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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营改增”全面实施后,新“营改增”小企业,特别是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管理方面存在较大风险,加强增值税管理,合理运用增值税原理和政策,降低税收风险和减少不必要的税费支出变得尤为重要,本文从增值税筹划的角度出发,对新“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小企业增值税存在的问题、税收筹划的意义、原则和方式进行简析,希望能够从增值税筹划角度给新“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小企业管理提供一定借鉴。
【关键词】“营改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企业;税收筹划
全面“营改增”后,大量营业税纳税人变更为增值税纳税人,获得了税收优惠,有效降低了税收负担,同时也面临规范增值税管理的要求,采用简易征收方式的企业,以及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仅需将营业税业务变更为增值税业务进行管理,本文不再赘述。增值税征税收入超过规定标准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企业面临的问题和风险更多,本文主要针对此类企业从增值税纳税筹划的角度进行分析。
一、“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小企业增值税管理存在的问题
截至目前,全面“营改增”已近两年,但由于增值税的核算和管理要求较高,部分一般纳税人小企业增值税管理依然存在较多风险和问题,主要有:
第一,部分企业依然按照营业税核算的流程、思路和方法进行增值税管理,关联交易内、外部概念模糊,收入、成本核算不完全符合增值税的独立核算原则,进项税取得不完整,销项税核算不准确,存在较大的税收风险,在未来的税收审计或检查中,有可能付出較高的税收成本。
如:住宿餐饮类企业税收管理水平较低,对原集团内部提供的,以内部结算票据进行结算的水、电、暖、气、租赁、劳务等,是否索取增值税发票不明确或不完整;购入的用于生产经营的锅碗瓢盆、炊饮卧具等与职工福利用品混淆,导致进项税抵扣存在风险等。
第二,部分企业管理层以及财务部门对税收政策和业务不够重视,老的管理观念未转变,不及时对营业税核算条件下的业务采购流程进行调整和再造,导致进项税抵扣不完整,增加了增值税和附加税费支出。
第三,部分企业由于政策研究和落实能力差,对于“营改增”、增值税政策中有关视同销售、进项转出、业务重组等等规定不清晰,日常业务中未进行及时处理,导致出现较大的错误和漏洞,遗留下较大税收风险。
第四,近几年税务部门改变以往的税收征管模式,由之前的事前审批、事中审核、事后稽查改变为企业自主申报,税务部门提供纳税征管服务、发现问题后按照风险提示进行税收风险审计或稽查。征管方式的改变,导致大量的税收风险留在了企业的税收管理过程中,企业税收业务管理人员若不迅速改变并应对此种管理方式,也将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税收隐患和不必要的税费支出。
二、新“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小企业增值税筹划的意义和原则
1.企业开展增值税纳税筹划的意义
(1)增值税涵盖了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做好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有利于企业统筹管理和分配各个生产经营阶段的经营利润,推动企业强化投资和结算管理,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促进企业长期、健康、稳健发展。
(2)企业通过开展增值税纳税筹划,可以实现降低纳税基数、降低当期缴纳增值税和相关税费纳税金额的目标,从而提高企业主营业务利润;通过均衡增值税纳税时间,可以提高现金流的最大利用价值,进而促进企业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2.企业开展增值税纳税筹划应遵循的原则
(1)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原则。进行增值税纳税筹划,企业应当高度重视《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条例、“营改增”有关过渡性文件《增值税暂行条例》《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在此基础上,按照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要求开展业务,坚决避免产生偷税、漏税的法律风险,这是国家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企业从高层管理人员到税收业务管理人员都应当认识到,企业最低税收成本就是依法纳税。
(2)合规管理、依法筹划原则。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和法制化进程的深入,企业为了生存和做大做强,都有了合规管理的内在动力,合规管理又与税务部门依法治税的理念不谋而合。在增值税立法完成之前,“营改增”、增值税条例以及各类附属文件的详细规定,才是增值税纳税筹划的根本依据,企业应当按照增值税原理,结合进项、销项、税率、减免税规定等各项增值税要素,找到依据,进行依法筹划,才能合法保障企业的税收利益,也只有业务清晰、核算规范、响应政策、依法经营和纳税的企业才能成为国家财政的有力保障和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
