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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了“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目标,确立了今后五年发展的新路径。对于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来说,全部工作重心就是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两聚一高”、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目标,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促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着力构建海洋生态文明,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做出更大贡献。
一、江苏海洋经济快速发展成就突出
江苏东濒黄海,西连新亚欧大陆桥和长江黄金水道,是全国唯一兼有大江大河大湖大海大运河的省份。江苏是我国的海洋大省之一,海洋资源十分丰富,全省海岸线长954公里,管辖海域面积3.75万平方公里,海岛26个,发展海洋经济具有区位、资源等综合优势。随着江苏沿海地区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和“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在江苏密集叠加、顺利推进,江苏海洋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海洋经济总量和质量双提升。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江苏坚持陆海统筹、江海联动,科学开发海洋资源,积极推进沿海开发,江苏海洋经济呈现总量提升、结构优化、动力增强的稳健发展态势。全省海洋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3551亿元上升至2016年的7000亿元,年均增长12.0%,高出同期全省GDP增速1.4个百分点,占全省GDP的比重由8.6%升至9.2%,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也由9.0%提升至9.9%。海洋产业结构逐步优化,海洋服务业占比超过海洋第二产业,部分海洋传统产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业等高新技术产业快速成长。总体来看,江苏海洋经济总量规模进一步扩大,质量效益显著提升,已成为全省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海洋主导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海洋交通运输业保持较快增长,拥有连云港港、南通港、苏州港、江阴港、泰州港、镇江港、南京港七个亿吨大港,数量位居全国第一。2016年,江苏沿海沿江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8.8亿吨,同比增长5.1%,其中外贸吞吐量增长速度更快。海洋船舶工业平稳发展,造船完工量、新船承接订单量和手持订单量三大指标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2016年,江苏造船完工量为1493.3万载重吨,占全国份额的42.3%;新承订单量为424.2万载重吨,占全国份额的20.1%;手持订单量为3910.8万载重吨,占全国份额的40.7%。滨海旅游业快速发展,独特的山海风貌、湿地滩涂、森林草地、野生动植物、岛洲沙滩、田园风光以及海滨文化组合,形成一条绵延不绝的滨海生态旅游带。沿海三市旅游基础设施逐步改善,滨海旅游国内接待人次和收入逐年提高。2016年,沿海三市滨海旅游接待国内游客9402万人次,同比增长12.5%。海洋渔业稳步健康发展,转型升级步伐进一步加快。近年来,建成了启东吕四、如东洋口、赣榆青口、射阳黄沙港四个国家海洋中心渔港和连云港高公岛一级海洋渔港。在建的国家海洋中心渔港、一级渔港共有九个。2016年,全省海洋水产品产量达145万吨,其中海洋捕捞为55万吨,海水养殖为90万吨。
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发展势头强劲。江苏海工装备产品数量和产值均占全国的1/3,一批高技术船舶和半潜式平台、钻井平台等海洋工程装备实现了自主研发,攻克了如海洋平台系泊链、大型LNG罐体、推进系统等一批关键船用配套设备。南通、泰州等海工装备基地产业集聚度不断提升,南通市成为国家海洋工程装备与船舶产业集聚标准化示范区。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业发展优势明显。2016年,江苏沿海地区风电装机容量达到约506万千瓦,其中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11万千瓦,位居全国首位。风力发电机、高速齿轮箱等风电设备关键部件产量约占全国一半。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业取得新突破。海水淡化方面,江苏建成万吨级新能源海水淡化一期项目,日产淡化水5000吨,实现了江苏海水淡化产业的新突破。海水淡化设备和材料方面,江苏已形成了盐城、南京、镇江、连云港四大生产基地,集中了一批海水淡化设备生产和海水示范工程集团企业,产生了一定的集聚效应,整个产业链呈现良好发展势头。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加快发展。江苏大力开发海洋生物资源,积极发展海洋生物功能材料和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大丰海洋生物产业园被国家海洋局正式认定为“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围绕海洋生物医药园、海洋生物食品园、海洋生物能源园、海洋生物化工园、海洋产业研究院“四园一院”建设,加快推进海洋生物技术发展。
涉海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全面建成,实现25万吨级航道通航,盐城港滨海港区、南通港洋口港区10万吨级航道建成通航,盐城港大丰港区具备10万吨级通航能力,以连云港港为核心的沿海港口群港口实力和服务功能明显提升。连盐、沪通、连淮扬镇铁路开工建设,全长530公里的江苏临海高等级公路全线建成通车,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工程顺利推进。
