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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代农村经济发展与金融的关系日益密切,但农村金融改革多年来,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因此,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增加农村金融供给,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仍然是发展农村金融的一项重要工作。
【关键词】农村金融 服务机构 农户金融需求
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农村金融机构现状。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现代农村金融制度”以来,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建立健全了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构成了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2009年初挂牌成立,积极推进“三农”金融服务试点,构建了专业化的支农服务体系;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是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取得的成果,2003年在经济发达地区起步,目前发展迅猛,已成为为“三农”高效服务的现代金融企业;自2003进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以来,农村信用社已逐渐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一员,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和商业银行运行管理要求组建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实行邮政储蓄与邮政分业经营,基层网点遍布全国36000多个市、县和乡镇,已成为农村金融服务后起之秀;1994年成立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和经批准开办的涉农商业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2006年底中国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机构,试点范围扩展至全国31个省(区、市),全国已有数百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运行。
农村金融服务现状。农村金融服务是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人民银行和有关部门合力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2003年以来,以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启动为标志,新一轮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稳步推进,农业保险和农产品期货市场快速发展,金融支农能力不断增强。当前农村金融服务主要内容有: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金融服务,主要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两种方式。以满足广大农户生产、生活需要。
发展现代农业和扩大农村消费的资金需求金融服务,主要针对科研、农资、种养、加工、仓储、运输、营销等整个现代农业产业链和相关农村服务业贷款,以及“万村千乡市场”、农村商品配送体系建设、农村社会化服务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等配套金融服务工作。
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主要农产品收购额的信贷支持,主要围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统筹城乡发展、农业商品基地建设等重点领域,针对各类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的信贷服务,以及围绕粮食和棉花等主要农产品的收购信贷支持。
农村储蓄服务、商业保险和农业保险服务,随着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村储蓄也在不断增长,农村金融机构也应不断去开拓农村储蓄市场。随着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也为商业保险提供了一个广阔市场。农业生产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开展农业保险服务有利于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
农村金融需求现状。随着农村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其对农村金融服务需求也越来越强烈。目前,农村金融需求从需求对象上分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农户需求,二是农村中、小企业需求,三是政府需求;从需求性质上分可也可分为三类:一是消费性需求,二是生产性需求,三是建设性需求。
农户金融需求主要表现在消费需求和生产性需求上。农民消费需求主要有必要生活开支、生育、住房建设、子女教育等需求;生产性需求主要有购买种子、农药、化肥、种畜、仔畜、饲料等种养生产需求。
农村中、小企业金融需求主要表现在建设性需求和生产性需求上。建设性需求主要有生产厂房建设、生产设备购买等需求;生产性需求主要有原料购进、产品销售、员工工资等周转资金需求。
政府金融需求主要表现在建设性需求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而政府财政资金无法满足建设需要时,就需要金融支持,目前我国大多数地方财政资金状况是根本无法满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的,因此,农村金融支持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还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农村金融发展存在问题
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存在的问题。第一,金融为农服务意识淡薄。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和城市相比,在经济发展水平、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上都处于弱势地位,国家财政投资和金融支持更多是放在城市发展和工业发展上,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村消费需要。
第二,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商业银行改革以来,银行为实现“效益立行”,几家主要银行都对乡镇基层网点进行大量撤并、人员裁减、业务收缩,逐步淡出农村地区。与此同时,为“三农”服务的金融机构建设没有跟上,大部分乡镇只有农村信用联社和邮政储蓄设有金融服务网点,而且农村信用社为控制风险的需要,进一步减少了农村金融服务网点,邮政储蓄银行大部分网点也只是代办性质。
第三,“抽血”严重。农村储蓄存款在不断增加的同时,农村发放的贷款占其存款的比重却在下降,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从农村吸纳的资金明显大于它们投向“三农”的建设资金,大部分资金投放到了非农领域,农民得不到应有的贷款,其经营渐渐偏离“支农”的大方向。
第四,金融基础设施不完善,支付结算体系落后。适合农村经济特点的金融电子化、票据化基础设施研发和建设不足,覆盖的地域范围小,便捷化程度低。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金融“三农”服务的能力,严重制约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农村金融服务对象存在问题。其一,信用度不高。信用是金融机构对服务对象最基本也是重要的要求,而由于农村经济不发达、农民文化程度不高和法律意识不强等原因,导致其信用程度相对较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金融机构放贷的积极性。
