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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讨了解释学基于“感悟”认识的基本原理及其在音乐心理研究中“文本—语境”的基本方法。本文以“音乐作为人类一种有目的的活动”为基本前提,通过确立“音乐情感”、“音乐形态”以及“音乐意念”为音乐心理现象的基本语境结构,以对人类音乐活动中“解释学复原”(聆听、体验和感悟)和“解释学创意”(创意、表演、创作和反思)的剖析,来阐明解释学应用于音乐心理研究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