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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小学数学课程中,“数的整除”是个比较重要的概念,也是学生容易混淆的两个概念,笔者运用教学经验把这一概念区分为几个层次,使之明了透彻。
【关键词】数的整除;教学构思
【中图分类号】G623.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1-4128(2011)02-0158-02
小学数学课程中,“数的整除”是比较重要的概念。在教学内容中,“整除”、“除尽”是学生最容易混淆的两个概念,应尽量采用多种形式,让学生通过观察、分析、抽象、概括和应用等一系列活动,形成和掌握这一概念,那么怎样才能使学生牢固的掌握“数的整除”这一部分的教学内容呢?
1 提供具体、丰富的材料
出示几道除法算式:
(1)24÷3=8
(2)180÷12=15
(3)7÷2=3.5
(4)3÷0.5=6
(5)25÷3=8……1
(6)1.2÷0.6=2
引导学生分析,比较各个除法算式的异同。这样做是因为概念的形成,是学生依靠直接经验,从大量的具体例子出发,从实际经验的肯定例证中,概括它们的共同属性,提出共同属性的各种假设加以验证,从而获得初级概念,再把这一概念的本质属性推广到同一类事物当中,并用符号加以表示。所以,让学生分组讨论,并说出讨论后的结果。
教师概括如下:(1)(2)题的被除数、除数和商都是整数,而且没有余数(或者说余数是零)。(3)(4)(6)题的被除数、除数和商并不都是整数。(5)题的被除数、除数和商虽然都是整数,但是有余数。这就要求提供的感性材料应是“丰富”的,要包括能反映所要准备得到概念的所有对象的典型事例,为学生学习新课做好准备,提高教学效果,促使学生思维的积极性和学习的主动性,使学生处于最佳的学习状态。
2 进行抽象概括,正确表述“整除、除尽、除不尽”的定义
这是教学过程中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尽量让学生多思、多想、多议、多讲。所谓多思、多想就是教师在讲课时,要精心设问,让学生有问题可思、有时间可想。“多议”就是让学生各抒己见,发表自己不同的见解,从而使教师及时的对学生感到困难的难点和关键处进行突破,而且对学生提出的问题或不同的见解和解法给予总结。“多讲”就是要学生经过思考能讲得出的算法,都要让学生讲。讲能使学生更好思考,进而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所以,首先请学生尝试着用自己的话概括出可以理解的意义,知道除尽、除不尽的区别,教师再揭示整除的意义——“数a除以数b,出得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就说a能被b整除”。“除尽”是在除法算式中,只要除到某一位时余数为零,不管被除数、除数和商是整数还是小数,都可以说是除尽。“除不尽”是在除法算式中,出现相同的数的余数,并不断重复出现时,商就是除不尽。“整除”是整数范围内的一个概念。在整数范围内,一道除法算式总有能整除与不能整除之分。能整除的除法叫做没有余数(或余数为0)除法,不能整除的除法叫做有余数的除法。
3 使概念教学具体化,加深理解、巩固
在“数的整除”教学中,它们的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而这些概念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如果分不清同类概念的联系和区别,就会使学生在运用概念判断时产生错误。如:给出学生一些除法算式,让学生判断,哪些除法算式属于整除、除尽或除不尽。在进行判断时,发现部分学生认为“53÷4=13……1”是属于“除不尽”的情况。而大部分学生认为“53÷4=13.25”,是属于“除尽”的情况。他们各抒己见,争论不决,互相合作讨论也决定不下来。显然,说“53÷4”“除不尽”是不正确的。为什么会认为“53÷4”“除不尽”呢?这就是小学生在学习了0和自然数以后,就已经可以学习“整除”的概念,区别能整除与不能整除的情况,直到引入小数以后,才出现“除尽”与“除不尽”的概念。但是,由于小学数学教材是引入小数以后才出现整除的概念,并且同时也出现了除尽、除不尽的概念。这样,在一堂课中,就需要把能整除、不能整除,以及除尽、除不尽的情况全部同时出现,如果单独出现学生容易感到头绪纷繁,搞不清楚了;所以,我认为在教学时,应该考虑先在整数范围内分清整除与不能整除。如:观察下面几个除法算式:
(1)15÷3=5
(2)7÷2=3……1
(3)6÷6=1
(4)18÷7=2……4
(5)0÷8=0
请学生再由尝试学法去主动第二次试做,学生的答案大致是这样的。(1)(3)(5)是能整除的,(2)(4)是不能整除的。从而由学生自己归纳出整除的意义。然后,继续比较7÷2=3……1与18÷7=2……4,这两道题是有余数的除法算式。我们已经学习了小数,可以得出7÷2=3.5,而18÷7=2.571428……。使学生看到,前者是能除尽的,而后者是除不尽的。接着,又通过比较、讨论,使学生认识到,能整除当然能除尽,所以“整除”是包含在“除尽”里面的特殊情况。最后,再列举“6÷0.5=12”,“4.8÷1.2=4”这样的算式,指出在这些算式中,或被除数、除数、或商是小数(即被除数、除数、商不全是整数),它们就属于除尽。引导学生归纳出,像这样的整数除以整数,商也是整数,没有余数,我们就说一个数能被另一个数整除。接着,用两种方法叙述两个数之间的整除关系。如:15÷3=5,我们可以说15能被3整除,也可以说3能整除15.讲过后设计这样的选择题:根据140÷4判断下列五种讲法哪种对?