其二,农村生产效益不高。我国大多数农业生产还局限于传统的农业,农业生产技术水平低下,加上农业基础设施薄弱,自然灾害发生频繁,造成了农业生产风险大,经济效益不高,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民贷款热情。
其三,农村中小企业市场竞争力薄弱。农村中小企业多数同农产品加工和农业生产密切相关,大都建在农村地区,对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作用。但是面临交通不方便、生产规模小、管理不规范、产品技术含量不高等问题,导致市场竞争力处于劣势,严重制约了还贷能力,必然陷入融资难困境。
农村金融发展对策
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要树立为农服务意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特别是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举世瞩目,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虽然也取得了重大成就,但二者差距却在加大,这必然会影响社会的稳定。“三农”发展已经引起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农村社会经济是今后经济工作重中之重。作为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应该认清形势,必须树立为农服务意识,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中积极发挥重要作用。
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是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为农服务基础,当前农村金融服务现状面临的是“存款难,取款难,贷款更难”。“存款难,取款难”是因为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服务网点过少,覆盖率过小。贷款难的根本原因,是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为农服务意识薄弱,由于农村贷款额相对较小,风险相对较大,致使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积极性不高。因此,进一步完善农村服务体系,是农村金融机构做好为农服务最基础的条件。
农村金融机构要从农村“少抽血,多输血”。若干年来,由于工业发展、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大量资金,而这些资金有一部分来自于农村,致使农村发展所需资金严重不足,他们的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和城市差距在不断拉大。作为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如何做到“取之于农,用之于农村”,对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进一步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产品。随着农村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他们对金融服务要求也越来越高。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怎样推出更多金融服务产品,满足广大农民金融服务需求,应该是个双赢选择。在广大农村,还有很多金融服务未开垦领域,既然将自身定位于农村金融机构,理所当然也要把发展定位于农村,因此,农村金融机构应把推出更多适合于农村发展需要金融服务产品、占有农村金融服务市场,作为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战略认真研究。
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中的主导作用。我国农村的现实情况,决定了单靠农村金融机构的经济手段,要做好金融为农服务工作,显然不可能。只有把政府主导作用和农村金融机构经济作用有效结合在一起时效益才能得到充分体现。例如四川省资阳市在发展畜牧业时,在政府主导下,采用了“六方合作 保险”模式,即:金融机构负责贷款,农业担保公司负责信用担保,饲料企业负责饲料生产和配送,种畜场提供良种仔畜,协会农户负责把肉畜出售给肉食品加工企业,肉食品加工企业负责收购协会农户肉畜,保险企业为防范风险对养殖进行商业保险。上述模式只有在政府主导下才能实现,通过这种模式,畜牧业才能在短时间内得到快速发展。(作者单位: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关键词】农村金融 服务机构 农户金融需求
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农村金融机构现状。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现代农村金融制度”以来,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建立健全了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构成了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2009年初挂牌成立,积极推进“三农”金融服务试点,构建了专业化的支农服务体系;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是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取得的成果,2003年在经济发达地区起步,目前发展迅猛,已成为为“三农”高效服务的现代金融企业;自2003进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以来,农村信用社已逐渐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一员,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和商业银行运行管理要求组建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实行邮政储蓄与邮政分业经营,基层网点遍布全国36000多个市、县和乡镇,已成为农村金融服务后起之秀;1994年成立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和经批准开办的涉农商业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2006年底中国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机构,试点范围扩展至全国31个省(区、市),全国已有数百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运行。
农村金融服务现状。农村金融服务是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人民银行和有关部门合力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2003年以来,以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启动为标志,新一轮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稳步推进,农业保险和农产品期货市场快速发展,金融支农能力不断增强。当前农村金融服务主要内容有: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金融服务,主要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两种方式。以满足广大农户生产、生活需要。
发展现代农业和扩大农村消费的资金需求金融服务,主要针对科研、农资、种养、加工、仓储、运输、营销等整个现代农业产业链和相关农村服务业贷款,以及“万村千乡市场”、农村商品配送体系建设、农村社会化服务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等配套金融服务工作。
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主要农产品收购额的信贷支持,主要围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统筹城乡发展、农业商品基地建设等重点领域,针对各类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的信贷服务,以及围绕粮食和棉花等主要农产品的收购信贷支持。
