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时代实现司法公正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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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十九大的报告当中,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依法治国做出了重要的讲话,一共有14条方针。表明了在新时代,一定要坚持公平正义,将依法治国进行到底。实现司法工作,关乎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中国梦的实现,是一条必须要走的阳光大道,关乎着每一个中国人的根本利益。
  关键词:新时代 司法公正 依法治国 中国共产党
  进入新时代,进一步实现司法公正、增加司法的公开透明度就显得更加重要、更加迫切。因此,新时代的司法公正应多管齐下,针对司法易受干预、司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做出回应。
  一、新时代实现司法公正的意义
  (一)司法公正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只有拥有了健全的法律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如果相关规制法律不够完善,就会严重阻碍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在蓬勃发展的过程中,但是如果想要把这种发展现况长久地维持下去,带动更多的方面共同进步,就必须高度重视司法公平,司法公正也能对整个经济的发展和进步进行有效的保障。总结可得,如果想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更有效、更全面的发展,就要将法律和法规贯穿到整个市场发展过程当中,这样市场经济才能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下得到更加全面的建设与进步。
  (二)司法公正能有效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方面,司法公正可以让人民可以相信法律、依赖法律、遵守法律,从而达到全民守法的目的。一方面,当事人和人民群众也应当对公平正义的行为准则了然于心,司法公正就起着这样传播的作用。例如,应当诚信交易、遵守约定,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甚至锒铛入狱。人民群众正是不断地从司法公正中汲取法治的意识、获得法律对自身利益的保障,如此社会才能行成一种公平正义的整体观念,依法治国的方针才能被大力推行。
  (三)有利于在党的领导之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国
  各级党委都应当展现遵纪守法的良好形象,身为领导和指导人员,应当发挥自己的作用与职能,不仅仅要大力推行依法治国,还要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当前我国实施依法治国总体进程过程当中,所谓身先士卒也被真正地体现了出来,各级领导干部就要做到这一点,在任何的纪律和工作方面上一定要起到带头作用,勇于实践,对宪法和法律充满敬畏之心,知道权力从哪里来,正确认识权力、使用权力。公共权力的实施者在运用权利的时候会受到很多制衡,这就是我国宪法和法律的力量。
  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当中,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将各种保障司法公正和依法治国的制度不断地进行完善,司法实践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才能被不断提高,在公平正义的阳光之下,我国社会主义法制才能得到提高和完善。
  二、新时代的司法公正需要面对的问题
  (一)立法不够完善
  立法不仅应当有一定的前瞻性、预见性,同时要注意发挥最佳的立法效益。但是,总有许多方面的因素会对立法产生影响和制约。比如,因为相应立法机关在进行立法能力处理、主观认识以及相应技术层面都会存在诸多不足或者是滞后问题,立法滞后问题不仅会对社会的发展造成严重的阻碍,同时因为相应的社会需求不能得到立法满足,因此会让整个社会出现一些不稳定的状态。比如说当一个案件正在审理的时候,可能会有许多无法可依的情况出现,如果连这种严重且不必要的问题都会产生,更不用说维持实际意义的司法公正。当前我国立法时间成本较高。例如《公司法》从1985年开始制定,一直经过多次修改论证,1994年7月1日才正式实施。在这段时间力,受《公司法》一直没有颁布的影响,公司设立、运行等许多程序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一些公司存在欺诈、犯罪等行为,所以,法律漏洞不仅导致私有财产遭到侵犯,国有资产流失,也直接伤害到司法公正。
  (二)司法不够独立
  在中国,每一个法院的院长都会面临这样一个问题,就是如何获得当地党委的信任和支持,这是最重要的也是最根本的。院长是中心人物,当地党委首先会看院长能够让人对其给予充分的信任,那么院长针对自己法院其他官员的选举和认定,就可以按照本身自己的意愿来进行人员的选取;当法院需要补充一些专业性质人员的过程当中,党委也会选择开绿灯的形式,让整个工作比较顺利地进行开展;很多法院的案件审判需要党委进行集体决定,往往只是党委的书记做个简单的批示,法院就会心领神会,知道该如何办事。
  还有我国人大各位重要成员也应当加以重视,他们本身的年龄相对较高,是各个党务或者是行政部门的重要人员,但是很少是来自于司法界的,他們在进行问题考虑的过程中,尝尝会偏离司法角度与法律逻辑,就不能对问题做出更好的解决措施。因而,这样的监督不仅不能实现司法公正,而且会加重司法的地方化和个人化色彩。
