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经济困难生感恩意识的缺乏存在社会、家庭、学校及个人等多方面的原因。本文从明确经济困难生的感恩教育和感恩意识概念出发,阐述了经济困难生感恩意识缺乏的表现,特别分析了现有资助体系是如何造成经济困难生缺乏感恩意识这一局面的,并从权利与义务角度明确了加强感恩教育的途径,即将感恩教育荣誉资助体系的每个环节,将学生义务履行情况作为审批资助的重要参考资料,建立经济困难生管理档案。
关键词:资助管理体系 经济困难生 感恩教育
学生道德品质的高低是当代高等教育成功与否的重要评价指标,而心存感恩是每个学生对他人应当怀有的情感体验,受社会或国家资助的经济困难生理应心怀感恩。但现实中的经济困难生因种种原因,感恩意识缺乏,利己主义盛行,这使得感恩教育摆在了德育工作的重要位置。由于造成经济困难生感恩意识缺乏有社会、学校、家庭及个人的多重原因,本文仅从剖析当前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着手,探讨经济困难生的感恩教育。
一、概念鉴定
要了解当代高校经济困难生感恩教育的基本现状,首先得明确什么是经济困难生的感恩教育。首先,感恩就是一种以恩情为基础,以回馈为动机,以报答为表现形式的内在心理活动和外在行为方式。感恩教育是教育者运用一定的教育方法与手段,通过一定的感恩教育内容对受教育者实施的识恩、知恩、感恩、报恩和施恩的人文教育。由于经济困难生是国家资助与社会资助的直接受益者,因此经济困难生的感恩教育是以让他们学会对资助自己的国家资助体系或社会资助人怀有感恩之情为基本目标,从而培养他们对周边人事物怀有广泛报恩之情的意识,更是培养他们拥有自立意识、责任意识及公共意识的道德教育。
二、经济困难生感恩意识缺乏的表现
基于上文对经济困难生感恩教育概念的重新梳理,我们进一步明确经济困难生感恩意识缺乏的具体行为表现,以更有针对性地进行感恩教育探讨。
首先,现在的经济困难生对资助者不会或不懂得表达感谢之情,感情淡漠。虽然部分经济困难生对获得受助表示感谢,但确实也存在相当一部分的受助大学生对社会和他人缺乏感恩之心,部分受助者接受了国家、社会或个人的资助之后认为是理所应当的,不需要回报,认为这是国家的基本职责,是社会个人形象宣传的需要。他们只关心资助额度及时间,对资助者缺少关注与了解,与资助者缺乏主动联系。
其次,经济困难生群体中存在索取与奉献失衡的现象。国家与社会资助是履行公共服务职责,保证经济困难生获得高等教育权的公平性,有一部分同学在看到高校充分的资助体系后将自己标榜为经济困难生,将“贫困”作为“资本”,向学校索取各类资助金。还有部分经济困难生在学校的资助名单公示后气冲冲地质问资助老师:“为什么我的助学金只有2500,,不是4000?”这并不是否定资助学生对资助标准的知情权。资助工作如果做到这种程度,显然已经变味。助学贷款还贷违约现象的频频出现也能说明这个问题。
我们之前提到,经济困难生的感恩教育应当还是培养学生自立意识的教育,因此当代经济困难生不根据自身的经济水平过度消费的行为也是感恩意识缺乏的直接表现。
三、现有学生资助体系是如何造成尴尬局面的?
