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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胡藕根涉黑团伙案的开庭审理,一个在新余市政法系统称得上是“活名片”的新余市弘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晓辉浮出水面。这名当地的知名律师竟然是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中的二号人物。随着案件的深入,这位知名律师的真面目逐渐呈现出来……
抢劫案破案在即现疑团
“丁零零……”2007年12月31日下午3时,一个自称宋伟平的人向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报警,称当地一名叫胡藕根的人带着一伙地痞流氓开着车冲进新余市良山镇赣岩电力工程公司进行抢劫。
接到报案后,新余市公安局组织警力迅速出击。“这伙人太猖狂了,30多人乘坐8辆出租车,光天化日进行抢劫。出租车一字排开,良山镇的街圩上顿时尘土飞扬,杀气腾腾,那场面就像电影画面中的战争现场。”当地一群众描绘道。
“这是一个拥有枪支的暴力团伙,一定要坚决除掉!”此案很快惊动了新余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领导。新余市公安局迅速抽调市公安局打黑队、刑警支队民警,组成“12·31”专案组,并召开专案调度会,组织协调力量全力办案。
2008年1月,警方抓获这个抢劫团伙的9名成员。他们都供认自己是受“胡伟的”的指派前往抢劫的。
“胡伟的”又是何许人也?“胡伟的”真名叫胡藕根,今年31岁,初中文化,新余市城北人。随即,警方开始了对报案人宋伟平所称的“老大”胡藕根的追捕。就在警方全力侦破此案时,报案人宋伟平却找到市公安局要求撤案,称这只是一场误会。此时专案组已经查获了一批枪支弹药,且落网者也供认是受“老大”胡藕根的指令前往渣山抢钢渣的。这本就是一起刑事案件,作为受害者却为何又要求公安机关撤案呢?其中必有蹊跷。
就在警方认定这是一起性质恶劣的刑事犯罪案,并明确表示不可能撤案时,新余市相关部门又接到一份胡藕根寄来的举报材料。检举报案人宋伟平为经理的新余市赣岩电力工程公司,王少伟、吴晓辉有股份参与其中,吴晓辉还买有2支枪,且天天将一支“六四”式手枪挂在腰间。此外,胡藕根还举报,此前吴晓辉还幕后指挥村民集中闹事,围攻乡政府。
吴晓辉,新余市弘道律师事务所主任。他为何私藏枪支?专案组认为,要弄明白举报材料内容的真假,还得让胡藕根来“解铃”。
当年的6月5日,胡藕根在高安市被抓获。2008年7月11日,警方在掌握这个团伙一系列确凿犯罪证据后,将主要团伙成员宋伟平、王少伟抓获。在随后展开的系列抓捕行动中,共抓获团伙成员50多人。
报案者与受害者原本是同伙
新余是江西的一座新兴城市,钢铁产业占据了全市经济的半壁江山。靠暴力恐吓强揽基建工程的胡藕根一直试图寻找机会和钢铁搭上关系。2006年2月,胡藕根把目光瞄准了钢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钢渣。而所谓废旧钢渣,是由于受当时选矿技术的限制,其钢铁含量仍具有较高提炼价值。
这时,有人向胡藕根提供了一个信息,一位姓周的老板在2005年就与良山镇周宇村委会上木元村小组签订了一份开采渣山的协议。胡藕根一听,机会来了。他立即找到周某,采取惯用的威胁恐吓手段,让周某将该项目以委托书的形式交到胡藕根、杨敏华手里。
然而,良山镇政府对村小组签订的协议不予认可。在2006年3月,良山镇政府经新钢公司同意,将西山岭上木元段渣山与江西某事业公司黄某等人签订了一份协议。就在黄某公司拿着与镇政府签订的协议去渣山修路、建厂,做开采前的准备时,胡藕根一伙人也拿着与村小组签的协议去阻止对方开工。
由于吴晓辉曾是代理宋伟平案子的律师,宋伟平以“找个懂法”的一起发财为由,提出邀吴晓辉加入。就这样,吴晓辉粉墨登场了。
2008年8月10日,专案组获悉吴晓辉将参加母亲的生日,立即布置警力前往其老家蹲守,办案民警在高安市邮政宾馆将吴晓辉抓获,收缴仿“六四”式手枪1支、来复枪1支。
吴晓辉、宋伟平、王少伟到案后,都纷纷表示后悔当初报案抓胡藕根。办案民警透露,法律知识渊博的吴晓辉本想通过宋伟平报案,将胡藕根以抢劫罪判刑坐牢,除掉这个异己,没想到无形中却把自己的“尾巴”暴露了。
知名律师本是黑团伙“军师”