农村储蓄服务、商业保险和农业保险服务,随着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村储蓄也在不断增长,农村金融机构也应不断去开拓农村储蓄市场。随着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也为商业保险提供了一个广阔市场。农业生产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开展农业保险服务有利于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
农村金融需求现状。随着农村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其对农村金融服务需求也越来越强烈。目前,农村金融需求从需求对象上分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农户需求,二是农村中、小企业需求,三是政府需求;从需求性质上分可也可分为三类:一是消费性需求,二是生产性需求,三是建设性需求。
农户金融需求主要表现在消费需求和生产性需求上。农民消费需求主要有必要生活开支、生育、住房建设、子女教育等需求;生产性需求主要有购买种子、农药、化肥、种畜、仔畜、饲料等种养生产需求。
农村中、小企业金融需求主要表现在建设性需求和生产性需求上。建设性需求主要有生产厂房建设、生产设备购买等需求;生产性需求主要有原料购进、产品销售、员工工资等周转资金需求。
政府金融需求主要表现在建设性需求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而政府财政资金无法满足建设需要时,就需要金融支持,目前我国大多数地方财政资金状况是根本无法满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的,因此,农村金融支持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还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农村金融发展存在问题
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存在的问题。第一,金融为农服务意识淡薄。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和城市相比,在经济发展水平、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上都处于弱势地位,国家财政投资和金融支持更多是放在城市发展和工业发展上,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村消费需要。
第二,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商业银行改革以来,银行为实现“效益立行”,几家主要银行都对乡镇基层网点进行大量撤并、人员裁减、业务收缩,逐步淡出农村地区。与此同时,为“三农”服务的金融机构建设没有跟上,大部分乡镇只有农村信用联社和邮政储蓄设有金融服务网点,而且农村信用社为控制风险的需要,进一步减少了农村金融服务网点,邮政储蓄银行大部分网点也只是代办性质。
第三,“抽血”严重。农村储蓄存款在不断增加的同时,农村发放的贷款占其存款的比重却在下降,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从农村吸纳的资金明显大于它们投向“三农”的建设资金,大部分资金投放到了非农领域,农民得不到应有的贷款,其经营渐渐偏离“支农”的大方向。
第四,金融基础设施不完善,支付结算体系落后。适合农村经济特点的金融电子化、票据化基础设施研发和建设不足,覆盖的地域范围小,便捷化程度低。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金融“三农”服务的能力,严重制约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农村金融服务对象存在问题。其一,信用度不高。信用是金融机构对服务对象最基本也是重要的要求,而由于农村经济不发达、农民文化程度不高和法律意识不强等原因,导致其信用程度相对较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金融机构放贷的积极性。
其二,农村生产效益不高。我国大多数农业生产还局限于传统的农业,农业生产技术水平低下,加上农业基础设施薄弱,自然灾害发生频繁,造成了农业生产风险大,经济效益不高,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民贷款热情。
其三,农村中小企业市场竞争力薄弱。农村中小企业多数同农产品加工和农业生产密切相关,大都建在农村地区,对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作用。但是面临交通不方便、生产规模小、管理不规范、产品技术含量不高等问题,导致市场竞争力处于劣势,严重制约了还贷能力,必然陷入融资难困境。
农村金融发展对策
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要树立为农服务意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特别是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举世瞩目,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虽然也取得了重大成就,但二者差距却在加大,这必然会影响社会的稳定。“三农”发展已经引起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农村社会经济是今后经济工作重中之重。作为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应该认清形势,必须树立为农服务意识,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中积极发挥重要作用。
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是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为农服务基础,当前农村金融服务现状面临的是“存款难,取款难,贷款更难”。“存款难,取款难”是因为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服务网点过少,覆盖率过小。贷款难的根本原因,是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为农服务意识薄弱,由于农村贷款额相对较小,风险相对较大,致使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积极性不高。因此,进一步完善农村服务体系,是农村金融机构做好为农服务最基础的条件。
农村金融机构要从农村“少抽血,多输血”。若干年来,由于工业发展、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大量资金,而这些资金有一部分来自于农村,致使农村发展所需资金严重不足,他们的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和城市差距在不断拉大。作为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如何做到“取之于农,用之于农村”,对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进一步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产品。随着农村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他们对金融服务要求也越来越高。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怎样推出更多金融服务产品,满足广大农民金融服务需求,应该是个双赢选择。在广大农村,还有很多金融服务未开垦领域,既然将自身定位于农村金融机构,理所当然也要把发展定位于农村,因此,农村金融机构应把推出更多适合于农村发展需要金融服务产品、占有农村金融服务市场,作为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战略认真研究。
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中的主导作用。我国农村的现实情况,决定了单靠农村金融机构的经济手段,要做好金融为农服务工作,显然不可能。只有把政府主导作用和农村金融机构经济作用有效结合在一起时效益才能得到充分体现。例如四川省资阳市在发展畜牧业时,在政府主导下,采用了“六方合作 保险”模式,即:金融机构负责贷款,农业担保公司负责信用担保,饲料企业负责饲料生产和配送,种畜场提供良种仔畜,协会农户负责把肉畜出售给肉食品加工企业,肉食品加工企业负责收购协会农户肉畜,保险企业为防范风险对养殖进行商业保险。上述模式只有在政府主导下才能实现,通过这种模式,畜牧业才能在短时间内得到快速发展。(作者单位:四川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