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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棱林业局建于1948年,50多年来,它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国家实施天保工程以来,在木材产量大幅调减的情况下,绥棱林业局抢抓机遇,未雨绸缪,着眼于林区可持续发展,实施“产业强局”发展战略 ,努力做大做强林产工业和多种经营两大主导产业,为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转变发展观念 走产业强局之路
一是树立多元化发展理念。林区经济发展滞后的主要症结,在于单纯依赖木材生产,产业结构单一,新兴产业、替代产业没有发展起来,产业不兴、企业不强、职工不富,只有抓住国家实施天保工程的历史机遇,大力发展林区主导产业,改变“独木支撑”的单一结构,形成林产工业、多种经营、 营林生产、木材生产多业并举、重点突出的多元化产业格局,才能真正实现强企、富民、兴林的目标。
二是树立产业化发展理念。针对企业整体效益不高的现状,他们精心算了一笔效益账:直接销售原木,每立方米平均利润350元左右;生产普通锯材,每立方米原木平均增值60~80元;生产创光材、拼板等半成品,每立方米原木平均增值100~200元;生产终端产品直接出口,每立方米原木平均增值300~400元;通过算账对比,他们认识到,林产工业只有走产业化道路,拉长产业链条,大力发展精深加工企业,生产终端产品,才会获得更大效益和长足发展。
三是树立市场化发展理念。森工企业过去经营机制不活,管理比较粗放,“跑、冒、滴、漏”问题严重。通过讨论和到发达地区学习考察,他们清醒地认识到,发展林区产业项目,如果继续沿用过去那种僵化的经营机制和管理模式,最终只能是“上一个、黄一个”,只有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实行产权多元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才能保证新上项目的效益和活力。
四是树立一体化发展理念。绥棱林业局与绥棱县在地理位置上仅一道之隔,过去由于管理体制的原因,自成体系,特别是在招商引资方面缺少利益共享、合作共建机制,影响了双方引资成效,制约了区域经济发展。随着省委、省政府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他们逐渐认识到,只有树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理念,积极与绥棱县携手共建,实现共同繁荣,才会推动林区产业加快发展。
二、明确发展方向 做大做强两大主导产业
一是坚持阶段式发展。根据年产10多万立方米木材和剩余物的实际情况,确定了林产工业“集团化建设,规模化发展,产业化运作,市场化运营”的发展思路,并坚持循序渐进、稳步发展的原则,实施了“三步走战略”。第一步为起步阶段,重点解决全行业亏损问题。第二步为加速阶段,重点在深加工上搞突破。第三步为提升阶段,重点打造大型龙头企业。通过实施“三步走战略”,林产工业基本实现了企业由“弱”变“强”,产品由“粗”变“精”,链条由“短”变“长”的转变。
二是坚持规模化发展。依托林区内拥有耕地、水草、矿产等资源优势,确定了“山上建基地,山下搞加工”和“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万家,科学化管理,产业化发展”的多种经营产业发展思路。2001年以来,共引进资金近3000万元,先后建设了大小十几个龙头企业,促进了多种经营产业的大发展。通过大上龙头企业,拉动了粮食种植、北药开发、畜禽养殖、食用菌栽培、山野菜加工、矿产业、食品加工、商饮服等八大行业发展,多种经营产业呈现出由小打小闹、分散经营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良好态势。截止2006年,多种经营总产值由1999年的7216万元增长到2.1亿元,年均增长速度达16.5%。
三是坚持可持续发展。绥棱林业局在发展林区产业上,不再走掠夺型、破坏型、直线型发展的老路,而是始终遵循了协调型、生态型、综合型、循环型的发展模式,从而实现了可持续发展。由于坚持可持续发展,绥棱林业局六年来共节约木材消耗20.7万立方米,活立木净增215万立方米,真正做到了“近期有林可管,长期有木可伐”,实现了森林资源“长”大于“消”的目标,形成了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三、创新发展机制 激活林区产业发展强劲动力
一是创新企业经营机制。企业产权制度上,实行股份合作制。林业局以场房、厂地出资入股,由对方出设备和流动资金入股,林业局只占有从40%到67%不等的股份,可控股则控股,可不控股则让对方控股,不论是否控股,合作双方都形成了风险共担、利益共沾的经营机制,充分调动了投资双方的积极性,保证了企业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组织架构上,引入现代企业制度。公司实行了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内部只设有“四部一办”,即生产技术部、供应部、销售部、财务部、办公室,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管理机构精干高效。生产经营上,采取集团化运作。公司组建了联合体,对外集团化运作,对内单企业核算,建立起互惠互利、风险均担、利润共享、共同发展的灵活机制,并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定单、统一生产、统一价格、统一质量、统一供货,企业之间信息共用、利益共享,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二是创新局县共建机制。