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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发改委与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安监总局、银监会,共同发布了《新开项目清理工作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规定,今后新开项目必须要满足5项要求:(1)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2)已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其中列入核准目录的项目已经履行核准程序,实行审批管理的项目已经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3)项目已按规定和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依法完成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