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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环保部等3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决定对环保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生产经营单位涉及环保的项目和设施未批先建或未验投产、污染物私自排放或排放超标等14项行为将构成环保领域严重失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