(1)140能被整除
(2)140能整除4
(3)4能被140整除
(4)4不能整除140
(5)4能整除140
验证学生对刚才学过的概念是否会应用。在设计判断题时必须具有针对性,紧紧抓住新旧知识转换的连结点。尽可能地显示新旧知识的矛盾冲突,使学生的思维集中于新旧矛盾的焦点,迅速展开探究活动。抓住对学生难于发现、起关键作用的语言,如“能被”“能整除”来突出概念教学具体化;并注意学生的最初判断,因为它将直接影响着其他学生的从众行为。如果让被试先说出自己的最初判断,会使从众率下降,因此,我要求每个学生用手势表示出来,尽可能地让学生都能表达自己的意见。打完手势后再开展讨论。学生如遇到与自己不相同的意见时,认真听取别人的意见。教师要尽量找出意见不一样的学生,以促使其他学生从中去思考、辨析,防止一些模糊认识掩盖在一边倒的“同意”声中,加深对整除概念的理解。
4 在练习中对基础知识用心处理,使学生对基础知识产生更高层次的认识
从心理学角度看,一般来说是要借助于趣味性来理解新概念。正如瑞士著名的心理学家皮亚杰所说:“所有智力方面的工作都要依赖于兴趣”。而兴趣又是建立在“新奇”和“陌生面孔”基础上的。这就要求练习题必须具有新的角度,蕴含创造思维,而对学生产生“挑逗”和“激发”作用。如板书:21÷7=3,21能被7整除,或7能整除21,21就叫7的倍数,7就叫做21的约数。同桌练习,说一说下面每组数中哪一个数是另一个数的倍数?哪一个数是另一个数的约数,并说明理由。
(1)72和9
(2)42和210
(3)288和36
(4)8和56
(5)36和8
讨论:下面的说法对不对?为什么?
(1)36是倍数
(2)9是约数
【关键词】数的整除;教学构思
【中图分类号】G623.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1-4128(2011)02-0158-02
小学数学课程中,“数的整除”是比较重要的概念。在教学内容中,“整除”、“除尽”是学生最容易混淆的两个概念,应尽量采用多种形式,让学生通过观察、分析、抽象、概括和应用等一系列活动,形成和掌握这一概念,那么怎样才能使学生牢固的掌握“数的整除”这一部分的教学内容呢?
1 提供具体、丰富的材料
出示几道除法算式:
(1)24÷3=8
(2)180÷12=15
(3)7÷2=3.5
(4)3÷0.5=6
(5)25÷3=8……1
(6)1.2÷0.6=2
引导学生分析,比较各个除法算式的异同。这样做是因为概念的形成,是学生依靠直接经验,从大量的具体例子出发,从实际经验的肯定例证中,概括它们的共同属性,提出共同属性的各种假设加以验证,从而获得初级概念,再把这一概念的本质属性推广到同一类事物当中,并用符号加以表示。所以,让学生分组讨论,并说出讨论后的结果。
教师概括如下:(1)(2)题的被除数、除数和商都是整数,而且没有余数(或者说余数是零)。(3)(4)(6)题的被除数、除数和商并不都是整数。(5)题的被除数、除数和商虽然都是整数,但是有余数。这就要求提供的感性材料应是“丰富”的,要包括能反映所要准备得到概念的所有对象的典型事例,为学生学习新课做好准备,提高教学效果,促使学生思维的积极性和学习的主动性,使学生处于最佳的学习状态。
2 进行抽象概括,正确表述“整除、除尽、除不尽”的定义
这是教学过程中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尽量让学生多思、多想、多议、多讲。所谓多思、多想就是教师在讲课时,要精心设问,让学生有问题可思、有时间可想。“多议”就是让学生各抒己见,发表自己不同的见解,从而使教师及时的对学生感到困难的难点和关键处进行突破,而且对学生提出的问题或不同的见解和解法给予总结。“多讲”就是要学生经过思考能讲得出的算法,都要让学生讲。讲能使学生更好思考,进而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所以,首先请学生尝试着用自己的话概括出可以理解的意义,知道除尽、除不尽的区别,教师再揭示整除的意义——“数a除以数b,出得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就说a能被b整除”。“除尽”是在除法算式中,只要除到某一位时余数为零,不管被除数、除数和商是整数还是小数,都可以说是除尽。“除不尽”是在除法算式中,出现相同的数的余数,并不断重复出现时,商就是除不尽。“整除”是整数范围内的一个概念。在整数范围内,一道除法算式总有能整除与不能整除之分。能整除的除法叫做没有余数(或余数为0)除法,不能整除的除法叫做有余数的除法。