“L”型特色海洋经济带基本形成。经过“十二五”时期的快速发展,江苏基本形成了以沿海地区为纵轴、沿江两岸为横轴的“L”型特色海洋经济带。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带包括连云港、盐城、南通三大重点海洋经济区,依托沿海港口群、沿海高速公路、临海高等级公路、沿海铁路、通榆河等主要交通通道,以各类涉海产业园区为主要载体,着力推进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和集聚发展,沿海北部海洋重化工业板块、沿海中部海洋生态产业板块和沿海南部海洋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板块综合竞争力明显提升,海洋生产总值占沿海地区GDP的比重从2010年的23.5%上升到2016年的26%左右,占全省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一半,沿海地区正在成为全省发展快、活力强的新经济增长极。沿江地区海洋经济带依托沿江港口群、长江深水岸线,以沿江众多港区为重要的海洋经济发展节点,重点发展以海洋船舶、海洋工程装备为主的裝备制造业,大力发展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风电光伏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以集疏运、仓储、加工装配为主体的现代港口物流业,打造长三角地区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江海联运中转枢纽及物流中心、海洋科技创新中心。近年来,沿江地区海洋生产总值呈现逐年上升的发展趋势,到2016年,海洋生产总值占全省的比重已接近一半。 海洋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目前,全省涉海类产业园区超过30个,形成三个特色鲜明的区域带。沿海北部海洋产业园区侧重发展现代海洋服务、海洋渔业、临海重化工等产业,沿海中部海洋产业园区积极发展海洋生物、海水淡化等产业,沿海南部和沿江海洋产业园区重点打造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园区建设初具影响。2016年5月,省发改委、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沿海办认定上海合作组织国际物流园区、启东海工船舶工业园、东台海洋工程特种装备产业园、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盐城新能源淡化海水产业示范园五个园区为江苏首批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园区,得到了省内外媒体的广泛报道,引起了政府部门和社会的普遍关注。
二、江苏海洋经济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江苏不断加强海洋经济管理,加快建设全省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积极推动海洋科技创新,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切实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引导海洋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能力加强。江苏在全国率先建成省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率先制定省、市、县三级海洋生产总值核算方案,并进行海洋经济核算工作,为及时、科学掌握海洋经济运行情况提供了有力支撑。定期发布海洋经济统计公报和海洋经济发展年度报告。编制出版了《江苏省海洋经济地图》,全面直观反映江苏海洋经济发展现状、基础条件、变化趋势和远景规划。2016年10月,经省编办批准,正式成立了江苏省海洋经济监测与评估中心,并由国家海洋局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目前,按照国家海洋局要求,江苏正在开展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工作,旨在进一步摸清海洋经济“家底”,有效满足海洋经济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和评估决策等信息需求,提高对海洋经济宏观调控的支持能力,为科学谋划海洋经济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力度不断加大。中央财政安排2012~2016年每年给予江苏补助6亿元,省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用于支持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及沿海产业发展、城乡发展、海域滩涂围垦开发等。2014年以来,省海洋与渔业局先后与省农行、省邮储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江苏分行签署合作备忘录,重点支持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科技型企业培育壮大等海洋经济发展重大领域。
海洋科技创新发展步伐逐步加快。“十二五”以来,江苏在海洋遥感、海洋药物、海洋渔业等领域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18个,建成海洋装备创新与公共服务平台2个,在海洋装备、海水淡化等领域支持建设企业研发中心、工程中心或中试基地40多个,成立了江苏科技大学海洋装备研究院、江苏省新能源淡化海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海洋生物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海洋科技研发平台和机构,组建了江苏海洋装备产业技术合作联盟、江苏海洋生物产业技术合作联盟和江苏省海洋工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2014年,江苏被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列为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省,重点支持的海洋工程锚泊系统超高强度R5系泊链、海洋工程装备高性能涂层材料、海洋水声仪器等研发及生产等项目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016年10月,南通市成功获批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成为首批入围的八个沿海城市之一,“十三五”期间将获得3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重点实施七大类海洋高端装备领域产业链协同创新类项目。