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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猫儿
  我叫猫儿,因为从小怕老鼠,换个名字只为求个心里上的安慰。
  狗儿的名字也我起的。
  这是落柳镇,虽然不像苏杭那样名满天下,倒也一幅小桥流水人家的江南风光,镇子不小,近千户人家。镇西运河上早年战时抢运军粮,修起好大一座码头,几十年南北水运已经离不开它。码头成全了小镇,商贾云集,日益富庶,成了方圆百十里闻名的大城市。
  我和吴妈就住在街心繁华处的一座大院里,院子地处闹市,又颇费周折的安置了假山、池塘、花圃,竹林,更让本就气派非凡的豪宅尽显奢华。整个落柳镇上这样的宅院并不多见。我知道有很多人羡慕我的年轻貌美又如此多金,可他们却不了解,我只是一个金丝笼中失去自由的鸟儿,一个被人藏在深宅中的玩物,那个位高权重的人宠爱万千,我不过是他众多玩物中的一个。
  那一年,狗儿路过落柳镇,正赶上一场大火,连状况都没搞清的他一头扎到火堆里,没多一会儿抱出一个人来。
  那人就是我。
  不知道老天是在庇护我还是想继续折磨,反正在我以为可以彻底解脱了的时候,却意外得救了。
  狗儿从此没走,他说江湖人四海为家,这地方他觉得投缘。
  大火过后的一些琐碎的事,弄得我心烦意乱,吴妈除了哭哭啼啼外,什么事都办不了,倒也怪不得她,一个活到四十多岁都没走出过镇子的女人,怎能指望她处事不惊,而我又是绝对懒得打理这些事的。好在有狗儿,里里外外,他倒真不把自己当外人,没用半月功夫,就把我和吴妈看的比天还大的事弄得妥妥当当。
  狗儿原来叫什么名字,他不说,我也就不问。
  吴妈怜他憔悴,接连几天买了好多酒肉,这家伙狼吞虎咽吃得吴妈泪水婆娑,我看着好笑,就玩笑着说,你叫狗儿吧?
  说完挺后悔,觉得唐突,谁知他不但没介意,倒象捡了多大便宜一样,乐滋滋的就认了。
  
  狗儿
  自从大火里救她出来,就一直落脚在这,一晃半年时间。
  起初不过是心里生出和这地方投缘的感觉,后来逐渐发现,那不过是一个对人对己的借口而已。她那常常隐在眉心的浅浅忧伤,忽然让我生出对红尘的留恋,那是个什么样的女子呢,美得不食烟火,淡漠而孤傲,细品时,却又似乎感觉在她心理压抑着如火般的热情。
  我叫萧逸云,江湖中最有名的杀手之一,一百个江湖人,必定有九十九个听过我的名字,可见过我的人却半个都没有,除了几个过命的知交,我只能做一个不能见光的影子。
  那丫头,自己叫猫儿也就算了,竟然给我也乱起名,不过是那几天没好好吃东西,看见肉骨头稍微过分的表现出一点点倾慕而已,这名字让江湖朋友知道了,还不笑死我。
  缘分这东西我是绝对不信的,江湖人刀头喋血,讲究的是实力,靠的是过硬的功夫、冷静的头脑,准确的判断。要一切都随缘的话,我早挂了八百次了。我不断提醒自己,救她,是因为大英雄有所必为,帮她,不过是看她们两个女人一筹莫展,生出了帮人到底的心思而已,绝对不是因为抱她出火海时,触碰到她柔柔的身子让我心生爱怜,更不是因为她看我拼力对付那几块骨头时不经意的浅浅一笑让我忽然觉得江湖之外也有别样精彩。我有我好长的江湖路要走。女人,是江湖人的毒药,招惹上,我将前途尽失!
  我没恋上每天看她坐在花圃前发呆,俏丽的脸上时而苍白,时而羞红,不知想些什么呢。
  我没上瘾和她讲江湖故事,看她淡淡的、懒懒的似听非听,有时微蹙眉头。
  我没……
  我没喜欢上这个谜一样女人。
  我……
  