3 使概念教学具体化,加深理解、巩固
在“数的整除”教学中,它们的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而这些概念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如果分不清同类概念的联系和区别,就会使学生在运用概念判断时产生错误。如:给出学生一些除法算式,让学生判断,哪些除法算式属于整除、除尽或除不尽。在进行判断时,发现部分学生认为“53÷4=13……1”是属于“除不尽”的情况。而大部分学生认为“53÷4=13.25”,是属于“除尽”的情况。他们各抒己见,争论不决,互相合作讨论也决定不下来。显然,说“53÷4”“除不尽”是不正确的。为什么会认为“53÷4”“除不尽”呢?这就是小学生在学习了0和自然数以后,就已经可以学习“整除”的概念,区别能整除与不能整除的情况,直到引入小数以后,才出现“除尽”与“除不尽”的概念。但是,由于小学数学教材是引入小数以后才出现整除的概念,并且同时也出现了除尽、除不尽的概念。这样,在一堂课中,就需要把能整除、不能整除,以及除尽、除不尽的情况全部同时出现,如果单独出现学生容易感到头绪纷繁,搞不清楚了;所以,我认为在教学时,应该考虑先在整数范围内分清整除与不能整除。如:观察下面几个除法算式:
(1)15÷3=5
(2)7÷2=3……1
(3)6÷6=1
(4)18÷7=2……4
(5)0÷8=0
请学生再由尝试学法去主动第二次试做,学生的答案大致是这样的。(1)(3)(5)是能整除的,(2)(4)是不能整除的。从而由学生自己归纳出整除的意义。然后,继续比较7÷2=3……1与18÷7=2……4,这两道题是有余数的除法算式。我们已经学习了小数,可以得出7÷2=3.5,而18÷7=2.571428……。使学生看到,前者是能除尽的,而后者是除不尽的。接着,又通过比较、讨论,使学生认识到,能整除当然能除尽,所以“整除”是包含在“除尽”里面的特殊情况。最后,再列举“6÷0.5=12”,“4.8÷1.2=4”这样的算式,指出在这些算式中,或被除数、除数、或商是小数(即被除数、除数、商不全是整数),它们就属于除尽。引导学生归纳出,像这样的整数除以整数,商也是整数,没有余数,我们就说一个数能被另一个数整除。接着,用两种方法叙述两个数之间的整除关系。如:15÷3=5,我们可以说15能被3整除,也可以说3能整除15.讲过后设计这样的选择题:根据140÷4判断下列五种讲法哪种对?
(1)140能被整除
(2)140能整除4
(3)4能被140整除
(4)4不能整除140
(5)4能整除140
验证学生对刚才学过的概念是否会应用。在设计判断题时必须具有针对性,紧紧抓住新旧知识转换的连结点。尽可能地显示新旧知识的矛盾冲突,使学生的思维集中于新旧矛盾的焦点,迅速展开探究活动。抓住对学生难于发现、起关键作用的语言,如“能被”“能整除”来突出概念教学具体化;并注意学生的最初判断,因为它将直接影响着其他学生的从众行为。如果让被试先说出自己的最初判断,会使从众率下降,因此,我要求每个学生用手势表示出来,尽可能地让学生都能表达自己的意见。打完手势后再开展讨论。学生如遇到与自己不相同的意见时,认真听取别人的意见。教师要尽量找出意见不一样的学生,以促使其他学生从中去思考、辨析,防止一些模糊认识掩盖在一边倒的“同意”声中,加深对整除概念的理解。
4 在练习中对基础知识用心处理,使学生对基础知识产生更高层次的认识
从心理学角度看,一般来说是要借助于趣味性来理解新概念。正如瑞士著名的心理学家皮亚杰所说:“所有智力方面的工作都要依赖于兴趣”。而兴趣又是建立在“新奇”和“陌生面孔”基础上的。这就要求练习题必须具有新的角度,蕴含创造思维,而对学生产生“挑逗”和“激发”作用。如板书:21÷7=3,21能被7整除,或7能整除21,21就叫7的倍数,7就叫做21的约数。同桌练习,说一说下面每组数中哪一个数是另一个数的倍数?哪一个数是另一个数的约数,并说明理由。
(1)72和9
(2)42和210
(3)288和36
(4)8和56
(5)36和8
讨论:下面的说法对不对?为什么?
(1)36是倍数
(2)9是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