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9年《炎黄春秋》笫7期刊出《谁是〈敦促杜聿明等投降书〉的作者》一文。此文作者名叫庄重,现年92岁。他曾在粟裕大将身边工作,曾是“四人帮”的二号人物张春桥的上级,也当过我的顶头领导,其身世确实不凡。
这篇文章刊出以后,老庄打电话让我“批评指正”,我答应拜读后一定向他汇报我的读后感。说过的话要算数。
感言一
有人已经撰文指出:收入《毛泽东选集》里的《敦促杜聿明等投降书》一文不是毛泽东写的,而是一个名叫陈其五的人所写。在此情况下,作为这篇文章的唯一起草人庄重同志,出面澄清历史真相是必要的,也是很有价值的事。令人遗憾的是,老庄对毛泽东的署名权提出了异乎寻常的质疑,甚而对毛泽东老人家发出极为难听的责怨声,这使我感到意外,感到失望。如他所写:
《毛选》第四卷出版于1966年3月(应为1960年9月,原作者所依据版本,可能为第二次或第三次印刷本—编者),迄今40多年过去了,为什么我不早提出《敦促杜聿明等投降书》是我写的,推迟43年才提出来,原因很复杂,一言难尽。概括说来有两个:一是害怕,一是期待。怕是害怕惹火烧身,株连“九族”。毛主席是世界伟人,比封建皇帝还皇帝。毛主席的书被称之为“红宝书”,林彪说:“毛主席的话,句句是真理。”谁敢说一个“不”字。我在1957年被划为“右派”,打入“牛鬼蛇神”行列。“只许老老实实”,进行“脱胎换骨”的劳动改造,“不许乱说乱动”。“文革”中被批斗、打嘴巴、罚跪,腰椎被踢断,几乎被打死,我还能说什么。
再说期待,期待什么?
期待毛主席有一天能发现校阅时的疏漏,自己提出来改正这个错误。
期待《毛选》的编者、出版者能发现这个错误,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更正,以示对读者负责。
期待粟裕、张震、廖承志、廖盖隆、邓岗等知情者能为我说一句话,问题便可解决了。
我默默无语地期待着、期待着……一年又一年飞逝而去,《毛选》四卷出版了多少年,我期待了多少年。我终于失望了,不再期待下去。
今天,我亲爱的祖国给予我新的力量,我又勇敢起来,敢于直言了。
宪法和法律保障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我要出版一个文集,将我写的《敦促杜聿明等投降书》一文收进去。我的自传也要写上这件事。这叫做顺理成章,物归其主。
感言二
庄重同志对历史的细节是认真严肃的和真诚的,他没有丝毫的虚假和夸张之言,如他所写:
1948年12月17日,粟裕将一份电报交给我看。这是1948年12月16日24时毛泽东给粟裕并告刘伯承、陈毅、邓小平的电报,全文如下:
(一)黄维被歼,李延年全军退守淮河南岸。
(二)我包围杜聿明各部,可以十天时间休息,调整并集中华野全力,然后发起攻击。
(三)向杜、邱、李连续不断地进行政治攻势,除部队所做者外,请你们起草口语广播词,每三五天一次,依据战场具体情况,变更其内容,电告我们修改播放。
我将电报交回。粟裕对我说:“庄重同志,对杜聿明集团口语广播词的起草任务就交给你了!”这是命令,我欣然接受。我说:“我又写好一篇《劝杜聿明投降书》。”粟裕接过稿子连看两遍,说:“好!合乎要求,就这样发吧!”他在稿纸上写了一行字:“急。即发新华社总社速送毛主席。”末了署名粟裕和日期、时间。然后他对我说:“你请张参谋长看看再发出。”我马上去见张震参谋长,张说:“粟司令已审阅同意签发;我就不看了,我要军台发,毛主席可以很快看到。”
17日当天,新华社就播发了《敦促杜聿明等投降书》,这是我写得最快、总社播出最快的一篇稿件,也是毛主席亲笔为我修改过的第一篇稿件。我非常高兴。
第二天上午,我拿了原稿回到前线分社编辑部,大家对照总社播出稿,学习毛主席是如何修改的。
(一)毛主席把题目改了。用“敦促”一词比用“劝”好。还加了个“等”字。
(二)此文开头,在“杜聿明将军”之下,毛主席加写了“邱清泉将军、李弥将军和邱李两兵团诸位军长师长团长”。
(三)此文后面署名,毛主席并列改写为“中原人民解放军司令部、华东人民解放军司令部”。
还有几处,毛主席作了技术性的修改。
老庄的上述文字充分表明,这是一篇奉毛泽东电令,由粟裕指定庄重同志起草的一份公文,又经毛泽东亲手修改后,以中原人民解放军司令部和华东人民解放军司令部的联合署名,向国民党徐州“剿匪”副总司令杜聿明等团以上军官播发出去的劝降书。而非个人创作品。
从劝降书的最初创意,到劝降书的制作过程和它的作用来看,署名权只能是淮海前线人民解放军的两个野战军司令部,而不能署庄重同志的个人名字。这篇含有重要历史价值的军事公文,收入人民解放军的最高统帅毛泽东的名下——《毛泽东选集》,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
不言而喻,斯大林、罗斯福、邱吉尔签名存立的讲话、命令、书信等公文,未必都是他们亲手动笔所写。幕僚、抄文公、秘书、干事、助理、参谋,为首长撰写署首长姓名的公文,从来没听说过要和首长清算知识产权的事,惟独老庄决意要和毛泽东老人家争夺这篇劝降书的署名权,实在不可思议。为此而发牢骚、宣誓言,更不可取。
以上就是我对劝降书署名权之争的意见,特向我一直敬重的老首长庄重同志汇报。敬请老首长批评纠错。祝庄老健康长寿!期待您的新作不断问世。
这篇文章刊出以后,老庄打电话让我“批评指正”,我答应拜读后一定向他汇报我的读后感。说过的话要算数。
感言一
有人已经撰文指出:收入《毛泽东选集》里的《敦促杜聿明等投降书》一文不是毛泽东写的,而是一个名叫陈其五的人所写。在此情况下,作为这篇文章的唯一起草人庄重同志,出面澄清历史真相是必要的,也是很有价值的事。令人遗憾的是,老庄对毛泽东的署名权提出了异乎寻常的质疑,甚而对毛泽东老人家发出极为难听的责怨声,这使我感到意外,感到失望。如他所写:
《毛选》第四卷出版于1966年3月(应为1960年9月,原作者所依据版本,可能为第二次或第三次印刷本—编者),迄今40多年过去了,为什么我不早提出《敦促杜聿明等投降书》是我写的,推迟43年才提出来,原因很复杂,一言难尽。概括说来有两个:一是害怕,一是期待。怕是害怕惹火烧身,株连“九族”。毛主席是世界伟人,比封建皇帝还皇帝。毛主席的书被称之为“红宝书”,林彪说:“毛主席的话,句句是真理。”谁敢说一个“不”字。我在1957年被划为“右派”,打入“牛鬼蛇神”行列。“只许老老实实”,进行“脱胎换骨”的劳动改造,“不许乱说乱动”。“文革”中被批斗、打嘴巴、罚跪,腰椎被踢断,几乎被打死,我还能说什么。
再说期待,期待什么?