在新余市司法界,吴晓辉可谓是一张“活名片”,别人不敢接的案子,他都揽下来。据业内人士介绍,吴晓辉凭借在市司法局工作的经历,加上在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有不少同学和校友,他把新余市弘道律师事务所经营得非常有名气。
吴晓辉是为了争夺渣山开发权而入伙的,从此这几人便相互勾结,网罗社会闲散人员,以暴掠财,以财养凶,以凶护黑……逐渐形成了一个以胡藕根、吴晓辉为核心,人数众多、骨干成员相对固定、组织层次分明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
在团伙组织中,吴晓辉负责法律方面的事务,出谋划策、幕后指挥,充当“军师”角色。每次商量事情都必须由吴晓辉来定夺,宋伟平负责上传下达和生产方面的事务,而胡藕根、王少伟、杨敏华负责召集成员具体实施。在组织的管理中形成了一些不成文的“帮规”:团伙之间都以外号相称,不允许打听真实姓名;“活动”费用由组织负责,吃住分赃按级别区分,一级对一级负责,下级绝对服从上级;统一购买作案工具,被打击处理后不得暴露组织成员;执行“任务”受伤或被判刑,由组织报销治疗费用、支付生活费用和慰问金;背叛组织的,一律按规章严惩不贷。如对持有异议的组织成员李贰根,则由得力干将执行“家法”,将其手筋和脚筋挑断。
“要想夺得渣山,先要派人进村煽动村民到镇政府闹事。”吴晓辉认为,一边让村民闹事,一边通过法院打官司,双管齐下来个双保险。
而为了骗村民上山,吴晓辉安排宋伟平负责找村民签协议,承诺每年给村里100万元报酬。接着,吴晓辉又安排胡藕根、杨敏华带人进村去煽动。为了鼓励村民闹事的积极性,他们以发工资的形式支付每人每天50元。果然,2006年6月9日,上木元村上百村民在胡藕根团伙的煽动下,到良山镇政府上访闹事,并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围攻,向政府示威,造成恶劣影响。此后,吴晓辉还多次策划阻止对方开工,并想方设法向对方进行挑衅。
2006年6月24日上午,当该团伙一行20余人上山遭到对方公司请来的人殴打后,宋伟平立即将此事报告吴晓辉。吴晓辉当即指示:“对方动手打,我们也可以动手打,打过去就是!”
在吴晓辉的直接授意下,胡藕根等人制造了骇人听闻的“6·24”血案,砍死一人,重伤一人。案发后,吴晓辉要胡藕根设法隐瞒“6·24”真相。并称,参与砍杀人员外逃期间,他们家里也会有人照顾好。为此,“6·24”的涉案人员,全由吴晓辉及其团伙组织提供经费、车辆,制作假身份证等,帮助他们潜逃。
为非法控制开采权血案累累
“6·24”案发后,吴晓辉、胡藕根等人加快了争夺渣山开采权的步伐。2006年9月,由王少伟事先买好一些冥币和油漆,对拒绝为其提供获取渣山开采有利证词的某公司董事长吴某进行威胁,在其办公室门上用油漆写下一个大大的“死”字,并将事先准备的冥币丢在办公室门口,以此威胁恐吓对方。接着,又派人到公司总经理杨某办公室威胁,并扬言,拿不到开采权就准备再杀死两个人。
2007年4月,该团伙最终获得上木元渣山35%的开采权。为获取更大的渣山利益,吴晓辉又与胡藕根等人密谋策划,指使团伙成员盗挖,甚至以暴力相威胁、抢挖新钢公司的钢渣。
为增强组织暴力相向的威慑力,他们购买了一批枪支、砍刀等武器武装团伙。案发后,仅被办案民警缴获的仿“六四”式手枪、来复枪、单管猎枪、双管猎枪等就有21支。经查实,该团伙杀人、抢劫、盗窃、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作案43起,其中杀死1人,重伤4人,轻伤8人,导致国家与个人资源、财物损失达1300多万元。
闹剧过后终究法网难逃
外逃中的胡藉根开始对渣山的利益分成感到担忧。2007年12月,胡藕根与吴晓辉、宋伟平、王少伟反目成仇。于是,便出现了2007年12月31日胡藕根派人前往渣山抢钢渣一幕。而宋伟平打电话报警状告胡藕根团伙抢劫,实为吴晓辉导演的一场闹剧。
2009年8月,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胡藕根、吴晓辉涉嫌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抢劫、盗窃、敲诈勒索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等11项罪名,将该团伙的28名成员押上了审判席。检察机关指控吴晓辉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寻衅滋事罪、盗窃公私财物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包庇罪等8项罪名。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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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晓菊[email protected]