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江苏先后出台了《江苏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行动方案(2015~2020年)》、《江苏省海洋生态红线保护规划(2016~2020年)》,为加强海洋与渔业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了“海域—流域—控制区域”三级水污染控制体系,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排放。加大了海州湾、灌河口、苏北浅滩等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力度,入海污染物负荷有效削减,近海、远海海域环境状况总体良好。在全国率先建成省、市和重点县三级海洋环境监测体系,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实现沿海县级全覆盖,建成海洋立体观测网。加大了海洋生态修复力度,建立海州湾、小洋口、海门蛎岈山等三个国家级海洋公园,海洋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2016年,连云港连岛入选国家海洋局评选的全国“十大美丽海岛”。
海洋综合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海洋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被列入省人大立法计划,这是目前全国沿海地区第一个明确将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列入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的省份。海域海岛管理创新取得成效。2012年10月,《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获国务院批复。2016年4月,南通、盐城、连云港三市市级及所辖沿海13个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相继获得省政府批复。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积极保障重点项目用海,“十二五”期间共确权用海1388宗、面积21.6万公顷,征收海域使用金33.4亿元;五年争取国家下达江苏建设用围填海指标8300公顷,农业用围填海指标2800公顷,确保了东台条子泥围垦工程、连云港港30万吨航道等重点项目的建设。《江苏省海岛保护规划(2011~2020年)》于2013年5月獲省政府批复,对江苏管辖海域内的26个海岛进行分类开发与保护,为海岛管理提供了规划依据。海洋预报减灾能力逐步提升。建设四座海洋综合观测平台、三个验潮站、五个海洋观测浮标,建成25艘海洋观测志愿船,构建减灾业务水平较为先进的立体海洋观测网。初步建立省、市、县三级海洋预报减灾业务体系,全省海洋防灾减灾基础全面夯实。
三、江苏“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蓝图绘就破浪起航
2017年初,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江苏省“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明确了江苏“十三五”时期发展海洋经济的主要目标:争取到2020年,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左右,海洋生产总值达到1万亿元(2015年价)左右,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左右,初步建成海洋经济强省。江苏发展蓝图已经绘就,正在乘风破浪昂首远航。
打造“一带两轴三核”,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十三五”时期,江苏将进一步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提升沿海沿江“L”形一条特色海洋经济带,培育沿东陇海线、淮河生态经济带两条腹地海洋经济成长轴,做强连云港“一带一路”交汇点核心区先导区、盐城国家级滩涂综合开发试验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三个海洋经济核心载体,加快构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集聚度高的海洋经济空间布局,引导全省海洋经济转型升级和集聚发展。 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依托江苏雄厚的产业基础和科研实力,江苏将大力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业、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业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涉海金融服务业等海洋现代服务业,转型提升海洋渔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盐业等传统优势产业,优化发展临海重化工业,进一步优化海洋产业结构,推动海洋新兴产业壮大与传统产业提升互动并进、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发展,加快海洋制造业高端化、服務业优质化和海洋渔业现代化步伐,构建创新引领、富有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聚力海洋科技创新,提升海洋产业核心竞争力。聚力创新,努力提高海洋产业核心竞争力,继续深入实施科技兴海战略,推动各类科技资源向海洋产业集聚,充分发挥海洋科技在海洋经济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推动海洋科技工作走在沿海省市前列。加大对海洋生物技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装备等领域核心技术的投入,提高海洋研究与开发经费占地区海洋生产总值比例;加大对海洋科技创新载体的扶持力度,继续在涉海高校、科研单位中建立一批海洋重点实验室、海洋科技创新平台等;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的海洋科技创新型企业。根据《江苏省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继续打造一批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园区,研究推进扶持园区发展相关优惠政策。高水平推进南通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