期待毛主席有一天能发现校阅时的疏漏,自己提出来改正这个错误。
期待《毛选》的编者、出版者能发现这个错误,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更正,以示对读者负责。
期待粟裕、张震、廖承志、廖盖隆、邓岗等知情者能为我说一句话,问题便可解决了。
我默默无语地期待着、期待着……一年又一年飞逝而去,《毛选》四卷出版了多少年,我期待了多少年。我终于失望了,不再期待下去。
今天,我亲爱的祖国给予我新的力量,我又勇敢起来,敢于直言了。
宪法和法律保障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我要出版一个文集,将我写的《敦促杜聿明等投降书》一文收进去。我的自传也要写上这件事。这叫做顺理成章,物归其主。
感言二
庄重同志对历史的细节是认真严肃的和真诚的,他没有丝毫的虚假和夸张之言,如他所写:
1948年12月17日,粟裕将一份电报交给我看。这是1948年12月16日24时毛泽东给粟裕并告刘伯承、陈毅、邓小平的电报,全文如下:
(一)黄维被歼,李延年全军退守淮河南岸。
(二)我包围杜聿明各部,可以十天时间休息,调整并集中华野全力,然后发起攻击。
(三)向杜、邱、李连续不断地进行政治攻势,除部队所做者外,请你们起草口语广播词,每三五天一次,依据战场具体情况,变更其内容,电告我们修改播放。
我将电报交回。粟裕对我说:“庄重同志,对杜聿明集团口语广播词的起草任务就交给你了!”这是命令,我欣然接受。我说:“我又写好一篇《劝杜聿明投降书》。”粟裕接过稿子连看两遍,说:“好!合乎要求,就这样发吧!”他在稿纸上写了一行字:“急。即发新华社总社速送毛主席。”末了署名粟裕和日期、时间。然后他对我说:“你请张参谋长看看再发出。”我马上去见张震参谋长,张说:“粟司令已审阅同意签发;我就不看了,我要军台发,毛主席可以很快看到。”
17日当天,新华社就播发了《敦促杜聿明等投降书》,这是我写得最快、总社播出最快的一篇稿件,也是毛主席亲笔为我修改过的第一篇稿件。我非常高兴。
第二天上午,我拿了原稿回到前线分社编辑部,大家对照总社播出稿,学习毛主席是如何修改的。
(一)毛主席把题目改了。用“敦促”一词比用“劝”好。还加了个“等”字。
(二)此文开头,在“杜聿明将军”之下,毛主席加写了“邱清泉将军、李弥将军和邱李两兵团诸位军长师长团长”。
(三)此文后面署名,毛主席并列改写为“中原人民解放军司令部、华东人民解放军司令部”。
还有几处,毛主席作了技术性的修改。
老庄的上述文字充分表明,这是一篇奉毛泽东电令,由粟裕指定庄重同志起草的一份公文,又经毛泽东亲手修改后,以中原人民解放军司令部和华东人民解放军司令部的联合署名,向国民党徐州“剿匪”副总司令杜聿明等团以上军官播发出去的劝降书。而非个人创作品。
从劝降书的最初创意,到劝降书的制作过程和它的作用来看,署名权只能是淮海前线人民解放军的两个野战军司令部,而不能署庄重同志的个人名字。这篇含有重要历史价值的军事公文,收入人民解放军的最高统帅毛泽东的名下——《毛泽东选集》,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
不言而喻,斯大林、罗斯福、邱吉尔签名存立的讲话、命令、书信等公文,未必都是他们亲手动笔所写。幕僚、抄文公、秘书、干事、助理、参谋,为首长撰写署首长姓名的公文,从来没听说过要和首长清算知识产权的事,惟独老庄决意要和毛泽东老人家争夺这篇劝降书的署名权,实在不可思议。为此而发牢骚、宣誓言,更不可取。
以上就是我对劝降书署名权之争的意见,特向我一直敬重的老首长庄重同志汇报。敬请老首长批评纠错。祝庄老健康长寿!期待您的新作不断问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