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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依照权力机关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补充司法行为。城市房屋拆迁的合法主体包括房屋产权人、对房屋进行征收后的国家以及人民法院。在拆迁中与房屋产权人产生纠纷的只有代表国家进行征收的行政机关,它们之间矛盾的解决可以通过现有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解决。开发商与房屋产权人达不成拆迁协议不是民事纠纷,不存在行政裁决的前提条件,因此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没有存在的必要,应废除该制度,但行政裁决作为一种独立的解决特定民事纠纷的制度应保留并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