  猫儿
  又听到那曲凤求凰,已经不知道听过多少次,我知道那是为我而奏。这本来是最该让女人心动的夜晚,我却因为恐惧而痉挛,想把胃里东西全都吐出。
  一个女人最大的幸福,是拥有一个爱她的男人。而我,却由此而堕入痛苦的深渊。
  三年前,家里闹饥荒,跟着父母来到这个衣食富足的落柳镇。父母在来到这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不久就病死了,他,收留了我,却也从此占有了我。他是一个被人称道的江湖豪侠,拥有江湖人比生命看得还重的权利和声望,年少而多才,本是江湖儿女倾慕的对象,可是,没人知道,在内心深处他更像一个恶魔。他说他爱我,可他对爱的全部追求就是占有,那种一颦一笑都不容许别人分享的畸形的爱恋。更让我无法忍受的是,我并不是他唯一的爱,侠义光环笼罩下,他的以卑劣的手段拥有了无数我这样的女人,我,只是他诸多金丝雀中的一只。
  我知道自己本就是这样一个苦命的女子,不想再做那些无谓的挣扎,可没想到,接受也改变不了更加悲惨的命运。
  死亡,开始如影随形伴着我,他没有限制我的自由,但在我以为可以开始新的生活时,却发现,所有和我交往的男子,都会莫名的死去,开始以为我是灾星附身,只能悲叹自己命运不济,但是,一次意外的事件让我惊恐地发现,原来,所有的一切都是他在操控。
  我无力讨回这血海般的公道,且不说他精心的策划让人无迹可寻,即便我有证据,又有谁会为了一个无名的女子而得罪他那样的大人物。
  我认命,唯一的抗争就是以死来相逼,绝不允许他再沾染我哪怕一片衣角。
  他倒也不用强,只每逢月圆便吹奏这曲凤求凰希望感动我重新回到他的怀抱。
  今天的箫声和往次的不太一样,虽然仍有极尽缠绵的爱意,但却隐隐藏着一丝杀戮的气息。
  一个可怕的念头在心里闪过。我知道,那缘于狗儿。
  我今生本就不再奢望爱情!
  就连这相依的亲情也不允许我拥有吗?
  一个连自己都感到震惊的念头拥上心头,我知道江湖中有一个古老的职业,而那个行当中有几个出众的高手,爹的旧友中碰巧有一个是可以联系到的。
  刺杀!
  
  狗儿
  月下独奏,我知道吹的是什么曲子。
  这么老套的路子,也敢拿出来用,这位老兄估计也不是啥高手。难得的是那只小猫儿居然听得泪眼朦胧。狗儿啊,狗儿,吃醋了吧。还是早点睡觉的好。
  那轻扬的箫声,不用见人,就知道是个少年英雄,正能和她般配。
  我算什么,一个无名、无份,黑暗里求活的卑微杀手,因为银子而去定别人的生死,何谈心安!
  今天接了个大单,十万两银票,一个名字。
  我却原封未动的退回了,不是因为价格不够公道,十万两银子够买一百个人的性命。
  我所以不接的原因是我没有把握,普天之下我没把握杀的人不多,他算一个,并且还是这几个人里我最没把握的一个。
  那人名字是“十二”。
  十二是个人,没哥没姐,偏偏就叫十二。
  你随便找个江湖人来问,不管男女老少,十个倒有八个会口沫横飞和你唠上半天,那架势,就跟炫耀自己刚考上状元的儿子一样。
  也难怪人家这么激动,那小子确实有两下子,二十出头,英俊潇洒不说,还居然背上了九个麻袋片子,在江湖中,那就代表一个身份——丐帮九袋长老。够拉风的吧!十二原本掌管丐帮南七省分舵,能力没的说,把个南七省丐帮治理的风生水起,俨然有了丐帮第一分舵的风头,而他的武功又据说传自嘎嘎神丐,那是连丐帮前任帮主也要叫师叔的传奇人物,这十二辈分实在高的出奇。试想,这样一个名门正派的领袖,一个武功深不可测的人物,我得让什么驴踢坏了脑袋才要去杀他。
  
  猫儿
  又到了离别的时候。
  一直没心没肺的厮混着,倒没觉那邋遢小子有什么出奇的地方,能吃能睡,插科打诨的一个江湖小混子。可想到要就此离别,却忽然发现,爱恋已经不知不觉中缠绕着,我如同血脉相依,以至于难以割舍。也许是从他抱我出火海的那一瞬间就开始了吧,只是一直不敢面对,因为知道那会伴随着死亡,我早就不敢奢望。
  可是爱要到来的时候,却又难以抵御,就像没有爱,如何强求也不能获得。
  原来在刻意躲藏所以没有发现,现在因为将要结束而放松了戒备,才发现,短短半年的时间里竟然有那么多值得回忆的。
  他舞弄花草时的专注,他月下沉思的沉稳。他朗朗畅怀时的单纯,还有他看我如同梦幻的不知所措。他原来也有如此细心,只因我偶然感慨,好羡慕笼中一对快活的鸟儿,可以相依相伴,他就真的弄回一对。
  现在,我早适应了深幽院落中有他在忙碌着,夜静的时候,我不再被噩梦惊醒,开始可以熟睡,因为,我知道有一个可以守护着我的男人……
  狗儿,我也知道你的心思,上次我说要你当我弟的时候,你往日明亮的眸子一下暗淡下去。我说属猫的比属狗的大两岁,你就该是我的弟弟,没想到你愣愣的不说话,竟然当了真,呵呵,呆狗儿,那就是个笑话,你怎么这么傻啊!
  可是狗儿,这是命,这叫缘分,我没资格要你想给我的幸福。
  和吴妈说好了,今天晚上最后一餐后送他上路,理由好找,孤男寡女,长处不便,离别本就不需要什么理由,随便编一个,他也该明白的。
  