(3)沟通协调原则。企业增值税的管理与主管税务部门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各类业务的运行和税务处理也应当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并适时与主管税务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应当备案的及时备案,无法确定的事项,最好以书面方式取得税务部门的答复,以充分获取税务部门政策上的支持和纳税服务;基础业务管理得规范,再进行税收筹划,就更能得到税务部门的理解。
三、新“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小企业增值税筹划的方式和注意事项
1.筹划方式
(1)合理选择纳税人身份。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可按照涉税业务适用16%、10%、6%税率并可抵扣进项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5%简易征收率,且不得抵扣进项税。两者各有特点:一般纳税人可利用进项、销项抵扣的链条机制,从生产各环节进行通盘筹划,以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增值税管理较为复杂的同时,也获得了更多纳税筹划的途径,同时也有利于企业在更大的市场范围内参与竞争和做大做强;小规模纳税人核算简单,进项税可直接进入成本抵减企业所得税,由于适用征收率较低,价格更灵活可控。
按照现行规定,“营改增”应税行为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为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从2018年5月1日起,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新“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小企业可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发展目标,充分利用政策机遇自主选择或变更纳税人身份,获取最大的税收利益。 (2)通过增值税各要素和环节进行筹划。一是充分利用“营改增”试点实施阶段以及增值税原有的优惠政策。此类政策大都非常明确,企业应按照条文规定与自身业务相结合,向税务部门做好备案和申请,规范核算,即可享受到政策优惠。如农、林、牧、托幼、养老等增值税免税项目、资产重组增值税免税政策、销售动产或不动产允许适用简易征收方法的项目、以及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项目等。二是规范核算进、销项,运用增值税抵扣原理,尽量取得进项用于抵扣,合理平衡或降低销项,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属于混合销售的业务,应当做合并销售处理;属于兼营的业务,应分开核算以享受不同税率,避免被要求从高适用税率;可選用“差额征税”和进项抵扣的业务,税收业务管理人员应分析两者差异,选用合适方法,实现节税目的。
进项税方面,首先应当理清与企业销售业务销项税有关的所有环节,再结合增值税规定,从符合要求的各环节获取增值税发票用以抵扣;对于企业可抵扣和不可抵扣业务的购进,应当由财税人员把关,分类选取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作为交易对象,分别获取进项税抵扣和交易价值最大化效益。
企业应当高度重视销售与结算的匹配,按照销售业务水平,有意识对购进业务的结算进行平衡和筹划,避免出现大量缴纳增值税、提前占用企业资金流现象的发生,以节约资金成本。
2.注意事项
(1)前面说过,增值税管理涵盖了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所以管理不仅仅是财务人员的事,企业的高管和各级管理人员都应当给予适当重视,协助加强增值税政策学习和宣传,强化税收管理基础,否则增值税的筹划无法得到落实。
(2)注重管理层设计,按照业务实际情况进行选商和流程再造,打造合理的进-销环路。
(3)加强税收基础工作管理,请税务机关人员介入业务指导和培训,夯实开票、认证、申报等各环节的基础工作。
(4)在当前的经济形势和发展要求下,企业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提供培训、咨询等服务,参与税收筹划和管理,提高企业税收管理水平,合法降低企业税费支出。
四、结语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小企业由于转型时间短,发展空间和潜力大,如能尽早按照增值税的有关要求调整经营思路和管理方法,就可以充分享受过渡期优惠政策,通过税收筹划,获取税收节税效益,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和税收环境助力,也会给企业打下良好的税收管理基础,为企业未来持续成长和做大做强提供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1]魏莺,林声.“营改增”背景下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产业与科技论坛,2018(4).
