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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于2007年11月挂牌成立,相对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工商、卫生、质量监督、经贸、工商、环境保护、医疗机构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实行统一执法。半年多的实践证明,实行城管综合执法,有利于明确职责、政令畅通、齐抓共管,营造整洁的市容环境:有利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维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树立政府形象。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笔者进一步认识到,创新是城管综合执法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