  狗儿
  她终于还是要赶我走。
  吃过这顿离别的晚饭,我就又要去孤身闯荡江湖去了。
  她早就有了如意的郎君,我本就不该奢望。
  就当是美梦一场吧,这不是属于我的世界,自从师父教我武功,让我杀掉第一个目标以后,我就注定要在腥风血雨里了此一生。
  猫儿、猫儿、猫儿。
  最后叫你,以后再叫,就只能在梦里了。
  也许有一天,我倒在别人的剑下,还有机会在弥留之前,喊出你的名字。
  如果对手给我弥留的机会。
  吴妈在哭泣,我知道她舍不得我,我也舍不得她们,我也想哭,不过那是打死都不会做的事,我可是堂堂江湖剑客,血可以随便流,却不可以有眼泪!
  吴妈哭得更伤心,她坐在角落里,那哭泣无助得让她看起来像三岁的孩子。我过去拍了拍她的肩膀,她却一转身抱住了我腿,她说:“狗儿少爷,你救救我家小姐吧!”
  
  猫儿
  原以为这就是结局。
  我继续在笼里做我的金丝鸟,和那个恶魔继续抗争。
  狗儿去闯荡他的江湖,我们两个就这样的相望于江湖,或是相忘于江湖。
  但接下来的事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自小照顾我到大的吴妈,竟然和狗儿全盘托出了事情的全部经过。
  这该是她这辈子唯一一次猜错了我心思。
  我根本没有想要狗儿帮解开这个结,那本就是一个死结,没有任何人能帮我。狗儿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不过是给他一份选择死亡的机会。
  吴妈!你不该再让人为我付出生命。
  狗儿还是去了,去帮我讨回公道,去面对那个强大对手,强大到连十万两银子都买不到人去对付他,那个江湖上一等一的杀手应该也早就知道了他的厉害吧,他也许盘算过,十万两银子确实诱惑,可如果命没了,银子又有什么用呢。
  那个让我痛苦一生的梦魇,就是十二。
  
  狗儿
  我记得那张催命符上的指示,虽然早已退回了,不过如何行动的计划我依然记得。作为一个杀手,良好的记忆力是必须具备的。
  我很快找到那个人面兽心的家伙——十二。
  没想到,面对我岑然出鞘的利剑,他居然仍潇洒而镇定。
  我想他不止一次的面对这样的状况。至今没有一次伤到他的毫发。
  我愤怒却冷静,我知道,我现在要做的一切,都关系到猫儿的未来,失手,我不过是丢掉了自己的性命,江湖人刀头喋血,本就早做了这样的打算,但是,这次失败,她将永远沦入生不如死的境况……
  我的确不是他的对手,看来我当初退回那十万两是明智的,但是,这一次,我为猫儿而来!
  我终于用出那招每个刺客都不愿使用的招数,叫玉石俱焚也好,叫天绝地灭也罢,反正我那是一记同归于尽的绝招,在我迎入他剑锋的一瞬间,我用自己的身体夹住剑锋,十二愣了,他没想到有人会把自己的生命看得那样轻贱。他永远不理解,这世界上还有好多比生命更珍贵的东西……
  一瞬间就是眨眼而过的片刻,常人甚至不及反应,但对我,一个顶尖刺客来说,足够了,我甚至觉得有些浪费,我有了足够的时间把我的利剑刺入他的胸膛。
  同归于尽,我只能选择这条情非得已的苦路。
  
  猫儿
  一个传遍江湖的信息让我知道了一个最不想知道的结果。
  那个信息很简单,却又非常明了。
  最有希望成为丐帮继任帮主的原南七省分舵舵主十二,昨日遇刺,惨烈搏斗后,与刺客同归于尽,那刺客传闻是江湖最赋盛名的杀手萧逸云。
  狗儿,我是猫儿,你的猫儿。请你别走的太快,等等我。
  阿婆煮的汤好香,也不知道用的什么料,阿婆心善,知道我有好多话没说完,也不催我。
  我接过阿婆递给我的那碗汤。
  甜甜的还有点酸味,喝下去以后觉得浑身暖洋洋的,好像一下添了力气,我忍不住问阿婆。
  阿婆,这汤真好喝,叫什么名字啊?
  阿婆慈爱地看着我。
  这汤叫“忘忧解愁驱寒滋补神仙汤”,名字太长,别人叫着拗口,因为我姓孟,所以有人也叫它“孟婆汤”。
  哦,狗儿,我知道,你也一定也喝过这碗汤了,我猜,你一定会多向阿婆要一碗的,真没出息。
  汤喝过了,我该走了,过了那座桥,我要快些走,估计能追到你。
  对了,狗儿,我偷偷告诉你,刚才的汤,我趁阿婆没注意偷偷倒掉一点,我知道,汤喝过了,会把前生的事都忘掉,我不想下辈子认不出你,又要把你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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