近年来,研究者在社会、学校、家庭及个人等方面进行了对经济困难生缺乏感恩意识原因的探讨,也取得了一定的结论。但是,严峻的现实让笔者将目光聚焦到资助体系本身。国家对高校学生建立学生资助体系,明确资助对象,扩大资助面,加大资助力度,资助体系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是否遗漏了重要环节?经济困难生缺乏感恩意识的现状对该资助体系无疑是一次残酷而深刻的拷问。经梳理,笔者认为目前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容易造成缺少感恩意识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国家及社会相关部门逐步建立起了以“奖、助、贷、补、免、勤工”等多种方式为渠道的资助体系,许多社会企业或知名人士也纷纷与高校合作建立资助项目,参与到高校学生资助活动中来。这极大地推动了资助体系的发展,扩大了受助面,加大了资助力度,丰富了资助类型。俗话说:“物以稀为贵。”资助体系的完善本来是件好事,但在客观上使得申请资助变成了一件容易的事,这反而使学生认为申请资助获得资助是自然而然的事,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理所应当的事,也就淡化了对资助机构或个人的感恩意识。
2、现有的资助体系缺少追踪管理机制,对学生资助经费的使用及身份认定缺少有效的管理与审查。受助学生的追踪管理表现在:一、学生是否在获得资助金后存在挥霍现象,或者用于购买不必要的物品。这就需要对学生的经济水平做出全面评估,结合学生家庭所在地的家庭平均收入、学生所在专业学生平均月消费额、学生所在城市大学生月消费额确定学生生活费基本标准,通过建立月消费账单检测学生的基本消费水平。二、学生是否因家庭原因经济上得以改善。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有多重原因,有些学生是因为家庭的突发事件,如果学生因家庭经济得以改善就应当适当地减少资助,实现动态管理。
3、现有资助体系没有明确受资助学生的义务。从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到2010年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发《各类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政府部门在不断明确学生资助工作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职责及工作要求,但对受助后学生的职责上没有做出明确具体的要求与规定,虽然部门奖助学金有提到需要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感恩教育,但规定也就仅此而已。对于受助学生应当承担的义务缺少明确的规定。从法律上讲,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如果因为特殊原因享有特定的权利,那么他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只有这样才是公平的。如果现在资助体系一味地强调经济困难生的特殊待遇,那么只会让他们看到获得的容易,只会形成依赖思想。
四、加强经济困难生感恩教育的途径探讨
知恩感恩是为人之本,是中华民族的美德,是当代经济困难生急需提升的品德意识,也是摆在高校思政教育工作者面前重要且紧迫的工作内容。很多研究者已经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及学校教育等多方面进行了感恩教育途径的探讨,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光从思想层面入手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当从完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的制度层面去加强感恩教育,提高经济困难生的感恩意识。作为社会人,经济困难生在受到国家与社会帮助之后,即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需要承担起相应的社会义务。 首先,学生应当诚实守信。
作为学生做到诚实守信,主要表现在能否如实填写《高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说明书》,能否如实反映在校表现,能否切实履行各类资助项目的要求。在以往的工作中,我们不免发现存在一些同学在申请资助过程中存在夸大事实甚至弄虚作假的情况:隐报家庭收入,虚报个人消费情况,助学贷款还款违约等。
其次,做好学生本职工作,正常完成学业。
学生的本职为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完成计划学业。学生虽然会因为个人条件等客观因素造成学业成绩好坏的差别,但是在主观上都应当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完成学业。但是我们在实际的工作中发现,存在一部分的经济困难生并没有因为家庭经济的原因而加倍努力,反而出现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如上课迟到早退甚至是旷课,还有一些同学养成了抽烟的不良生活习惯。这种行为是令人心寒的,是受资助学生不珍惜受助机会,是缺乏感恩意识的直接体现。因此,在资助金的审批与追踪管理中,我们有理由对经济困难生在学业成绩及行为习惯方面提出要求,这是他们争取并使用资助金应当履行的义务。
最后,学生应当主动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工作或有偿劳动中来,用劳动服务参与感恩实践平台。长期的无偿获得会使人产生惰性,久而久之使“获得”成为理所应当之事。笔者认为,国家助学金或励志讲学金等国家直接拨款的资助金额的管理需要建立让学生用劳动回馈国家的平台,而这个劳动可以是有偿的,但是在劳动的时间上可以有一定的数量要求。社会资助类型的,更加可以提出受助者到相应公司或单位实习的要求,一方面通过实习岗位增加对资助单位的了解,是感恩的方式之一,另一方面也通过实习津贴增加收入。
