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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农用车驾驶员道路交通伤害的危险因素。
方法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采用方便抽样的方法,从宜兴市农机站进行农用车辆年度检验工作的驾驶员中收集103人作为病例组(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伤害登记数据,过去一年内发生过农用车辆道路交通伤害的驾驶员);以1∶2比例,按性别、年龄及文化程度一致为匹配原则,收集过去一年未发生农用车辆道路交通伤害的驾驶员206人作为对照组。对农用车驾驶员的基本情况、车辆情况、驾驶情况、驾驶行为及事故情况进行分析。
结果103名农用车驾驶员过去一年内发生过农用车辆道路交通伤害,伤害发生率为7.24%。单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饮酒、债务、压力、车祸史、酒驾史及开车过程中吸烟、接打电话、疲劳驾驶、带病驾驶是农用车驾驶员道路交通伤害的危险因素(OR=2.332、2.429、19.778、5.589、8.517、2.125、3.203、10.249、5.639)。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压力、车祸史、酒驾史、疲劳驾驶及带病驾驶是农用车驾驶员道路伤害的危险因素(OR=12.139、11.184、6.729、5.939、6.544)。
结论农用车驾驶员道路交通伤害的主要危险因素为压力、车祸史、酒驾史、疲劳驾驶及带病驾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