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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进入汛期以来,我区局部地区暴雨山洪灾害频繁发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自治区气象台预报,从2006年7月7日到11日,我区自西向东还将出现一次较为明显的降雨过程,中部偏南地区、东北部地区有中到大雨,部分地区有大到暴雨,并伴有短时雷雨大风和冰雹等强对流天气,不排除局部地区再次发生暴雨山洪灾害的可能。为了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洪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