为加快林区产业发展,绥棱林业局积极与绥棱县开展局县共建活动。早在2003年就积极加入由绥棱县发起成立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协作促进会,谋求共同发展。2007年初又与绥棱县共同成立了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共同加强对合作共建的组织领导。双方明确约定,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区域内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在项目建设上,坚持政策同等、招商同步、园区同建。享受绥棱县招商引资一切优惠政策,对在林业局区域内建立的企业,绥棱县财政给予绥棱林业局招商引资企业当年实现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50%的奖励;享受绥棱县对外商的一切待遇,绥棱县内各执法单位不得擅自到森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和收费、处罚;对涉及双方的招商项目,共同组团外出考察、合作招商;将木材工业小区纳入绥棱县园区规划,享受绥棱县园区建设的一切优惠政策。此外,双方还共同制定了《进一步推进县域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意见》,确定了木材加工、矿产开发、旅游产业等12方面的18个重点合作项目。通过开展局县共建活动,为林区产业开辟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优惠的政策环境。
三是创新工作推进机制。建立领导责任机制。按照产业发展规划,每年都将产业发展任务进行分解细化,落实到局、场两级领导班子和机关部门,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年终严格考核、兑现奖罚。同时把分管战线和所包单位、社区的产业发展工作目标与领导班子成员的奖金挂钩,实行同奖同罚。各战线和各部门根据确定的产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制定月份工作推进表,实行重点项目督办制度。局领导班子每周听取一次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局领导班子对招商引资工作实行定期督办和检查制度。定期通报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完成好的通报表扬,进展慢的黄牌警告。对招商引资额度大、项目经济效益好的引资者给予重奖。建立政策引导机制。围绕发展林产工业和多种经营两大产业,出台了若干项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最大限度为企业和外来投资者创造宽松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广泛深入做好政策宣传,鼓励和引导本局职工和外来投资者参与产业建设,形成了推进林区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一、转变发展观念 走产业强局之路
一是树立多元化发展理念。林区经济发展滞后的主要症结,在于单纯依赖木材生产,产业结构单一,新兴产业、替代产业没有发展起来,产业不兴、企业不强、职工不富,只有抓住国家实施天保工程的历史机遇,大力发展林区主导产业,改变“独木支撑”的单一结构,形成林产工业、多种经营、 营林生产、木材生产多业并举、重点突出的多元化产业格局,才能真正实现强企、富民、兴林的目标。
二是树立产业化发展理念。针对企业整体效益不高的现状,他们精心算了一笔效益账:直接销售原木,每立方米平均利润350元左右;生产普通锯材,每立方米原木平均增值60~80元;生产创光材、拼板等半成品,每立方米原木平均增值100~200元;生产终端产品直接出口,每立方米原木平均增值300~400元;通过算账对比,他们认识到,林产工业只有走产业化道路,拉长产业链条,大力发展精深加工企业,生产终端产品,才会获得更大效益和长足发展。
三是树立市场化发展理念。森工企业过去经营机制不活,管理比较粗放,“跑、冒、滴、漏”问题严重。通过讨论和到发达地区学习考察,他们清醒地认识到,发展林区产业项目,如果继续沿用过去那种僵化的经营机制和管理模式,最终只能是“上一个、黄一个”,只有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实行产权多元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才能保证新上项目的效益和活力。
四是树立一体化发展理念。绥棱林业局与绥棱县在地理位置上仅一道之隔,过去由于管理体制的原因,自成体系,特别是在招商引资方面缺少利益共享、合作共建机制,影响了双方引资成效,制约了区域经济发展。随着省委、省政府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他们逐渐认识到,只有树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理念,积极与绥棱县携手共建,实现共同繁荣,才会推动林区产业加快发展。
二、明确发展方向 做大做强两大主导产业
一是坚持阶段式发展。根据年产10多万立方米木材和剩余物的实际情况,确定了林产工业“集团化建设,规模化发展,产业化运作,市场化运营”的发展思路,并坚持循序渐进、稳步发展的原则,实施了“三步走战略”。第一步为起步阶段,重点解决全行业亏损问题。第二步为加速阶段,重点在深加工上搞突破。第三步为提升阶段,重点打造大型龙头企业。通过实施“三步走战略”,林产工业基本实现了企业由“弱”变“强”,产品由“粗”变“精”,链条由“短”变“长”的转变。