抢劫案破案在即现疑团
“丁零零……”2007年12月31日下午3时,一个自称宋伟平的人向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报警,称当地一名叫胡藕根的人带着一伙地痞流氓开着车冲进新余市良山镇赣岩电力工程公司进行抢劫。
接到报案后,新余市公安局组织警力迅速出击。“这伙人太猖狂了,30多人乘坐8辆出租车,光天化日进行抢劫。出租车一字排开,良山镇的街圩上顿时尘土飞扬,杀气腾腾,那场面就像电影画面中的战争现场。”当地一群众描绘道。
“这是一个拥有枪支的暴力团伙,一定要坚决除掉!”此案很快惊动了新余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领导。新余市公安局迅速抽调市公安局打黑队、刑警支队民警,组成“12·31”专案组,并召开专案调度会,组织协调力量全力办案。
2008年1月,警方抓获这个抢劫团伙的9名成员。他们都供认自己是受“胡伟的”的指派前往抢劫的。
“胡伟的”又是何许人也?“胡伟的”真名叫胡藕根,今年31岁,初中文化,新余市城北人。随即,警方开始了对报案人宋伟平所称的“老大”胡藕根的追捕。就在警方全力侦破此案时,报案人宋伟平却找到市公安局要求撤案,称这只是一场误会。此时专案组已经查获了一批枪支弹药,且落网者也供认是受“老大”胡藕根的指令前往渣山抢钢渣的。这本就是一起刑事案件,作为受害者却为何又要求公安机关撤案呢?其中必有蹊跷。
就在警方认定这是一起性质恶劣的刑事犯罪案,并明确表示不可能撤案时,新余市相关部门又接到一份胡藕根寄来的举报材料。检举报案人宋伟平为经理的新余市赣岩电力工程公司,王少伟、吴晓辉有股份参与其中,吴晓辉还买有2支枪,且天天将一支“六四”式手枪挂在腰间。此外,胡藕根还举报,此前吴晓辉还幕后指挥村民集中闹事,围攻乡政府。
吴晓辉,新余市弘道律师事务所主任。他为何私藏枪支?专案组认为,要弄明白举报材料内容的真假,还得让胡藕根来“解铃”。
当年的6月5日,胡藕根在高安市被抓获。2008年7月11日,警方在掌握这个团伙一系列确凿犯罪证据后,将主要团伙成员宋伟平、王少伟抓获。在随后展开的系列抓捕行动中,共抓获团伙成员50多人。
报案者与受害者原本是同伙
新余是江西的一座新兴城市,钢铁产业占据了全市经济的半壁江山。靠暴力恐吓强揽基建工程的胡藕根一直试图寻找机会和钢铁搭上关系。2006年2月,胡藕根把目光瞄准了钢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钢渣。而所谓废旧钢渣,是由于受当时选矿技术的限制,其钢铁含量仍具有较高提炼价值。
这时,有人向胡藕根提供了一个信息,一位姓周的老板在2005年就与良山镇周宇村委会上木元村小组签订了一份开采渣山的协议。胡藕根一听,机会来了。他立即找到周某,采取惯用的威胁恐吓手段,让周某将该项目以委托书的形式交到胡藕根、杨敏华手里。
然而,良山镇政府对村小组签订的协议不予认可。在2006年3月,良山镇政府经新钢公司同意,将西山岭上木元段渣山与江西某事业公司黄某等人签订了一份协议。就在黄某公司拿着与镇政府签订的协议去渣山修路、建厂,做开采前的准备时,胡藕根一伙人也拿着与村小组签的协议去阻止对方开工。
由于吴晓辉曾是代理宋伟平案子的律师,宋伟平以“找个懂法”的一起发财为由,提出邀吴晓辉加入。就这样,吴晓辉粉墨登场了。
2008年8月10日,专案组获悉吴晓辉将参加母亲的生日,立即布置警力前往其老家蹲守,办案民警在高安市邮政宾馆将吴晓辉抓获,收缴仿“六四”式手枪1支、来复枪1支。
吴晓辉、宋伟平、王少伟到案后,都纷纷表示后悔当初报案抓胡藕根。办案民警透露,法律知识渊博的吴晓辉本想通过宋伟平报案,将胡藕根以抢劫罪判刑坐牢,除掉这个异己,没想到无形中却把自己的“尾巴”暴露了。
知名律师本是黑团伙“军师”
在新余市司法界,吴晓辉可谓是一张“活名片”,别人不敢接的案子,他都揽下来。据业内人士介绍,吴晓辉凭借在市司法局工作的经历,加上在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有不少同学和校友,他把新余市弘道律师事务所经营得非常有名气。
