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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联盟这一特殊性实体是欧洲一体化不断拓展的产物,有着深厚的历史背景和实践基础。目前以欧盟为中心的一体化格局正在形成和发展深化。欧盟的组织机构中理事会、执委会、欧洲议会及欧洲法院这四大机关在人员的组成、活动的方式、拥有的职权方面,具有既不同于一般国际组织也不等同于同家相关机构的特性。把握好这些特性有助于增强对欧盟法律性质的认识及其发展趋向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