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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年初将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列入工作要点.按照工作方案安排,省人大常委会成立5个检查组,于7月上旬至8月中旬,分赴池州、淮北、亳州、宿州、淮南、安庆6个市及其所属1个县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实地检查抽查了88个单位和项目.同时,委托其他10个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