总而言之,经济困难生的感恩教育要紧密地融入到高校学生资助体系中去,在资助管理体系中明确经济困难生的义务,要求他们做到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完成学业,并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或有偿劳动岗位,并将这些义务的履行情况作为下一学年资助评审的有力参考条件,建立经济困难生管理档案,实现经济困难生库的流动管理与资助的追踪管理。随着高校学生资助力度的不断加强,只有将学生资助权利与义务平衡化,只有将学生感恩教育融入到资助的各个环节中去,特别是在资助资格的审查与管理环节,才能将资助金额用到真正需要的学生身上,才能真正实现资助的初衷,才能实现经济帮助与思想教育的有效结合。
参考文献
[1]张萍.高校“90后”贫困大学生感恩教育研究与探索[J],德育与思政研究,2010(6)
[2]陈海娟、周详龙.高校感恩教育实施路径探析[J],教育与职业,2010(35)
[3]刘镇江等.高校贫困大学生感恩教育探讨[J],南华大学学报,2010
[4]刘向阳等.高校贫困生感恩教育:影响、对象与内容[J],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1)
[5]王妹妹、白明刚.高校贫困生感恩教育探析[J],理论观察,2011(6)
[6]靖国华、应金萍.高校受助学生的感恩教育及其约束机制的融合[J],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
[7]陶志琼.关于感恩教育的几个问题的探讨[J].教育科学,2004(4)
关键词:资助管理体系 经济困难生 感恩教育
学生道德品质的高低是当代高等教育成功与否的重要评价指标,而心存感恩是每个学生对他人应当怀有的情感体验,受社会或国家资助的经济困难生理应心怀感恩。但现实中的经济困难生因种种原因,感恩意识缺乏,利己主义盛行,这使得感恩教育摆在了德育工作的重要位置。由于造成经济困难生感恩意识缺乏有社会、学校、家庭及个人的多重原因,本文仅从剖析当前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着手,探讨经济困难生的感恩教育。
一、概念鉴定
要了解当代高校经济困难生感恩教育的基本现状,首先得明确什么是经济困难生的感恩教育。首先,感恩就是一种以恩情为基础,以回馈为动机,以报答为表现形式的内在心理活动和外在行为方式。感恩教育是教育者运用一定的教育方法与手段,通过一定的感恩教育内容对受教育者实施的识恩、知恩、感恩、报恩和施恩的人文教育。由于经济困难生是国家资助与社会资助的直接受益者,因此经济困难生的感恩教育是以让他们学会对资助自己的国家资助体系或社会资助人怀有感恩之情为基本目标,从而培养他们对周边人事物怀有广泛报恩之情的意识,更是培养他们拥有自立意识、责任意识及公共意识的道德教育。
二、经济困难生感恩意识缺乏的表现
基于上文对经济困难生感恩教育概念的重新梳理,我们进一步明确经济困难生感恩意识缺乏的具体行为表现,以更有针对性地进行感恩教育探讨。
首先,现在的经济困难生对资助者不会或不懂得表达感谢之情,感情淡漠。虽然部分经济困难生对获得受助表示感谢,但确实也存在相当一部分的受助大学生对社会和他人缺乏感恩之心,部分受助者接受了国家、社会或个人的资助之后认为是理所应当的,不需要回报,认为这是国家的基本职责,是社会个人形象宣传的需要。他们只关心资助额度及时间,对资助者缺少关注与了解,与资助者缺乏主动联系。
其次,经济困难生群体中存在索取与奉献失衡的现象。国家与社会资助是履行公共服务职责,保证经济困难生获得高等教育权的公平性,有一部分同学在看到高校充分的资助体系后将自己标榜为经济困难生,将“贫困”作为“资本”,向学校索取各类资助金。还有部分经济困难生在学校的资助名单公示后气冲冲地质问资助老师:“为什么我的助学金只有2500,,不是4000?”这并不是否定资助学生对资助标准的知情权。资助工作如果做到这种程度,显然已经变味。助学贷款还贷违约现象的频频出现也能说明这个问题。
我们之前提到,经济困难生的感恩教育应当还是培养学生自立意识的教育,因此当代经济困难生不根据自身的经济水平过度消费的行为也是感恩意识缺乏的直接表现。
三、现有学生资助体系是如何造成尴尬局面的?
近年来,研究者在社会、学校、家庭及个人等方面进行了对经济困难生缺乏感恩意识原因的探讨,也取得了一定的结论。但是,严峻的现实让笔者将目光聚焦到资助体系本身。国家对高校学生建立学生资助体系,明确资助对象,扩大资助面,加大资助力度,资助体系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是否遗漏了重要环节?经济困难生缺乏感恩意识的现状对该资助体系无疑是一次残酷而深刻的拷问。经梳理,笔者认为目前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容易造成缺少感恩意识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国家及社会相关部门逐步建立起了以“奖、助、贷、补、免、勤工”等多种方式为渠道的资助体系,许多社会企业或知名人士也纷纷与高校合作建立资助项目,参与到高校学生资助活动中来。这极大地推动了资助体系的发展,扩大了受助面,加大了资助力度,丰富了资助类型。俗话说:“物以稀为贵。”资助体系的完善本来是件好事,但在客观上使得申请资助变成了一件容易的事,这反而使学生认为申请资助获得资助是自然而然的事,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理所应当的事,也就淡化了对资助机构或个人的感恩意识。
2、现有的资助体系缺少追踪管理机制,对学生资助经费的使用及身份认定缺少有效的管理与审查。受助学生的追踪管理表现在:一、学生是否在获得资助金后存在挥霍现象,或者用于购买不必要的物品。这就需要对学生的经济水平做出全面评估,结合学生家庭所在地的家庭平均收入、学生所在专业学生平均月消费额、学生所在城市大学生月消费额确定学生生活费基本标准,通过建立月消费账单检测学生的基本消费水平。二、学生是否因家庭原因经济上得以改善。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有多重原因,有些学生是因为家庭的突发事件,如果学生因家庭经济得以改善就应当适当地减少资助,实现动态管理。
