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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14年酝酿,终于在2009年初正式实施的燃油税改革,因其在规范税费体系、完善价格机制、促进节能减排、依法筹措资金等方面的作用,受到各界关注。
但在实施中,首先面临的即是原交通稽征等相关收费人员的安置问题。从一个令人羡慕的职业变成待安置人员,此项改革对公路运输稽征收费人员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的打击。
事业在编在职人员在2010年6月底前全部得到妥善转岗安置,这是交通运输部2009年10月19日已确定的工作目标。
“真正的压力是县一级的征费和公路部门,时间紧、基数更大、人员更多,而且这些收费站之前超员超编的现象十分普遍,如果按照现有工资福利标准安置即将成为县级财政和相关部门的一个沉重负担。”一位业内专家指出。不过效果立显,截至2010年1月底,交通运输部根据各地报告情况统计,全国累计安置税费改革涉及人员292579名,占改革涉及总人数的65.47%。
“月报”制度立竿见影
成品油税费改革涉及人员安置工作,虽已取得阶段性的进展和成效,但也有一些地方重视不够、进展缓慢,少数地区待安置人员中存在一些影响行业和社会稳定的隐患和苗头。
交通运输部除确定2010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的工作目标以外,还要求各地按照统一要求,执行全国成品油税费改革人员安置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制度。
交通运输部还要求各地定期对本地区人员安置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定期编制人员安置工作情况简报,及时报送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对于本地区人员安置工作的重大进展、好的经验措施以及出现的重大问题,要求及时以简报或专报形式报交通运输部。
目前,全国已有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福建、重庆、宁夏等9个省(区、市)初步完成了地税系统接收人员的相关工作,共录用原公路养路费征稽管理人员1356名。
据悉,在已安置人员中,公路养路费征稽人员已安置比例为49.5%;公路运输管理费征稽人员已安置比例为85.18%;水上三费征稽人员已安置比例为85.76%;政府还贷二级公路通行费征收人员已安置比例为43.91%。
体制改革成效显著
2009年1-11月,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税收收入即达2281亿元,而这些收入专项用于替代养路费等“六费”支出,补助各地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增加对种粮农民、公益性行业和部分困难群体的补贴。
新增税收在确保公路养护和管理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将全力做好人员安置的财力保障工作。截至2009年11月底,海南、云南、宁夏等地已完成全部改革涉及人员的安置工作;辽宁等省已完成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人员安置;其它各省(区、市)也在积极推进人员安置工作。
2010年全国两会上,来自地方交通部门的代表指出,成品油税费改革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明显地减轻了企业和社会负担,改善了投资环境,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乱收费现象。改革后,人心安定,队伍稳定,公路建设更快,群众受益更多,体制机制更顺,政府形象更好。
但在实施中,首先面临的即是原交通稽征等相关收费人员的安置问题。从一个令人羡慕的职业变成待安置人员,此项改革对公路运输稽征收费人员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的打击。
事业在编在职人员在2010年6月底前全部得到妥善转岗安置,这是交通运输部2009年10月19日已确定的工作目标。
“真正的压力是县一级的征费和公路部门,时间紧、基数更大、人员更多,而且这些收费站之前超员超编的现象十分普遍,如果按照现有工资福利标准安置即将成为县级财政和相关部门的一个沉重负担。”一位业内专家指出。不过效果立显,截至2010年1月底,交通运输部根据各地报告情况统计,全国累计安置税费改革涉及人员292579名,占改革涉及总人数的65.47%。
“月报”制度立竿见影
成品油税费改革涉及人员安置工作,虽已取得阶段性的进展和成效,但也有一些地方重视不够、进展缓慢,少数地区待安置人员中存在一些影响行业和社会稳定的隐患和苗头。
交通运输部除确定2010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的工作目标以外,还要求各地按照统一要求,执行全国成品油税费改革人员安置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制度。
交通运输部还要求各地定期对本地区人员安置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定期编制人员安置工作情况简报,及时报送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对于本地区人员安置工作的重大进展、好的经验措施以及出现的重大问题,要求及时以简报或专报形式报交通运输部。
目前,全国已有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福建、重庆、宁夏等9个省(区、市)初步完成了地税系统接收人员的相关工作,共录用原公路养路费征稽管理人员1356名。
据悉,在已安置人员中,公路养路费征稽人员已安置比例为49.5%;公路运输管理费征稽人员已安置比例为85.18%;水上三费征稽人员已安置比例为85.76%;政府还贷二级公路通行费征收人员已安置比例为43.91%。
体制改革成效显著
2009年1-11月,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税收收入即达2281亿元,而这些收入专项用于替代养路费等“六费”支出,补助各地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增加对种粮农民、公益性行业和部分困难群体的补贴。
新增税收在确保公路养护和管理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将全力做好人员安置的财力保障工作。截至2009年11月底,海南、云南、宁夏等地已完成全部改革涉及人员的安置工作;辽宁等省已完成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人员安置;其它各省(区、市)也在积极推进人员安置工作。
2010年全国两会上,来自地方交通部门的代表指出,成品油税费改革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明显地减轻了企业和社会负担,改善了投资环境,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乱收费现象。改革后,人心安定,队伍稳定,公路建设更快,群众受益更多,体制机制更顺,政府形象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