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颁布后的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沪深两市公告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为对象,研究实施股权激励公司的股利分配行为。结果表明,股权激励公司的送转股水平从公告计划前一年起大幅高于非股权激励公司,与此同时现金股利也维持在比非股权激励公司更高的水平上,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对送转股和现金股利支付水平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特别是对于送转股而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这一因素对公司送转股的影响逐年加大。股票股利对现金股利的替代作用得到了逆转,管理层并没有根据公司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股利政策,“异常”进行送转股行为。证实了笔者对管理层提高送转股,利用投资者的“价格幻觉”获得长期超额收益的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