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推进实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其内涵是质量高、标准高,其中一个重要标志是“生态环境更加优美”。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要求,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推进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推进实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江苏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行动方案(2015~2020)》,加强海陆污染综合防治,强化海洋生态建设和修复,推动海洋经济绿色发展。
提升港口支撑带动作用,完善涉海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充分发挥港口对海洋经济的支撑带动作用,加快完善沿海、沿江重点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港口保障能力,重点推进长江下游重要的江海联运港区和连云港港区域性国际枢纽港、南京长江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太仓集装箱干线港“一区三港”建设。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实现港口与铁路、公路、内河水运等枢纽的有机连接。到2020年,基本实现综合交通网络与沿海沿江港口充分衔接,铁路运输全面通达沿海主要港口,高速公路直达沿海集装箱规模化港区,四级以上航道直达沿海核心港区。
积极融入国家战略,增创海洋经济开放合作新优势。 “十三五”时期,江苏将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加强战略统筹,发挥综合效应,以更加开放的视野和思路,紧扣“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大力推进海洋产业发展,积极促进远洋渔业发展,加强水产养殖国际合作,深化海洋领域国际合作。不断发掘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潜力,深化与国内兄弟省市区合作交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各领域各环节,积极探索对外经济合作的新途径、新机制,在全方位参与“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中形成海洋经济开放发展新优势,打造海洋产业开放合作新高地。
加强海洋事务统筹,不断提升海洋经济管控服务能力。建立健全海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政策支持措施。加强海洋事务统筹协调,提高海洋管理行政效能。建立完善海洋经济统计及监测体系,加强跟踪分析与评估,强化对海洋经济发展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布局以及配套措施的督促落实。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加大对海洋经济财政专项支持力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海洋经济信贷支持力度。提升海洋灾害预警预报能力,搭建海洋防灾减灾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海洋经济服务保障能力。加强海洋经济规划引导,充分发挥政府的调控指导作用,促进海洋经济绿色发展、快速发展、可持续发展。
(作者系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党组书记)
责任编辑:高 莉
一、江苏海洋经济快速发展成就突出
江苏东濒黄海,西连新亚欧大陆桥和长江黄金水道,是全国唯一兼有大江大河大湖大海大运河的省份。江苏是我国的海洋大省之一,海洋资源十分丰富,全省海岸线长954公里,管辖海域面积3.75万平方公里,海岛26个,发展海洋经济具有区位、资源等综合优势。随着江苏沿海地区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和“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在江苏密集叠加、顺利推进,江苏海洋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海洋经济总量和质量双提升。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江苏坚持陆海统筹、江海联动,科学开发海洋资源,积极推进沿海开发,江苏海洋经济呈现总量提升、结构优化、动力增强的稳健发展态势。全省海洋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3551亿元上升至2016年的7000亿元,年均增长12.0%,高出同期全省GDP增速1.4个百分点,占全省GDP的比重由8.6%升至9.2%,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也由9.0%提升至9.9%。海洋产业结构逐步优化,海洋服务业占比超过海洋第二产业,部分海洋传统产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业等高新技术产业快速成长。总体来看,江苏海洋经济总量规模进一步扩大,质量效益显著提升,已成为全省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海洋主导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海洋交通运输业保持较快增长,拥有连云港港、南通港、苏州港、江阴港、泰州港、镇江港、南京港七个亿吨大港,数量位居全国第一。2016年,江苏沿海沿江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8.8亿吨,同比增长5.1%,其中外贸吞吐量增长速度更快。海洋船舶工业平稳发展,造船完工量、新船承接订单量和手持订单量三大指标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2016年,江苏造船完工量为1493.3万载重吨,占全国份额的42.3%;新承订单量为424.2万载重吨,占全国份额的20.1%;手持订单量为3910.8万载重吨,占全国份额的40.7%。滨海旅游业快速发展,独特的山海风貌、湿地滩涂、森林草地、野生动植物、岛洲沙滩、田园风光以及海滨文化组合,形成一条绵延不绝的滨海生态旅游带。沿海三市旅游基础设施逐步改善,滨海旅游国内接待人次和收入逐年提高。2016年,沿海三市滨海旅游接待国内游客9402万人次,同比增长12.5%。海洋渔业稳步健康发展,转型升级步伐进一步加快。近年来,建成了启东吕四、如东洋口、赣榆青口、射阳黄沙港四个国家海洋中心渔港和连云港高公岛一级海洋渔港。在建的国家海洋中心渔港、一级渔港共有九个。2016年,全省海洋水产品产量达145万吨,其中海洋捕捞为55万吨,海水养殖为90万吨。