3、现有资助体系没有明确受资助学生的义务。从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到2010年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发《各类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政府部门在不断明确学生资助工作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职责及工作要求,但对受助后学生的职责上没有做出明确具体的要求与规定,虽然部门奖助学金有提到需要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感恩教育,但规定也就仅此而已。对于受助学生应当承担的义务缺少明确的规定。从法律上讲,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如果因为特殊原因享有特定的权利,那么他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只有这样才是公平的。如果现在资助体系一味地强调经济困难生的特殊待遇,那么只会让他们看到获得的容易,只会形成依赖思想。
四、加强经济困难生感恩教育的途径探讨
知恩感恩是为人之本,是中华民族的美德,是当代经济困难生急需提升的品德意识,也是摆在高校思政教育工作者面前重要且紧迫的工作内容。很多研究者已经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及学校教育等多方面进行了感恩教育途径的探讨,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光从思想层面入手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当从完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的制度层面去加强感恩教育,提高经济困难生的感恩意识。作为社会人,经济困难生在受到国家与社会帮助之后,即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需要承担起相应的社会义务。 首先,学生应当诚实守信。
作为学生做到诚实守信,主要表现在能否如实填写《高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说明书》,能否如实反映在校表现,能否切实履行各类资助项目的要求。在以往的工作中,我们不免发现存在一些同学在申请资助过程中存在夸大事实甚至弄虚作假的情况:隐报家庭收入,虚报个人消费情况,助学贷款还款违约等。
其次,做好学生本职工作,正常完成学业。
学生的本职为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完成计划学业。学生虽然会因为个人条件等客观因素造成学业成绩好坏的差别,但是在主观上都应当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完成学业。但是我们在实际的工作中发现,存在一部分的经济困难生并没有因为家庭经济的原因而加倍努力,反而出现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如上课迟到早退甚至是旷课,还有一些同学养成了抽烟的不良生活习惯。这种行为是令人心寒的,是受资助学生不珍惜受助机会,是缺乏感恩意识的直接体现。因此,在资助金的审批与追踪管理中,我们有理由对经济困难生在学业成绩及行为习惯方面提出要求,这是他们争取并使用资助金应当履行的义务。
最后,学生应当主动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工作或有偿劳动中来,用劳动服务参与感恩实践平台。长期的无偿获得会使人产生惰性,久而久之使“获得”成为理所应当之事。笔者认为,国家助学金或励志讲学金等国家直接拨款的资助金额的管理需要建立让学生用劳动回馈国家的平台,而这个劳动可以是有偿的,但是在劳动的时间上可以有一定的数量要求。社会资助类型的,更加可以提出受助者到相应公司或单位实习的要求,一方面通过实习岗位增加对资助单位的了解,是感恩的方式之一,另一方面也通过实习津贴增加收入。
总而言之,经济困难生的感恩教育要紧密地融入到高校学生资助体系中去,在资助管理体系中明确经济困难生的义务,要求他们做到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完成学业,并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或有偿劳动岗位,并将这些义务的履行情况作为下一学年资助评审的有力参考条件,建立经济困难生管理档案,实现经济困难生库的流动管理与资助的追踪管理。随着高校学生资助力度的不断加强,只有将学生资助权利与义务平衡化,只有将学生感恩教育融入到资助的各个环节中去,特别是在资助资格的审查与管理环节,才能将资助金额用到真正需要的学生身上,才能真正实现资助的初衷,才能实现经济帮助与思想教育的有效结合。
参考文献
[1]张萍.高校“90后”贫困大学生感恩教育研究与探索[J],德育与思政研究,2010(6)
[2]陈海娟、周详龙.高校感恩教育实施路径探析[J],教育与职业,2010(35)
[3]刘镇江等.高校贫困大学生感恩教育探讨[J],南华大学学报,2010
[4]刘向阳等.高校贫困生感恩教育:影响、对象与内容[J],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1)
[5]王妹妹、白明刚.高校贫困生感恩教育探析[J],理论观察,2011(6)
[6]靖国华、应金萍.高校受助学生的感恩教育及其约束机制的融合[J],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
[7]陶志琼.关于感恩教育的几个问题的探讨[J].教育科学,2004(4)