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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国地方政府的债务累积始于2008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而开展的一系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过地方融资平台,地方政府在保持基础建设投资高速增长的同时也背负了大量的隐性债务。2014年,新《预算法》的修订赋予了地方政府举债的功能,同时关闭了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功能,地方政府突然被置于"还旧债、借新债"的交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