[2]李景燕.简析”营改增”背景下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纳税, 2017(25).
[3]卢招娣.刍议”营改增”后企业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筹划.财会学习, 2017(10).
【关键词】“营改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企业;税收筹划
全面“营改增”后,大量营业税纳税人变更为增值税纳税人,获得了税收优惠,有效降低了税收负担,同时也面临规范增值税管理的要求,采用简易征收方式的企业,以及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仅需将营业税业务变更为增值税业务进行管理,本文不再赘述。增值税征税收入超过规定标准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企业面临的问题和风险更多,本文主要针对此类企业从增值税纳税筹划的角度进行分析。
一、“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小企业增值税管理存在的问题
截至目前,全面“营改增”已近两年,但由于增值税的核算和管理要求较高,部分一般纳税人小企业增值税管理依然存在较多风险和问题,主要有:
第一,部分企业依然按照营业税核算的流程、思路和方法进行增值税管理,关联交易内、外部概念模糊,收入、成本核算不完全符合增值税的独立核算原则,进项税取得不完整,销项税核算不准确,存在较大的税收风险,在未来的税收审计或检查中,有可能付出較高的税收成本。
如:住宿餐饮类企业税收管理水平较低,对原集团内部提供的,以内部结算票据进行结算的水、电、暖、气、租赁、劳务等,是否索取增值税发票不明确或不完整;购入的用于生产经营的锅碗瓢盆、炊饮卧具等与职工福利用品混淆,导致进项税抵扣存在风险等。
第二,部分企业管理层以及财务部门对税收政策和业务不够重视,老的管理观念未转变,不及时对营业税核算条件下的业务采购流程进行调整和再造,导致进项税抵扣不完整,增加了增值税和附加税费支出。
第三,部分企业由于政策研究和落实能力差,对于“营改增”、增值税政策中有关视同销售、进项转出、业务重组等等规定不清晰,日常业务中未进行及时处理,导致出现较大的错误和漏洞,遗留下较大税收风险。
第四,近几年税务部门改变以往的税收征管模式,由之前的事前审批、事中审核、事后稽查改变为企业自主申报,税务部门提供纳税征管服务、发现问题后按照风险提示进行税收风险审计或稽查。征管方式的改变,导致大量的税收风险留在了企业的税收管理过程中,企业税收业务管理人员若不迅速改变并应对此种管理方式,也将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税收隐患和不必要的税费支出。
二、新“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小企业增值税筹划的意义和原则
1.企业开展增值税纳税筹划的意义
(1)增值税涵盖了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做好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有利于企业统筹管理和分配各个生产经营阶段的经营利润,推动企业强化投资和结算管理,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促进企业长期、健康、稳健发展。
(2)企业通过开展增值税纳税筹划,可以实现降低纳税基数、降低当期缴纳增值税和相关税费纳税金额的目标,从而提高企业主营业务利润;通过均衡增值税纳税时间,可以提高现金流的最大利用价值,进而促进企业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2.企业开展增值税纳税筹划应遵循的原则
(1)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原则。进行增值税纳税筹划,企业应当高度重视《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条例、“营改增”有关过渡性文件《增值税暂行条例》《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在此基础上,按照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要求开展业务,坚决避免产生偷税、漏税的法律风险,这是国家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企业从高层管理人员到税收业务管理人员都应当认识到,企业最低税收成本就是依法纳税。
(2)合规管理、依法筹划原则。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和法制化进程的深入,企业为了生存和做大做强,都有了合规管理的内在动力,合规管理又与税务部门依法治税的理念不谋而合。在增值税立法完成之前,“营改增”、增值税条例以及各类附属文件的详细规定,才是增值税纳税筹划的根本依据,企业应当按照增值税原理,结合进项、销项、税率、减免税规定等各项增值税要素,找到依据,进行依法筹划,才能合法保障企业的税收利益,也只有业务清晰、核算规范、响应政策、依法经营和纳税的企业才能成为国家财政的有力保障和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
