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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野生动物保护立法基于防止野生动物灭绝、促进生物多样性、维持生态系统平衡和保障生物安全等意旨,经历了初成、发展和调整三个历史阶段,形成了以国际法为基础、国内法为核心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律规制体系,确立了结合经济效益、社会伦理和生物安全导向的多元立法理念,反映出立法实践更新时效性强、立法活动重视公众参与、立法内容强调权利保障等经验特征,具有一定的参考借鉴价值。我国可以从优化立法价值目标、拓展保护对象范围、完善法律保障机制、构建多部门协同治理机制等方面对野生动物保护立法进行理念反思与制度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