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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体冲突是议会内处于劣势的少数党为表达抗议、进行自我防御的一种议事途径和手段。其最终目的是要通过议事妨害、拖延,达到阻止争议法案顺利通过的目的。研究表明,多数党的"规则强权"与少数党的"自我保护、自我救济"之间的对抗是引发肢体冲突的根本原因;而少数党以肢体冲突作为首选斗争方式,则根源于韩国国会制度中威权主义权力的运行惯例,以及议事规则中缺乏对少数党权利保障而形成的多数党与少数党严重的政治不平衡局面;从深层结构看,肢体冲突还与国会内部、政党内部的社会资本状况不足有着内在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