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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习作教学一直是小学语文教学的一个难点,投入大而收效甚微。由此可见,小学生作文自我评改能力的培养应该经历从易到难、从扶到放的过程,教师要对学生加强指导,使学生评有依据,改有方法。修改作文是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的活动,重在实践。提起习作,很多学生感到厌倦,甚至畏惧写作,对习作毫无兴趣。无话可说,勉强写来,内容平淡。不少学生写完之后,既不检查,也不修改,习作错别字多,书写潦草。“好的文章是改出来”,在作文教学中,作文批改往往是语文老师最头痛的事,付出许多精力,花费许多时间,却是“猪八戒背媳妇——费力不讨好。”加之教学任务繁重,每次作文收上来,象座大山似的压得老师们都喘不过气来,于是批改作文就成为广大语文教师的沉重负担。最遗憾的是,大多数同学对老师辛辛苦苦写出来的评语,连看都不看一眼,就把刚发下来的作文本,往书包里一塞了事,前一次作文批语上明明写着“书写潦草、语句不通顺”,这次作文依然“书写潦草、语句不通顺”。“精批细改”的方法的确充分发挥了教师的主导作用,但这却严重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在作文评改中学生成了被动接受的容器。学生自己修改习作的积极性逐渐消失。久而久之,教师越改越累,越改越烦,而学生却养成依赖的习惯,作文修改事实上没能达到应有的实效性。怎样才能让我们的教师轻松的同时,又提高学生的习作能力,我个人拙见:与其检查教师是否劳心费神批改,不如落实学生是否会自己修改!最新颁发的《小学语文课程标准》也明确提出:要培养学生独立修改作文的能力,并指明:中年级“能修改有明显错误的句子”,高年级“能初步修改自己的作文”。放手让学生修改作文,掌握修改方法,提高修改能力。我想這项工作如果我们抓好了,落实到位了,我们语文教师也可以“偷懒”——少批改、少下评语就不成问题了。
为了培养学生的自主修改能力,我们把批改作文的权力应该交给学生自己,由同学互相批改,那么多学生的习作不应该由某个语文老师来评判,这也是不公平的。所以首先就要解决落后的作文批改观念。一直以来,对学生作文“全批全改”、“精批细改”成为衡量一个语文教师是否认真、称职的标准。如此落后的观念、陈旧的方法,学生的主体意识如何得到发挥?主体地位如何得以体现?作文能力如何全面提高?因此,激发学生作文兴趣,培养学生自觉主动修改作文的习惯和探究意识,掌握修改的方法,从而实现叶老提出的“教是为了不教”的教学思想。小学生从三年级习得作文开篇的方法后,在小学四年级上学期的第26课《那片绿绿的爬山虎》一文,就已经借叶老为少年时代的肖复兴修改文章的故事启发我们尽早培养学生批改作文的习惯与方法。我们常常看到有的学生写完作文后,长嘘一口气,然后把作文本一合,自以为大功告成;或在作文本发下后,急忙翻看一下分数,匆匆看看老师写的批语,就一切了事;也常常听到有些学生议论,写作文是学生的事,批改作文是老师的事。似乎修改作文的事与自己毫不相干。显然,这些说法、做法都是不正确的,这说明学生还没有养成自觉修改作文的习惯。《语文课程标准》已颁布实施了近六个年头,新课程改革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但我们绝大部分语文教师,仍然“穿新鞋,走老路”。表现在作文评改上,许多教师仍旧充当着作文批改的“主角”,从事着越俎代庖的低效劳动。学生一般只是作文评改的“看客”,他们对老师的批改似乎较“冷漠”。试验证明,大部分学生对同学批语的关注程度远远超过老师的批语,而且学生批改作文比老师更认真。作为作文主体的学生,是不能被拒之于作文评改的“大门”之外的。因此,改变传统的作文评改方式,尝试以学生为主体的作文评改方法,就显得很有必要了。
鲁迅先生在谈自己的写作经验时曾说:“写完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何其芳同志也曾说:“修改是写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古今中外,凡是文章写得好的人,大概都在修改上用过大功。”大作家叶圣陶也曾说到:“文章要自己改,学生只有学会自己改的本领,才能把文章写好。”……这些名人名家的精辟言论,无不从理论经验上阐述了对文章评改的重要性。修改是作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认真修改作文是提高写作能力的一项有效措施。因为只有在不断地修改中,才能分清文章的优劣对错,才能找出差距,才能学习别人的长处,克服自己的短处。只有在不断地修改中才能深刻理解各种写作方法,熟练地掌握它的规律性。只有在不断地修改中,学习别人观察和分析的方法,从中悟出一些道理,提高自己观察事物和分析想象的能力。也就是说评改,不是为了改而改,而是在评改的实践活动中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实践也证明,培养学生作文自评自改能力,确实是优化作文教学,调动学生习作积极性,取得最佳教学效果的有效途径。只有“蹲下来用孩子的眼光看世界”,才能正确的参与到学生的写作实践当中去,才能使学生高高兴兴看自然、看社会,轻轻松松学作文。提高学生的习作水平就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指导学生自我评改的过程中,要充分体现教师的主导作用,每次评改前,教师必须指出本次评改中的重点,使学生改有方向,改有依据。在此,我建议各位语文老师们:积极通过指导学生自主修改,还学生的主体地位,在激发学生习作主人翁意识的同时,真正体现素质教育的精髓!
