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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26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无线局域网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的公告。公告称,“无线局域网强制性国家标准——WAP自2003年12月1日起已开始实施。同时,自今年6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施加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无线局域网产品不得出厂、进口、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