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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利用2005至2014年间江苏浙江两省的省以下政府间税收收入分成体制的变动作为识别税收收入分成体制与政府间财政激励之间的因果关系。研究发现:第一,从平均意义上来说,从总额分成体制转向分税种分成体制,导致县(市)政府本级财政赤字与GDP之比下降了1.712%至2.159%;第二,稳健性检验的结果表明。随着时间推移,分税种分成体制导致县(市)政府本级财政赤字与GDP之比的更大幅度的下降;第三,在财政赤字与GDP保持近似增长速度的前提下,分税种分成体制对县(市)政府财政扩张冲动产生了一定的抑制作用。因此.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