  (三)司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
  如今,我国许多法院采取的都是双重领导制,用来对司法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具体的管理,并且以当地的管理体制为主。这种管理体制的实施带来了一些缺点,主要体现在工作人员的分配上,当各个地方的人事为法院调配工作人员时可能不会很专业到位,有时法院不想要的人反而被招进来,法院需要的人反而进不来,所以法院工作人员的来源就没有一个严格统一的标准,同时具备的专业能力普遍较低,让法官变成了一种大众化的社会性质职业。
  我们通常可以见到,法院中有很多工作人员都是来自于复员或者转业的军人。“文革”结束之后,因为司法体制和法律制度得以重建,又再一次使得司法机关成为安置转业军人的机构场所。直到现在为止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一批专业军人被分配到法院工作,这个情况已经持续很长时间了,但是和之前不同的是因为相应法官学的具体要求,现在即便是专业或复员的军人想要去法院工作,也要先接受过专业的培训才可以,同时也要通过考试。这一步程序本身可以看作是一种进步,但是对于转业军人而言,其整体水平能够达到何种专业文化和素质仍值得关注。总的来说,近几年来,受法院员额制改革和《法官法》修改的影响,这种情况在不断减少甚至逐渐消失,司法工作人员的总体素质在逐年提高。   三、实现新时代司法公正的举措
  (一)提高立法效率,让司法公正有法可依
  一方面,规定立法的最长时限。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人民群众越来越注重司法效率,这在相关的法律中可以得到体现。例如《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审结时限。在《立法法》中,除了第98条的规定之外,对于整个立法过程中的时间要求并没有明确规定。通过这些法律的设定得到一些建议,不同的法律法规、制度原则都应该有每个阶段相对应的时长,要根据时代的变化进行调整和提升。一方面,立法者的素质要往更高处进行提升,这样工作效率才会更好,而且如果想要有一个更高的法律出台效率并对社会产生积极的作用,立法者本身的素质非常重要,一个专业素质过硬的立法团队能够为以后良法出台奠定基础。
  (二)建立健全能保障司法独立、司法公正的体制机制
  1.为法官提供经济方面独立的保障
  有效地将法官收入进行上调。目前很多发达国家的法官的收入是非常丰厚的,通常会比高公务员略高一些,主要因为这是复杂劳动,对纠纷要实施最后裁决,与此同时高薪可以很好地帮助减少徇私枉法的现象,帮助促进司法公正。法官应该尽可能的避免出现盈利为目的的活动,也不应以收受贿赂等方式获得非法收入,因为他们的薪酬是其唯一的合法收入来源。因此,国家要有必要保障法官的高薪,以此让法官们的生活得到充足的保障,免除生活上的憂虑,不受到金钱和利益的蛊惑。比如,美国最高法院法官一年的收入可以相当于总统,而在英国、日本这些国家,法官的收入相当于各个国家的首相乃至内阁总理和议长的收入。
  2.协调网络舆论和司法独立、司法公正之间的关系
  进入新时代,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和人们民主意识的提升,互联网让人们变得更加自由和民主,人们可以发表自己的想法、监督政府工作甚至于参与到一些司法实践工作中。不过这也具有一定的负面性,因为过多的言论会导致舆论的发酵,即是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也会对审判产生影响,尤其是强大的网络舆论压力,这样的情况对于我国司法审判的冲击和影响还是非常大的,需要引起重视。
  即使《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对于网络舆论进行了阐述,其中对网络舆论进行了一定的规范,但是二者仍存在规定不够具体、缺乏可操作性的情况。因此,笔者建议,建立和健全司法机关对网络舆论进行管理的相关条例:明确规定网络媒体监督司法审判的合理时间和范围,严格控制其权利与义务,尤其是职权范围,禁止超出司法判决的报道;明确分流网络媒体关于司法案件的事实报道和评论性言论,不能让主观思维影响客观事实。
  综上所述,“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在新时代要想实现更高水平地司法公正离不开坚定的奉法者,而中国共产党责无旁贷。党的十九大报告对依法治国做出了深刻地讲解,说这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而这场革命的领军人物就是中国共产党,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定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向一个全新的过程发展,实现司法公正才能在新时代不断取得新的、更伟大的成绩!
  参考文献:
  [1]邓云园.法治视野下的司法公正及其实现的研究[A].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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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丁建国.论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J].法制博览,20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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