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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在我国推行的时间还不长,它的全面推广还受到一些现状制约, 必须引起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等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关键词: 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造价控制。
Abstract: BOQ bidding in China is not a long time, comprehensive promotion of it have some circumstances, we must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tendering agency and the tendered and other relevant aspects of the.
Keywords: tendering agency; engineering quantity list valuation; cost control; bidding
中图分类号:TU723.3
0 引言
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具有统一工程量、合理低价中标、投标人根据企业定额自主报价等特点, 逐步成为招标的主流形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招标对工程造价控制有着深刻的影响。因此, 招标代理机构应认真研究这些影响, 并在招标文件编审、招标过程管理和合同等方面, 强化管理和创新工作, 以便于加强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1 强化招标文件的编审管理
严谨完整的招标文件, 必须对整个项目建设全过程将要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事件逐项做出全面、系统、合理的约定。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情况下, 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的同时, 也发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编制的工程数量清单。因此, 应强化对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编审管理。
1.1 强化施工图设计管理
施工图是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进行工程建设的基本依据, 而且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又是工程招标投标的重要依据。因此,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 应当强化施工图设计管理, 主要是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贯彻“既重视技术和安全上的可行性, 又不忽视经济上的合理性”的原则, 并应依此原则进行施工图设计的审查: 首先要审查建设规模和标准的合规性, 其次要审查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然后要严格依据设计的规范审查设计深度和内容。从而实现建筑工程在保证技术和安全上的可行性的同时, 又保证经济上的合理性。
1.2 强化招标文件编审管理
招标文件是招标工作的最根本性的依据, 招标文件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招标工作的质量, 甚至是招标成败的关键。强化招标文件管理就是要编制好招标文件:①招标文件必须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性质和要求; ②投标报价上下限设定要合理, 防止出现串标抬价或低于成本价等情况的发生, 以确保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③明确工程量调整部分的工程单价的确定原则和方法, 同时应明确工程措施费不得因工程量变更而调整。
1.3 强化工程量清单编审管理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最显著的特点, 是投标人进行投标和公平竞争的基础。因此工程量清单必须科学合理、内容明确、客观公正: ①编制依据。必须全面了解工程有关资料, 了解技术规范、实地勘察现场情况, 了解实际施工条件( 工程现场的场地、用房、交通等环境条件、水文、地质、气象的具体条件), 为计算工程量打好基础,尽量减少日后工程变更。②项目划分。要求项目之间界限清楚、项目作业内容、工艺和质量标准清楚, 既便于计量, 也便于报价; 项目划分要尽量细, 避免不平衡报价。③清单说明言简意赅。包括工作内容的补充说明、施工工艺特殊要求说明、主要材料规格型号及质量要求说明、现场施工条件、自然条件说明等。尤其是现场施工条件、自然条件说明, 应准确表述, 便于投标人与自己所了解的情况对照。配套表格应设计合理、实用直观、具有操作性。既要使投标操作起来不繁琐, 又要利于评标操作方便快捷。
1.4 确定评标办法
招标代理机构, 要积极协助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一种方法确定中标价, 作为评审投标报价的标准。在评审投标报价的过程中, 可以以审定的标底价格、各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在审定的标底价格基础上的期望浮动值等, 组成合成标底价格, 作为评审标价的标准尺度; 也可以以符合《招标投标法》的其他方式, 作为评审标价的标准尺度。投标价格在评标价格的有效范围内为有效标价, 可参与评标; 投标价格不在评标价格的有效范围内为无效标价, 不再参与评标。
在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方法中, 应提倡价格低、质量优、工期短为主要因素的竞争意识, 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 选择投标价格在评标价格的有效范围内的最低标价为中标人是比较合理的。
1.5 注重标底的编制审核管理
虽然无标底招标有越来越多的趋势, 但标底在评标时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是能够在评标初期控制工程造價; 二是作为评审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是合同管理中确定合同变更、价格调整、索赔和额外工程费率和价格的依据。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 标底编制应首先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条款和工程量清单编制, 综合单价应结合当地或行业的预算定额水平、市场价格进行确定, 措施费用应结合先进、可行、经济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必要时对施工措施方案进行优化和比选后确定。在标底编制过程中, 对于分包工程、设计不明确工程项目和材料、费用差距较大的材料、主要设备( 其中包括业主单位现在正在使用的同类设备)、技术要求高的专业工程等以暂估价的形式, 与招标文件一并发布。暂估价的估定原则主要有: 参考以前同类工程或产品的价格; 通过询价方式, 了解可能使用品牌的价格后参考拟定; 暂估价格要适当。
标底价格水平的确定应详细地进行大量市场人工、材料、机械行情调查, 并掌握较多的该地区条件相近同类工程项目的造价资料, 经过认真地研究、分析、比较计算, 尽量将工程标底控制于同类工程社会平均先进水平。
2 强化评标管理
2.1 重视询标管理, 合理评审中标价
在开标后、定标前, 须对投标人进行询标。通过询标, 可排除可能存在的非实质性、欺骗性、过分偏激性以及明显低于成本的不合理报价, 避免错报、漏报, 便于招标投标双方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澄清, 为确定合理的合同价打下良好基础提供先决条件。