二是坚持规模化发展。依托林区内拥有耕地、水草、矿产等资源优势,确定了“山上建基地,山下搞加工”和“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万家,科学化管理,产业化发展”的多种经营产业发展思路。2001年以来,共引进资金近3000万元,先后建设了大小十几个龙头企业,促进了多种经营产业的大发展。通过大上龙头企业,拉动了粮食种植、北药开发、畜禽养殖、食用菌栽培、山野菜加工、矿产业、食品加工、商饮服等八大行业发展,多种经营产业呈现出由小打小闹、分散经营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良好态势。截止2006年,多种经营总产值由1999年的7216万元增长到2.1亿元,年均增长速度达16.5%。
三是坚持可持续发展。绥棱林业局在发展林区产业上,不再走掠夺型、破坏型、直线型发展的老路,而是始终遵循了协调型、生态型、综合型、循环型的发展模式,从而实现了可持续发展。由于坚持可持续发展,绥棱林业局六年来共节约木材消耗20.7万立方米,活立木净增215万立方米,真正做到了“近期有林可管,长期有木可伐”,实现了森林资源“长”大于“消”的目标,形成了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三、创新发展机制 激活林区产业发展强劲动力
一是创新企业经营机制。企业产权制度上,实行股份合作制。林业局以场房、厂地出资入股,由对方出设备和流动资金入股,林业局只占有从40%到67%不等的股份,可控股则控股,可不控股则让对方控股,不论是否控股,合作双方都形成了风险共担、利益共沾的经营机制,充分调动了投资双方的积极性,保证了企业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组织架构上,引入现代企业制度。公司实行了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内部只设有“四部一办”,即生产技术部、供应部、销售部、财务部、办公室,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管理机构精干高效。生产经营上,采取集团化运作。公司组建了联合体,对外集团化运作,对内单企业核算,建立起互惠互利、风险均担、利润共享、共同发展的灵活机制,并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定单、统一生产、统一价格、统一质量、统一供货,企业之间信息共用、利益共享,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二是创新局县共建机制。为加快林区产业发展,绥棱林业局积极与绥棱县开展局县共建活动。早在2003年就积极加入由绥棱县发起成立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协作促进会,谋求共同发展。2007年初又与绥棱县共同成立了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共同加强对合作共建的组织领导。双方明确约定,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区域内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在项目建设上,坚持政策同等、招商同步、园区同建。享受绥棱县招商引资一切优惠政策,对在林业局区域内建立的企业,绥棱县财政给予绥棱林业局招商引资企业当年实现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50%的奖励;享受绥棱县对外商的一切待遇,绥棱县内各执法单位不得擅自到森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和收费、处罚;对涉及双方的招商项目,共同组团外出考察、合作招商;将木材工业小区纳入绥棱县园区规划,享受绥棱县园区建设的一切优惠政策。此外,双方还共同制定了《进一步推进县域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意见》,确定了木材加工、矿产开发、旅游产业等12方面的18个重点合作项目。通过开展局县共建活动,为林区产业开辟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优惠的政策环境。
三是创新工作推进机制。建立领导责任机制。按照产业发展规划,每年都将产业发展任务进行分解细化,落实到局、场两级领导班子和机关部门,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年终严格考核、兑现奖罚。同时把分管战线和所包单位、社区的产业发展工作目标与领导班子成员的奖金挂钩,实行同奖同罚。各战线和各部门根据确定的产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制定月份工作推进表,实行重点项目督办制度。局领导班子每周听取一次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局领导班子对招商引资工作实行定期督办和检查制度。定期通报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完成好的通报表扬,进展慢的黄牌警告。对招商引资额度大、项目经济效益好的引资者给予重奖。建立政策引导机制。围绕发展林产工业和多种经营两大产业,出台了若干项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最大限度为企业和外来投资者创造宽松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广泛深入做好政策宣传,鼓励和引导本局职工和外来投资者参与产业建设,形成了推进林区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