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发展势头强劲。江苏海工装备产品数量和产值均占全国的1/3,一批高技术船舶和半潜式平台、钻井平台等海洋工程装备实现了自主研发,攻克了如海洋平台系泊链、大型LNG罐体、推进系统等一批关键船用配套设备。南通、泰州等海工装备基地产业集聚度不断提升,南通市成为国家海洋工程装备与船舶产业集聚标准化示范区。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业发展优势明显。2016年,江苏沿海地区风电装机容量达到约506万千瓦,其中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11万千瓦,位居全国首位。风力发电机、高速齿轮箱等风电设备关键部件产量约占全国一半。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业取得新突破。海水淡化方面,江苏建成万吨级新能源海水淡化一期项目,日产淡化水5000吨,实现了江苏海水淡化产业的新突破。海水淡化设备和材料方面,江苏已形成了盐城、南京、镇江、连云港四大生产基地,集中了一批海水淡化设备生产和海水示范工程集团企业,产生了一定的集聚效应,整个产业链呈现良好发展势头。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加快发展。江苏大力开发海洋生物资源,积极发展海洋生物功能材料和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大丰海洋生物产业园被国家海洋局正式认定为“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围绕海洋生物医药园、海洋生物食品园、海洋生物能源园、海洋生物化工园、海洋产业研究院“四园一院”建设,加快推进海洋生物技术发展。
涉海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全面建成,实现25万吨级航道通航,盐城港滨海港区、南通港洋口港区10万吨级航道建成通航,盐城港大丰港区具备10万吨级通航能力,以连云港港为核心的沿海港口群港口实力和服务功能明显提升。连盐、沪通、连淮扬镇铁路开工建设,全长530公里的江苏临海高等级公路全线建成通车,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工程顺利推进。
“L”型特色海洋经济带基本形成。经过“十二五”时期的快速发展,江苏基本形成了以沿海地区为纵轴、沿江两岸为横轴的“L”型特色海洋经济带。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带包括连云港、盐城、南通三大重点海洋经济区,依托沿海港口群、沿海高速公路、临海高等级公路、沿海铁路、通榆河等主要交通通道,以各类涉海产业园区为主要载体,着力推进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和集聚发展,沿海北部海洋重化工业板块、沿海中部海洋生态产业板块和沿海南部海洋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板块综合竞争力明显提升,海洋生产总值占沿海地区GDP的比重从2010年的23.5%上升到2016年的26%左右,占全省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一半,沿海地区正在成为全省发展快、活力强的新经济增长极。沿江地区海洋经济带依托沿江港口群、长江深水岸线,以沿江众多港区为重要的海洋经济发展节点,重点发展以海洋船舶、海洋工程装备为主的裝备制造业,大力发展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风电光伏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以集疏运、仓储、加工装配为主体的现代港口物流业,打造长三角地区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江海联运中转枢纽及物流中心、海洋科技创新中心。近年来,沿江地区海洋生产总值呈现逐年上升的发展趋势,到2016年,海洋生产总值占全省的比重已接近一半。 海洋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目前,全省涉海类产业园区超过30个,形成三个特色鲜明的区域带。沿海北部海洋产业园区侧重发展现代海洋服务、海洋渔业、临海重化工等产业,沿海中部海洋产业园区积极发展海洋生物、海水淡化等产业,沿海南部和沿江海洋产业园区重点打造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园区建设初具影响。2016年5月,省发改委、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沿海办认定上海合作组织国际物流园区、启东海工船舶工业园、东台海洋工程特种装备产业园、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盐城新能源淡化海水产业示范园五个园区为江苏首批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园区,得到了省内外媒体的广泛报道,引起了政府部门和社会的普遍关注。
二、江苏海洋经济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江苏不断加强海洋经济管理,加快建设全省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积极推动海洋科技创新,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切实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引导海洋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能力加强。江苏在全国率先建成省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率先制定省、市、县三级海洋生产总值核算方案,并进行海洋经济核算工作,为及时、科学掌握海洋经济运行情况提供了有力支撑。定期发布海洋经济统计公报和海洋经济发展年度报告。编制出版了《江苏省海洋经济地图》,全面直观反映江苏海洋经济发展现状、基础条件、变化趋势和远景规划。