在评审投标报价时, 首先应根据招标文件中 “履约、工期、报价”等的具体要求, 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 对所有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 并计算出各个投标的评标价; 然后根据评标价, 评价和分析各投标文件, 进一步评审出合理、低价的中标价。
2.2 防止不平衡报价的出现
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后, 综合单价将是工程结算的依据, 因此招标时应注意防止投标人出现明显的不平衡报价。首先, 业主应有完善的图纸及高质量的工程量清单, 因为投标人会利用清单中工程量的可能变化进行不平衡报价, 其首先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分析, 预计实际施工时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报高价, 相反则报低价; 对于清单文件中无具体工程量的暂定项目, 预计将来有可能做的报高价, 预计不可能做或拟再分包的报低价; 利用设计变更进行不平衡报价, 对设计图纸中不明确或遗漏之处, 预计修改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报高价, 会减少的则报低价。因此, 业主提供完善的图纸和高质量的工程量清单是控制投标人进行不平衡报价的最好措施。
2.3 控制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
控制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是目前控制成本报价不规范行为的有效措施。要防止由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人中标, 而导致施工期间承包商由于偷工减料造成工程质量低下的现象发生, 同时也减少造价索赔事件。在实际工作中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 防止投标人进行不正当竞争, 在招标文件中可采用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即中标人的报价与投标人的平均值相比较, 报价越低, 则交纳的保证金越高, 这样就可以将部分风险转移给中标人, 中标人应为自己的过低报价负责, 从而促使投标人慎重确定投标报价。
3 强化合同管理
3.1 慎重确定合同类型
在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中, 由于工程量统一, 使合同类型成为投标人选择投标报价策略的重要因素。又由于清单工程量为预计量值, 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必需工程量的差别很大程度地带来合同双方的主要利益风险。所以恰当选择合同类型有利于取得竞争性报价, 也可合理分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对于大中型工程一般多采用以单价合同为主, 总价合同为辅的合同形式; 即合同中主体工程项目是单价合同, 其它部分项目采用总价合同。对于规模小、技术不复杂、工期短的工程, 可采用总价合同。
3.2 关于合同条款的一般约定
由于 1999 年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发布实施在前,《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后, 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内容在通用条款中没有体现, 在专用条款中也没有相应的条款供发承包双方约定。因此,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协助发承包双方对如下问题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①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 ( 含零星工作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 ②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仍执行原综合单价的幅度; ③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 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相应调整; ④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 工程量变更或实际工程量与发布工程量不同时的结算方法;⑤因业主方原因停建( 依法解除合同) 后的结算方法,特别是措施项目费的清算方法; 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某一项工作内容发生改变后的结算方法; ⑦工程量清单中遗漏的某分项工作內容的计价方法; ⑧由于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或发生变化而引起的综合单价发生变化的调整方法; ⑨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零星工作项目表漏项的处理方法。
4 结束语
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在我国推行的时间还不长,它的全面推广还受到一些现状制约。如: 大部分施工企业还未积累形成自己的企业定额, 投标报价偏差较大; 合同文本还需要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进一步规范; 工程造价信息不畅, 影响对企业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的评定;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经验还不丰富等。另外, 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不仅对招标阶段的工程造价产生影响,而且对施工、结算等阶段的造价也产生影响, 对这些方面的影响及其管理也应提请招标人加以认真关注。
参考文献:
①赵海英: 《浅谈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J]; 《价值工程》2006(6) 。
②邹跃: 《施工招标中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和费用的作用》[J];《建设监理》2006(5) 。
③来建萍、吴周培、申云苏: 《浅谈招标代理在施工招标阶段的投资控制》[J]; 《浙江水利科技》2004(6) 。
④刘粉婵: 《招投标工程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探讨》[J];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6(9) 。
⑤黄维华、刘洋、陈敏: 《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黄河小浪底国际工程招标》[J]; 《建筑经济》2006(10) 。
⑥崔忠玉: 《施工合同与清单计价的适应性分析》[J]; 《工程造价管理》2006(2) 。
关键词: 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造价控制。
Abstract: BOQ bidding in China is not a long time, comprehensive promotion of it have some circumstances, we must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tendering agency and the tendered and other relevant aspects of the.
