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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编辑同志:我与丈夫"闪婚"前,并不知道丈夫有酗酒且爱打人的毛病。婚后,我不时被丈夫打得伤痕累累。碍于面子,也因为丈夫酒醒后一再表示悔过,我没有向任何人诉说过,且只是自己从药店买些药医治。两个月前,见丈夫的悔过只是"空头支票",实在无法忍受的我提起了离婚诉讼。可明明《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已将遭遇家庭暴力作为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