体上打“X”。报废的钢瓶必须立即放入隔离区,并需逐只经过残液处理和焚烧,并保留一定的时间以备用户确认。
每批钢瓶检验完毕后,若有报废瓶应及时出具《气瓶通知书》通知产权单位,注明瓶号和报废原因,该通知书由检验员签章、技术负责人签章,加盖公章后生效。
用户确认后报废钢瓶应逐只进行破坏性处理。处理方式是在钢瓶瓶体上打孔、压扁。处理后要填写处理记录,并同在场人签字。
【关键词】 钢瓶 定期检验
1 钢瓶的使用状况
大家都知道,在我们生产领域和生活领域,都离不开气瓶,尤其是液化石油气钢瓶,已经遍及千家万户。目前,我市有气瓶大约40万只,其中液化石油气钢瓶约20万只,然而人们却忽视了一个安全使用的问题。其实,气瓶是一种具有爆炸危险性的特种产品,它所充装的介质一般都是有易燃、易爆,甚至剧毒、强腐蚀的特性,又因其移动和重复充装且用途广泛的特点,使用环境比其它压力容器更加复杂和恶劣,如果因使用不当等原因,使气瓶使用状态超过它的设计能力而引起爆炸或泄漏,将有可能引发火灾、中毒乃至灾难性事故的发生,给社会安全和安定造成重大的影响。
2 在用钢瓶安全隐患原因分析
(1)先天不足的钢瓶还在使用。一些老旧钢瓶在设计制造时留下了缺陷,另外,还有一些未经批准的生产制造单位制造的钢瓶仍在市场上“流通”,这些钢瓶由于无证生产、非标制造,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
(2)钢瓶在运输和使用过程由于冲撞、磕碰、摔跌等而后天产生的缺陷(划伤、凹陷、变形等),会直接影响气瓶的安全使用。
(3)由于反复、频繁的充气而产生的多变载荷的作用,有可能产生疲劳裂纹或使瓶体中已经存在的缺陷进一步扩展而影响钢瓶的安全使用。
(4)由于钢瓶壁厚减薄(锈蚀、腐蚀等原因)或温升压力的影响以及气体超量充装的作用,使气瓶处于“超载运行”状态,从而引起较大的塑性变形。
为了防止在用气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气瓶的安全使用,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才能发现钢瓶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保证钢瓶的安全使用。
3 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3.1钢瓶检验周期
对在用的YSP-0.5型、YSP-2.0型、YSP-5.0型、YSP-10型和YSP-15型钢瓶,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至第三次检验的检验周期均为4年,第四次检验有效期为3年;对在用的YSP-50型钢瓶,每3年检验一次。当钢瓶受到严重腐蚀、损伤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3.2钢瓶定期检验项目
主要有外观检验、壁厚测定、容积测定、水压试验、瓶阀检验、气密性试验等项目。
3.3钢瓶应做报废处理的情况
(1)对未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厂商制造的钢瓶、制造标志不符合GB5842、GB15380或《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的钢瓶以及有关政府文件规定不准再用的钢瓶。
(2)无任何制造标志的钢瓶。
(3)有纵向焊缝或螺旋焊缝的钢瓶。
(4)耳片,护罩脱落或其焊断裂以及主焊缝出现裂纹的。
(5)固底座脱落、变形、腐蚀、破裂、磨损以及其他缺陷影响直立的钢瓶。
(6)局部或全面遭受火焰或电弧烧伤的。
(7)磕伤、划伤口或凹坑深度或腐蚀部位深度超过规定的。
(8)主焊缝上及其两边50mm范围内凹陷超过规定的。
(9)瓶体倾斜,变形或封头直边慧在纵向皱褶深度大于钢瓶外径25%的。
(10)测量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90%的钢瓶。
(11)现容积小于标准规定值的钢瓶。
(12)在水压试验过程中,瓶体出现渗漏,明显变形或保压期间压力下降现象(非因试验装置、瓶阀或瓶口泄漏)的钢瓶。
3.4报废钢瓶一般处理方法
凡在各检验工序中报废的钢瓶瓶号应及时记录。
各工序报废的钢瓶必须用红笔标明报废原因、使用单位,并在瓶体上打“X”。报废的钢瓶必须立即放入隔离区,并需逐只经过残液处理和焚烧,并保留一定的时间以备用户确认。
每批钢瓶检验完毕后,若有报废瓶应及时出具《气瓶通知书》通知产权单位,注明瓶号和报废原因,该通知书由检验员签章、技术负责人签章,加盖公章后生效。
用户确认后报废钢瓶应逐只进行破坏性处理。处理方式是在钢瓶瓶体上打孔、压扁。处理后要填写处理记录,并同在场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