Keywords: tendering agency; engineering quantity list valuation; cost control; bidding
中图分类号:TU723.3
0 引言
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具有统一工程量、合理低价中标、投标人根据企业定额自主报价等特点, 逐步成为招标的主流形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招标对工程造价控制有着深刻的影响。因此, 招标代理机构应认真研究这些影响, 并在招标文件编审、招标过程管理和合同等方面, 强化管理和创新工作, 以便于加强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1 强化招标文件的编审管理
严谨完整的招标文件, 必须对整个项目建设全过程将要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事件逐项做出全面、系统、合理的约定。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情况下, 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的同时, 也发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编制的工程数量清单。因此, 应强化对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编审管理。
1.1 强化施工图设计管理
施工图是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进行工程建设的基本依据, 而且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又是工程招标投标的重要依据。因此,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 应当强化施工图设计管理, 主要是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贯彻“既重视技术和安全上的可行性, 又不忽视经济上的合理性”的原则, 并应依此原则进行施工图设计的审查: 首先要审查建设规模和标准的合规性, 其次要审查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然后要严格依据设计的规范审查设计深度和内容。从而实现建筑工程在保证技术和安全上的可行性的同时, 又保证经济上的合理性。
1.2 强化招标文件编审管理
招标文件是招标工作的最根本性的依据, 招标文件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招标工作的质量, 甚至是招标成败的关键。强化招标文件管理就是要编制好招标文件:①招标文件必须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性质和要求; ②投标报价上下限设定要合理, 防止出现串标抬价或低于成本价等情况的发生, 以确保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③明确工程量调整部分的工程单价的确定原则和方法, 同时应明确工程措施费不得因工程量变更而调整。
1.3 强化工程量清单编审管理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最显著的特点, 是投标人进行投标和公平竞争的基础。因此工程量清单必须科学合理、内容明确、客观公正: ①编制依据。必须全面了解工程有关资料, 了解技术规范、实地勘察现场情况, 了解实际施工条件( 工程现场的场地、用房、交通等环境条件、水文、地质、气象的具体条件), 为计算工程量打好基础,尽量减少日后工程变更。②项目划分。要求项目之间界限清楚、项目作业内容、工艺和质量标准清楚, 既便于计量, 也便于报价; 项目划分要尽量细, 避免不平衡报价。③清单说明言简意赅。包括工作内容的补充说明、施工工艺特殊要求说明、主要材料规格型号及质量要求说明、现场施工条件、自然条件说明等。尤其是现场施工条件、自然条件说明, 应准确表述, 便于投标人与自己所了解的情况对照。配套表格应设计合理、实用直观、具有操作性。既要使投标操作起来不繁琐, 又要利于评标操作方便快捷。
1.4 确定评标办法
招标代理机构, 要积极协助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一种方法确定中标价, 作为评审投标报价的标准。在评审投标报价的过程中, 可以以审定的标底价格、各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在审定的标底价格基础上的期望浮动值等, 组成合成标底价格, 作为评审标价的标准尺度; 也可以以符合《招标投标法》的其他方式, 作为评审标价的标准尺度。投标价格在评标价格的有效范围内为有效标价, 可参与评标; 投标价格不在评标价格的有效范围内为无效标价, 不再参与评标。
在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方法中, 应提倡价格低、质量优、工期短为主要因素的竞争意识, 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 选择投标价格在评标价格的有效范围内的最低标价为中标人是比较合理的。
1.5 注重标底的编制审核管理
虽然无标底招标有越来越多的趋势, 但标底在评标时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是能够在评标初期控制工程造價; 二是作为评审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是合同管理中确定合同变更、价格调整、索赔和额外工程费率和价格的依据。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 标底编制应首先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条款和工程量清单编制, 综合单价应结合当地或行业的预算定额水平、市场价格进行确定, 措施费用应结合先进、可行、经济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必要时对施工措施方案进行优化和比选后确定。在标底编制过程中, 对于分包工程、设计不明确工程项目和材料、费用差距较大的材料、主要设备( 其中包括业主单位现在正在使用的同类设备)、技术要求高的专业工程等以暂估价的形式, 与招标文件一并发布。暂估价的估定原则主要有: 参考以前同类工程或产品的价格; 通过询价方式, 了解可能使用品牌的价格后参考拟定; 暂估价格要适当。
标底价格水平的确定应详细地进行大量市场人工、材料、机械行情调查, 并掌握较多的该地区条件相近同类工程项目的造价资料, 经过认真地研究、分析、比较计算, 尽量将工程标底控制于同类工程社会平均先进水平。
2 强化评标管理
2.1 重视询标管理, 合理评审中标价
在开标后、定标前, 须对投标人进行询标。通过询标, 可排除可能存在的非实质性、欺骗性、过分偏激性以及明显低于成本的不合理报价, 避免错报、漏报, 便于招标投标双方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澄清, 为确定合理的合同价打下良好基础提供先决条件。