吴晓辉是为了争夺渣山开发权而入伙的,从此这几人便相互勾结,网罗社会闲散人员,以暴掠财,以财养凶,以凶护黑……逐渐形成了一个以胡藕根、吴晓辉为核心,人数众多、骨干成员相对固定、组织层次分明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
在团伙组织中,吴晓辉负责法律方面的事务,出谋划策、幕后指挥,充当“军师”角色。每次商量事情都必须由吴晓辉来定夺,宋伟平负责上传下达和生产方面的事务,而胡藕根、王少伟、杨敏华负责召集成员具体实施。在组织的管理中形成了一些不成文的“帮规”:团伙之间都以外号相称,不允许打听真实姓名;“活动”费用由组织负责,吃住分赃按级别区分,一级对一级负责,下级绝对服从上级;统一购买作案工具,被打击处理后不得暴露组织成员;执行“任务”受伤或被判刑,由组织报销治疗费用、支付生活费用和慰问金;背叛组织的,一律按规章严惩不贷。如对持有异议的组织成员李贰根,则由得力干将执行“家法”,将其手筋和脚筋挑断。
“要想夺得渣山,先要派人进村煽动村民到镇政府闹事。”吴晓辉认为,一边让村民闹事,一边通过法院打官司,双管齐下来个双保险。
而为了骗村民上山,吴晓辉安排宋伟平负责找村民签协议,承诺每年给村里100万元报酬。接着,吴晓辉又安排胡藕根、杨敏华带人进村去煽动。为了鼓励村民闹事的积极性,他们以发工资的形式支付每人每天50元。果然,2006年6月9日,上木元村上百村民在胡藕根团伙的煽动下,到良山镇政府上访闹事,并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围攻,向政府示威,造成恶劣影响。此后,吴晓辉还多次策划阻止对方开工,并想方设法向对方进行挑衅。
2006年6月24日上午,当该团伙一行20余人上山遭到对方公司请来的人殴打后,宋伟平立即将此事报告吴晓辉。吴晓辉当即指示:“对方动手打,我们也可以动手打,打过去就是!”
在吴晓辉的直接授意下,胡藕根等人制造了骇人听闻的“6·24”血案,砍死一人,重伤一人。案发后,吴晓辉要胡藕根设法隐瞒“6·24”真相。并称,参与砍杀人员外逃期间,他们家里也会有人照顾好。为此,“6·24”的涉案人员,全由吴晓辉及其团伙组织提供经费、车辆,制作假身份证等,帮助他们潜逃。
为非法控制开采权血案累累
“6·24”案发后,吴晓辉、胡藕根等人加快了争夺渣山开采权的步伐。2006年9月,由王少伟事先买好一些冥币和油漆,对拒绝为其提供获取渣山开采有利证词的某公司董事长吴某进行威胁,在其办公室门上用油漆写下一个大大的“死”字,并将事先准备的冥币丢在办公室门口,以此威胁恐吓对方。接着,又派人到公司总经理杨某办公室威胁,并扬言,拿不到开采权就准备再杀死两个人。
2007年4月,该团伙最终获得上木元渣山35%的开采权。为获取更大的渣山利益,吴晓辉又与胡藕根等人密谋策划,指使团伙成员盗挖,甚至以暴力相威胁、抢挖新钢公司的钢渣。
为增强组织暴力相向的威慑力,他们购买了一批枪支、砍刀等武器武装团伙。案发后,仅被办案民警缴获的仿“六四”式手枪、来复枪、单管猎枪、双管猎枪等就有21支。经查实,该团伙杀人、抢劫、盗窃、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作案43起,其中杀死1人,重伤4人,轻伤8人,导致国家与个人资源、财物损失达1300多万元。
闹剧过后终究法网难逃
外逃中的胡藉根开始对渣山的利益分成感到担忧。2007年12月,胡藕根与吴晓辉、宋伟平、王少伟反目成仇。于是,便出现了2007年12月31日胡藕根派人前往渣山抢钢渣一幕。而宋伟平打电话报警状告胡藕根团伙抢劫,实为吴晓辉导演的一场闹剧。
2009年8月,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胡藕根、吴晓辉涉嫌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抢劫、盗窃、敲诈勒索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等11项罪名,将该团伙的28名成员押上了审判席。检察机关指控吴晓辉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寻衅滋事罪、盗窃公私财物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包庇罪等8项罪名。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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