(3)沟通协调原则。企业增值税的管理与主管税务部门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各类业务的运行和税务处理也应当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并适时与主管税务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应当备案的及时备案,无法确定的事项,最好以书面方式取得税务部门的答复,以充分获取税务部门政策上的支持和纳税服务;基础业务管理得规范,再进行税收筹划,就更能得到税务部门的理解。
三、新“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小企业增值税筹划的方式和注意事项
1.筹划方式
(1)合理选择纳税人身份。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可按照涉税业务适用16%、10%、6%税率并可抵扣进项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5%简易征收率,且不得抵扣进项税。两者各有特点:一般纳税人可利用进项、销项抵扣的链条机制,从生产各环节进行通盘筹划,以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增值税管理较为复杂的同时,也获得了更多纳税筹划的途径,同时也有利于企业在更大的市场范围内参与竞争和做大做强;小规模纳税人核算简单,进项税可直接进入成本抵减企业所得税,由于适用征收率较低,价格更灵活可控。
按照现行规定,“营改增”应税行为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为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从2018年5月1日起,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新“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小企业可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发展目标,充分利用政策机遇自主选择或变更纳税人身份,获取最大的税收利益。 (2)通过增值税各要素和环节进行筹划。一是充分利用“营改增”试点实施阶段以及增值税原有的优惠政策。此类政策大都非常明确,企业应按照条文规定与自身业务相结合,向税务部门做好备案和申请,规范核算,即可享受到政策优惠。如农、林、牧、托幼、养老等增值税免税项目、资产重组增值税免税政策、销售动产或不动产允许适用简易征收方法的项目、以及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项目等。二是规范核算进、销项,运用增值税抵扣原理,尽量取得进项用于抵扣,合理平衡或降低销项,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属于混合销售的业务,应当做合并销售处理;属于兼营的业务,应分开核算以享受不同税率,避免被要求从高适用税率;可選用“差额征税”和进项抵扣的业务,税收业务管理人员应分析两者差异,选用合适方法,实现节税目的。
进项税方面,首先应当理清与企业销售业务销项税有关的所有环节,再结合增值税规定,从符合要求的各环节获取增值税发票用以抵扣;对于企业可抵扣和不可抵扣业务的购进,应当由财税人员把关,分类选取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作为交易对象,分别获取进项税抵扣和交易价值最大化效益。
企业应当高度重视销售与结算的匹配,按照销售业务水平,有意识对购进业务的结算进行平衡和筹划,避免出现大量缴纳增值税、提前占用企业资金流现象的发生,以节约资金成本。
2.注意事项
(1)前面说过,增值税管理涵盖了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所以管理不仅仅是财务人员的事,企业的高管和各级管理人员都应当给予适当重视,协助加强增值税政策学习和宣传,强化税收管理基础,否则增值税的筹划无法得到落实。
(2)注重管理层设计,按照业务实际情况进行选商和流程再造,打造合理的进-销环路。
(3)加强税收基础工作管理,请税务机关人员介入业务指导和培训,夯实开票、认证、申报等各环节的基础工作。
(4)在当前的经济形势和发展要求下,企业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提供培训、咨询等服务,参与税收筹划和管理,提高企业税收管理水平,合法降低企业税费支出。
四、结语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小企业由于转型时间短,发展空间和潜力大,如能尽早按照增值税的有关要求调整经营思路和管理方法,就可以充分享受过渡期优惠政策,通过税收筹划,获取税收节税效益,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和税收环境助力,也会给企业打下良好的税收管理基础,为企业未来持续成长和做大做强提供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1]魏莺,林声.“营改增”背景下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产业与科技论坛,2018(4).
[2]李景燕.简析”营改增”背景下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纳税, 2017(25).
[3]卢招娣.刍议”营改增”后企业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筹划.财会学习, 20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