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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与发展,网络社会的治理也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87条之一新增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等网络犯罪进一步增强了对网络空间秩序法益的保护,本文将通过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保护法益、行为主体、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的界定及溯及力等方面的分析,来理解和讨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在实践中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