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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法律教育源于美国,主要是为解决学院式法学教育的弊端问题,强化法科学生的职业技能而产生的。地方本科院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形式和效果严重落后于法律职业化培养目标的定位要求和新形势的亟需。因地制宜地建立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依托,以诊所法律教育为平台的新的实践教学模式,需突破本土化中的一系列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