为了培养学生的自主修改能力,我们把批改作文的权力应该交给学生自己,由同学互相批改,那么多学生的习作不应该由某个语文老师来评判,这也是不公平的。所以首先就要解决落后的作文批改观念。一直以来,对学生作文“全批全改”、“精批细改”成为衡量一个语文教师是否认真、称职的标准。如此落后的观念、陈旧的方法,学生的主体意识如何得到发挥?主体地位如何得以体现?作文能力如何全面提高?因此,激发学生作文兴趣,培养学生自觉主动修改作文的习惯和探究意识,掌握修改的方法,从而实现叶老提出的“教是为了不教”的教学思想。小学生从三年级习得作文开篇的方法后,在小学四年级上学期的第26课《那片绿绿的爬山虎》一文,就已经借叶老为少年时代的肖复兴修改文章的故事启发我们尽早培养学生批改作文的习惯与方法。我们常常看到有的学生写完作文后,长嘘一口气,然后把作文本一合,自以为大功告成;或在作文本发下后,急忙翻看一下分数,匆匆看看老师写的批语,就一切了事;也常常听到有些学生议论,写作文是学生的事,批改作文是老师的事。似乎修改作文的事与自己毫不相干。显然,这些说法、做法都是不正确的,这说明学生还没有养成自觉修改作文的习惯。《语文课程标准》已颁布实施了近六个年头,新课程改革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但我们绝大部分语文教师,仍然“穿新鞋,走老路”。表现在作文评改上,许多教师仍旧充当着作文批改的“主角”,从事着越俎代庖的低效劳动。学生一般只是作文评改的“看客”,他们对老师的批改似乎较“冷漠”。试验证明,大部分学生对同学批语的关注程度远远超过老师的批语,而且学生批改作文比老师更认真。作为作文主体的学生,是不能被拒之于作文评改的“大门”之外的。因此,改变传统的作文评改方式,尝试以学生为主体的作文评改方法,就显得很有必要了。
鲁迅先生在谈自己的写作经验时曾说:“写完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何其芳同志也曾说:“修改是写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古今中外,凡是文章写得好的人,大概都在修改上用过大功。”大作家叶圣陶也曾说到:“文章要自己改,学生只有学会自己改的本领,才能把文章写好。”……这些名人名家的精辟言论,无不从理论经验上阐述了对文章评改的重要性。修改是作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认真修改作文是提高写作能力的一项有效措施。因为只有在不断地修改中,才能分清文章的优劣对错,才能找出差距,才能学习别人的长处,克服自己的短处。只有在不断地修改中才能深刻理解各种写作方法,熟练地掌握它的规律性。只有在不断地修改中,学习别人观察和分析的方法,从中悟出一些道理,提高自己观察事物和分析想象的能力。也就是说评改,不是为了改而改,而是在评改的实践活动中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实践也证明,培养学生作文自评自改能力,确实是优化作文教学,调动学生习作积极性,取得最佳教学效果的有效途径。只有“蹲下来用孩子的眼光看世界”,才能正确的参与到学生的写作实践当中去,才能使学生高高兴兴看自然、看社会,轻轻松松学作文。提高学生的习作水平就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指导学生自我评改的过程中,要充分体现教师的主导作用,每次评改前,教师必须指出本次评改中的重点,使学生改有方向,改有依据。在此,我建议各位语文老师们:积极通过指导学生自主修改,还学生的主体地位,在激发学生习作主人翁意识的同时,真正体现素质教育的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