在评审投标报价时, 首先应根据招标文件中 “履约、工期、报价”等的具体要求, 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 对所有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 并计算出各个投标的评标价; 然后根据评标价, 评价和分析各投标文件, 进一步评审出合理、低价的中标价。
2.2 防止不平衡报价的出现
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后, 综合单价将是工程结算的依据, 因此招标时应注意防止投标人出现明显的不平衡报价。首先, 业主应有完善的图纸及高质量的工程量清单, 因为投标人会利用清单中工程量的可能变化进行不平衡报价, 其首先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分析, 预计实际施工时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报高价, 相反则报低价; 对于清单文件中无具体工程量的暂定项目, 预计将来有可能做的报高价, 预计不可能做或拟再分包的报低价; 利用设计变更进行不平衡报价, 对设计图纸中不明确或遗漏之处, 预计修改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报高价, 会减少的则报低价。因此, 业主提供完善的图纸和高质量的工程量清单是控制投标人进行不平衡报价的最好措施。
2.3 控制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
控制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是目前控制成本报价不规范行为的有效措施。要防止由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人中标, 而导致施工期间承包商由于偷工减料造成工程质量低下的现象发生, 同时也减少造价索赔事件。在实际工作中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 防止投标人进行不正当竞争, 在招标文件中可采用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即中标人的报价与投标人的平均值相比较, 报价越低, 则交纳的保证金越高, 这样就可以将部分风险转移给中标人, 中标人应为自己的过低报价负责, 从而促使投标人慎重确定投标报价。
3 强化合同管理
3.1 慎重确定合同类型
在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中, 由于工程量统一, 使合同类型成为投标人选择投标报价策略的重要因素。又由于清单工程量为预计量值, 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必需工程量的差别很大程度地带来合同双方的主要利益风险。所以恰当选择合同类型有利于取得竞争性报价, 也可合理分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对于大中型工程一般多采用以单价合同为主, 总价合同为辅的合同形式; 即合同中主体工程项目是单价合同, 其它部分项目采用总价合同。对于规模小、技术不复杂、工期短的工程, 可采用总价合同。
3.2 关于合同条款的一般约定
由于 1999 年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发布实施在前,《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后, 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内容在通用条款中没有体现, 在专用条款中也没有相应的条款供发承包双方约定。因此,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协助发承包双方对如下问题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①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 ( 含零星工作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 ②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仍执行原综合单价的幅度; ③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 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相应调整; ④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 工程量变更或实际工程量与发布工程量不同时的结算方法;⑤因业主方原因停建( 依法解除合同) 后的结算方法,特别是措施项目费的清算方法; 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某一项工作内容发生改变后的结算方法; ⑦工程量清单中遗漏的某分项工作內容的计价方法; ⑧由于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或发生变化而引起的综合单价发生变化的调整方法; ⑨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零星工作项目表漏项的处理方法。
4 结束语
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在我国推行的时间还不长,它的全面推广还受到一些现状制约。如: 大部分施工企业还未积累形成自己的企业定额, 投标报价偏差较大; 合同文本还需要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进一步规范; 工程造价信息不畅, 影响对企业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的评定;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经验还不丰富等。另外, 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不仅对招标阶段的工程造价产生影响,而且对施工、结算等阶段的造价也产生影响, 对这些方面的影响及其管理也应提请招标人加以认真关注。
参考文献:
①赵海英: 《浅谈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J]; 《价值工程》2006(6) 。
②邹跃: 《施工招标中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和费用的作用》[J];《建设监理》2006(5) 。
③来建萍、吴周培、申云苏: 《浅谈招标代理在施工招标阶段的投资控制》[J]; 《浙江水利科技》2004(6) 。
④刘粉婵: 《招投标工程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探讨》[J];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6(9) 。
⑤黄维华、刘洋、陈敏: 《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黄河小浪底国际工程招标》[J]; 《建筑经济》2006(10) 。
⑥崔忠玉: 《施工合同与清单计价的适应性分析》[J]; 《工程造价管理》20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