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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是基于契约或约定(社团章程)基础上的合作形式和合作共同体。高校社团作为社团中的一类,具有社团和高校的双重规定性,同时这种规定性又基于其内部的种种相关性,其中,高校社团与合作精神之间的相关性是最重要的一种相关性,可以说,这种相关性建构了高校社团的规定性。该文旨在对这种相关性程度的研究,并期望得出研究结论:参加社团的大学生的合作精神比没参加的学生强。从而导出本研究的建议:高职院校应创造条件,将社团纳入学校正式教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