2016年10月,经省编办批准,正式成立了江苏省海洋经济监测与评估中心,并由国家海洋局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目前,按照国家海洋局要求,江苏正在开展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工作,旨在进一步摸清海洋经济“家底”,有效满足海洋经济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和评估决策等信息需求,提高对海洋经济宏观调控的支持能力,为科学谋划海洋经济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力度不断加大。中央财政安排2012~2016年每年给予江苏补助6亿元,省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用于支持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及沿海产业发展、城乡发展、海域滩涂围垦开发等。2014年以来,省海洋与渔业局先后与省农行、省邮储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江苏分行签署合作备忘录,重点支持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科技型企业培育壮大等海洋经济发展重大领域。
海洋科技创新发展步伐逐步加快。“十二五”以来,江苏在海洋遥感、海洋药物、海洋渔业等领域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18个,建成海洋装备创新与公共服务平台2个,在海洋装备、海水淡化等领域支持建设企业研发中心、工程中心或中试基地40多个,成立了江苏科技大学海洋装备研究院、江苏省新能源淡化海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海洋生物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海洋科技研发平台和机构,组建了江苏海洋装备产业技术合作联盟、江苏海洋生物产业技术合作联盟和江苏省海洋工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2014年,江苏被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列为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省,重点支持的海洋工程锚泊系统超高强度R5系泊链、海洋工程装备高性能涂层材料、海洋水声仪器等研发及生产等项目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016年10月,南通市成功获批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成为首批入围的八个沿海城市之一,“十三五”期间将获得3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重点实施七大类海洋高端装备领域产业链协同创新类项目。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江苏先后出台了《江苏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行动方案(2015~2020年)》、《江苏省海洋生态红线保护规划(2016~2020年)》,为加强海洋与渔业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了“海域—流域—控制区域”三级水污染控制体系,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排放。加大了海州湾、灌河口、苏北浅滩等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力度,入海污染物负荷有效削减,近海、远海海域环境状况总体良好。在全国率先建成省、市和重点县三级海洋环境监测体系,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实现沿海县级全覆盖,建成海洋立体观测网。加大了海洋生态修复力度,建立海州湾、小洋口、海门蛎岈山等三个国家级海洋公园,海洋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2016年,连云港连岛入选国家海洋局评选的全国“十大美丽海岛”。
海洋综合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海洋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被列入省人大立法计划,这是目前全国沿海地区第一个明确将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列入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的省份。海域海岛管理创新取得成效。2012年10月,《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获国务院批复。2016年4月,南通、盐城、连云港三市市级及所辖沿海13个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相继获得省政府批复。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积极保障重点项目用海,“十二五”期间共确权用海1388宗、面积21.6万公顷,征收海域使用金33.4亿元;五年争取国家下达江苏建设用围填海指标8300公顷,农业用围填海指标2800公顷,确保了东台条子泥围垦工程、连云港港30万吨航道等重点项目的建设。《江苏省海岛保护规划(2011~2020年)》于2013年5月獲省政府批复,对江苏管辖海域内的26个海岛进行分类开发与保护,为海岛管理提供了规划依据。海洋预报减灾能力逐步提升。建设四座海洋综合观测平台、三个验潮站、五个海洋观测浮标,建成25艘海洋观测志愿船,构建减灾业务水平较为先进的立体海洋观测网。初步建立省、市、县三级海洋预报减灾业务体系,全省海洋防灾减灾基础全面夯实。
三、江苏“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蓝图绘就破浪起航
2017年初,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江苏省“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明确了江苏“十三五”时期发展海洋经济的主要目标:争取到2020年,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左右,海洋生产总值达到1万亿元(2015年价)左右,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左右,初步建成海洋经济强省。江苏发展蓝图已经绘就,正在乘风破浪昂首远航。
