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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府谷县城,跟我国东部发达地区的县城并没有什么两样,唯一不同的是一年四季都是漫天黄沙。这个世界著名优质煤炭富集区,这几年已逐渐成为陕北的经济强县。但富裕起来的多是那些矿主。而当地矿区的农民经济状况并没有得到什么改善,相反,由于生存环境的恶劣使他们与矿主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给当地社会的稳定和安定和谐带来很大隐患。
人们都说,陕北地下全是金子,优质而又容易开采的侏罗纪煤让很多人实现了发财梦。2000年6月20日,老庄沟村与一个叫董埃云的人签订了租用土地的协议,而这个协议的签订也很快给老庄沟的村民带来了噩梦。董很快就发现了租用的土地下有“黑金”,于是便在租用的土地上开起了煤矿。村民们原想,几十户人的村子靠着这个煤矿,不说发大财,过上小康日子应该没问题吧。可事情却与村民的意愿恰恰相反,煤矿的开办不仅使村民的日子没得到什么改善,整个生存环境都让煤矿和后来建的“易源焦化厂”破坏的一塌糊涂。
2007年3月30日,记者会同中国国情调查研究中心的调查人员一起,来到老庄沟煤矿。眼前是一派繁忙的景象,一车车的煤被从山底下挖出,经过顺在山坡上的长长流筛的自动分捡,依大小分成的大炭、块炭、面煤等几类煤炭产品,旋即被装上“拉煤王”、“运煤王”等各种型号的巨无霸卡车,运出山去。见有调查人员到来,刚才正繁忙的景象一下子安静下来,显然矿上是接到了有关方面的通知,连在井下作业的工人都还来不及撤出,矿上就把电给断了。据记者调查了解到的是该矿批准生产能力为6万吨,而据我们现场看到的场面和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已经达到了六、七十万吨,即超出批准生产能力的10倍以上。这样对该村子的水污染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就不足为奇了。
由于过量开采滥挖,导致了采空区不断扩大,不断地毁坏着村民的可耕地,矿上不上报,矿管局不检查,导致村民无地种,无水饮,无处居住,学生无法上法的结果。同时也致使不少村民的居住房屋,都不同程度的出现了裂缝,院墙不同程度的坍塌。由于部分村民的家距离厂矿不足300米,致使窗户形同虚设,不敢打开,进出门需及时关闭,否则大量的烟尘会不断飘进室内,直接影响呼吸、进食等正常生活。
2002年,易源焦化厂的建成投产更使村民的生活雪上加霜。当煤矿方准备在租用的地上建机焦炉时,村民们依据《协议》第七条“乙方违约时,甲方(老庄沟村)有权警告和阻止生产”的约定,进行了多次阻拦,但并没有拦住。一位知情的当地业内人士反映了焦化厂的审批手续也存在问题。按照当地的规定,建一个焦化厂首先要计划立项,然后经过乡镇企业局、土地局、林业局等几个局批准,再报市环保局批准,由市环保局出具环境评估书。易源焦化厂在2000年办过这样的手续,但焦化厂的地址是在孤山川。没有想到矿主托人把“孤山川”改成“老庄沟”,就把焦化厂“搬”来了。而孤山川和老庄沟之间足有50多公里。
以前,老庄沟村村民的吃喝和灌溉有两个水源,一个是村前的河沟,另一个就是在河沟里打的两眼大口井。2004年4月底的一天,40多岁的村民苏要儿喝了一碗从大口井里打上来烧开的水后,两腮便开始红肿起来,满脸发痒;刘光云六岁的儿子用水洗脸后,脸也肿胀起来,而且还起了疙瘩,到医院治疗好之后,便带着孩子离开了村子,再也没敢回来。这时村民发现,水井里的水已被焦化厂污染了,老庄沟自然村里100多口人这时已无水可用。在此之前的2004年2月中旬的一天,村民们发现河沟里的水突然变成红色的了,原来,焦化厂偷着向河沟里排放了氨水,致使河水再也不能用来洗衣、洗脸。后来,焦化厂又利用夜里偷排过两次氨水。最让村民感到可气的是,第三次偷排是发生在村民们向上反映之后。
据了解,氨水在焦化厂被用作循环水,其储存和排放国家有明文规定,易源焦化厂这样不经过任何处理地向河流排放显然是不被允许的。2004年2月份到3月份,村子里有30多头猪莫名其妙地死亡。村民边高登还向记者详细地诉说了这些病死猪的症状:猪蹄溃烂,身上有红疙瘩,发烧。这些散养猪在死亡之前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它们都喝了河沟里受污染的水。
易源焦化厂的噪声非常大,24小时的连续生产,使村民整天都生活在噪声之中。原来,村小学与焦化厂只隔着一条沟,不超过100米,自从焦化厂投产后,学校的孩子再也没能安静的上过课,从关闭的门窗里钻进的噪音比讲台上老师的声音大得多,学校院子里是厚厚的灰尘,所以老师也不让学生出教室,体育课更是无从谈起。90多名10岁上下孩子的空间被压缩在几间平房教室里。
另外,根据群众所提供的材料看,2005年3月份,由于焦化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带有毒质的浓浓黑烟和刺鼻的焦油气,就导致了3起室内煤气中毒死亡事件。而这些死亡事件更激起了村民与矿上的矛盾。以致引发了日后村民多次与矿上发生冲突的流血事件。
老庄沟煤矿紧张的矿民关系也曾引起府谷县政府领导的关注。2004年2月28日,县政府曾召开专题会议,抽调县土地局、煤炭局、环保局、矿管办、公安局和田家寨乡政府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老庄沟村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经过现场勘测、了解以后,调查组作出了《调查处理意见》。
我们看到这份处理意见觉得还是比较公允的,可是村民们说,《意见》并没有得到认真落实,他们所反映的问题根本没得到改善,反而愈演愈烈。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包晓斌博士于2004年曾经去过府谷县,对这里存在的问题早有所了解。他说:这是一个典型的乡镇企业污染案例。老庄沟三废(废水、废气、废物)污染严重,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其主要原因可归结为:(1)执法不严。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许多关于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条例,如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费征收管理条例等,很显然,此地并未严格执行这些相关法律法规;(2)环境管理粗放。从污染企业的注册、审批及监测等多项环节上来看,当地区的管理体制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3)政府部门、企业和村民之间的供给与需求脱节。当地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部门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排污企业生产效益与农民生活安全保障的冲突。
从事生态经济与环境研究工作的包晓斌说:正是生产设备简陋,生产工艺和技术落后,才导致了严重的污染负荷。尽管这些污染型产业可带来可观的近期经济效益,但这不能弥补因环境污染给社会造成的严重损失。并将直接影响到区域长远的经济发展。包博士同时还强调,对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制度,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和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行为,应按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要求,严查督办。对于违反政策规定的污染项目、企业,要坚决给予关、停或取缔,杜绝隐患。
我们希望有关职能部门真正动起来,切实保护村民的生存权利,还村民一个碧水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