打造“一带两轴三核”,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十三五”时期,江苏将进一步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提升沿海沿江“L”形一条特色海洋经济带,培育沿东陇海线、淮河生态经济带两条腹地海洋经济成长轴,做强连云港“一带一路”交汇点核心区先导区、盐城国家级滩涂综合开发试验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三个海洋经济核心载体,加快构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集聚度高的海洋经济空间布局,引导全省海洋经济转型升级和集聚发展。 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依托江苏雄厚的产业基础和科研实力,江苏将大力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业、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业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涉海金融服务业等海洋现代服务业,转型提升海洋渔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盐业等传统优势产业,优化发展临海重化工业,进一步优化海洋产业结构,推动海洋新兴产业壮大与传统产业提升互动并进、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发展,加快海洋制造业高端化、服務业优质化和海洋渔业现代化步伐,构建创新引领、富有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聚力海洋科技创新,提升海洋产业核心竞争力。聚力创新,努力提高海洋产业核心竞争力,继续深入实施科技兴海战略,推动各类科技资源向海洋产业集聚,充分发挥海洋科技在海洋经济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推动海洋科技工作走在沿海省市前列。加大对海洋生物技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装备等领域核心技术的投入,提高海洋研究与开发经费占地区海洋生产总值比例;加大对海洋科技创新载体的扶持力度,继续在涉海高校、科研单位中建立一批海洋重点实验室、海洋科技创新平台等;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的海洋科技创新型企业。根据《江苏省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继续打造一批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园区,研究推进扶持园区发展相关优惠政策。高水平推进南通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
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推进实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其内涵是质量高、标准高,其中一个重要标志是“生态环境更加优美”。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要求,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推进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推进实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江苏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行动方案(2015~2020)》,加强海陆污染综合防治,强化海洋生态建设和修复,推动海洋经济绿色发展。
提升港口支撑带动作用,完善涉海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充分发挥港口对海洋经济的支撑带动作用,加快完善沿海、沿江重点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港口保障能力,重点推进长江下游重要的江海联运港区和连云港港区域性国际枢纽港、南京长江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太仓集装箱干线港“一区三港”建设。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实现港口与铁路、公路、内河水运等枢纽的有机连接。到2020年,基本实现综合交通网络与沿海沿江港口充分衔接,铁路运输全面通达沿海主要港口,高速公路直达沿海集装箱规模化港区,四级以上航道直达沿海核心港区。
积极融入国家战略,增创海洋经济开放合作新优势。 “十三五”时期,江苏将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加强战略统筹,发挥综合效应,以更加开放的视野和思路,紧扣“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大力推进海洋产业发展,积极促进远洋渔业发展,加强水产养殖国际合作,深化海洋领域国际合作。不断发掘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潜力,深化与国内兄弟省市区合作交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各领域各环节,积极探索对外经济合作的新途径、新机制,在全方位参与“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中形成海洋经济开放发展新优势,打造海洋产业开放合作新高地。
加强海洋事务统筹,不断提升海洋经济管控服务能力。建立健全海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政策支持措施。加强海洋事务统筹协调,提高海洋管理行政效能。建立完善海洋经济统计及监测体系,加强跟踪分析与评估,强化对海洋经济发展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布局以及配套措施的督促落实。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加大对海洋经济财政专项支持力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海洋经济信贷支持力度。提升海洋灾害预警预报能力,搭建海洋防灾减灾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海洋经济服务保障能力。加强海洋经济规划引导,充分发挥政府的调控指导作用,促进海洋经济绿色发展、快速发展、可持续发展。
(作者系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党组书记)
责任编辑:高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